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0-04-03 08:18:22
我30歲的尼特了,但是我尼特一年,斷斷續續也有去找工作,只是一直沒有面試成功,,,,,,所以,我就吃自己的老本,大概20萬左右,這期間,我媽說,房東想賣房子,房東就是我媽媽的妹妹,就有一些問題(吵雜),之後就變成我家要不要買房子!,我一臉茫然不知所措,我家人是沒有買過,因為我父親的債務,已離婚,我要幫她還,(因為我父親寫的借錢的人是我母親),結果是買房子,人生第一次,但是是妹妹的房子!!,我要負責房貸〒_〒,16坪的小房子,60年的屋齡,因為是5樓,是頂樓會漏水(長期以來15年我租屋時間),頂樓有一加蓋,我花10萬去修,房東不要我找的人,就因為這樣,所以說就不想租給我們,所以房東找其他工人來,殺的我不知所措錯,工程中感覺隨便,用4小時,問體連連,就這樣買下,問題一堆,我就要580萬買房子了,新北市的中和區,我吃自己老本,我也要被罵,我的每一天,就自己做三餐,或是去自己買菜,做菜給家人吃,我家人每個人都發瘋說,我要不要快速去找工作!!,我之前可是8年來天天16小時,月修4天,我修假可是要老闆帶小孩出去,老闆說年輕人要多吃苦,我跟了這個老闆8年加薪幾乎沒有,也還沒有勞健保,加5元的薪,我當是一小時100,加5元,105元做8年到現在,我要提離職,我老闆先崩潰了,我一手帶大的同事,就變成月薪4萬,我就成了尼特族,〒_〒,做人老實,我是做錯了什麼啊~,有島民可以說明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