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拍表妹下體上傳雲端 Google通報台灣警卻因這點難成罪 [29篇回應] 評分:-3, 年:-3, 月:-3, 週:-3, 日:-3, [+1 / -1] 最後更新:2021-10-15 15:02:13
一名居住在新北市泰山的21歲男子利用家族旅遊及探親的機會,拍攝不到12歲的表妹的下體照,還存在Google雲端相簿中。Google發現疑似兒童遭性侵的裸照後,主動下架照片並通報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中心轉介情資給台灣警政署,警方去年間到男子的住處逮人。不過女童居住在中國安徽,男子家人拒絕提供女童聯絡方式。新北地檢署認為難以確認裸照中女童的身分,也無法取得女童證詞,因此給予男子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查,2017年到2019年間,男子利用家族旅遊到泰國玩,還有兩次雙方互相探親的機會,拍攝表妹的下體照。男子將表妹的內褲撥開,拍下明顯的下體照,還將手指插入表妹的下體並拍照。
男子不僅拍下這些照片,也存在電腦硬碟,甚至上傳到自己的雲端相簿中。Google偵測到相片有疑似兒童遭性侵的畫面,因此主動下架,並通報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中心轉介情資通報台灣警政署,警方去年十月持搜索票到男子的住處逮人,發現他的電腦中確實存有裸照。
男子在偵查時坦承,他利用見到表妹的機會,用手指碰觸並撥開她的下體,並拍下這些照片,但他否認性侵表妹。
檢方指出,照片中雖有幾張可以辨識出為男子表妹,但有露臉的照片中,並沒有拍到裸露的下體,只有躺在床上露出內褲,因此不符合拍攝猥褻照片。其他僅有下體的照片中,又沒有被害人的臉部,難以辨識被害人的身份。
檢警嘗試用微信與被害女童及其母親聯繫,都沒有獲得回應,且男子家人拒絕提供女童的聯絡方式,因此無法取得女童證詞。
檢方雖認為男子的行為可疑,且雖有男子供稱拍下表妹下體的證詞,但難以用單一自白就認定他涉犯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性交、猥褻行為之照片等罪嫌,因此給予男子不起訴處分。
中國會看你屁眼
美國會插你屁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