[綜合]拍賣不動產啟用「通訊投標」 旅居海外可越洋購屋 [1篇回應]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0-01-17 07:20:3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行政執行署2月1日啟用不動產「通訊投標」,打破以往本人一定要到現場投標的規定,除了可以減少黑道圍標、保障個人隱私,還賦予身處國外的民眾參與標案的機會,亦可同時投標不同分署的物件,跳脫地域限制。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囿於相關法令限制,通訊投標目前僅止於信件,將研議是否擴及網路。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過去執行官拍賣不動產物件,規定投標人應親自到場填寫標單及投標,這種狀況下會出現黑道圍標疑慮,使其他人不敢投標,導致拍定價格低於市價許多,不只影響義務人的權利,也造成投標不公平。
此外,現場投標也容易暴露身分,讓許多名人或身分敏感的人卻步;遇到颳風下雨,也容易影響投標人出門的意願;填寫標單亦容易遭人偷窺而落標;更重要的是,「通訊投標」可增加投標意願,使拍賣價格更接近市價。
過去受限於現場投標,海外民眾無法參與投標,若各分署同時舉辦拍賣,民眾不可能分身投標,只能擇一到場,陳盈錦指出,通訊投標打破這兩個侷限,可望提升投標意願與數量。
未來採用「通訊投標」與「現場投標」雙軌制,民眾可依需求自選,陳盈錦解釋,通訊投標非常簡單,民眾先上各執行分署網站下載並填寫相關文件,在規定期限內連同保證金(支票)寄到指定郵局信箱即可,為了避免作弊,一律通訊辦理,不可親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