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聞] 大鬆綁!外勞工作6年以上 可永久居留 [8篇回應]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8-05-15 18:00:34
移民政策大鬆綁!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外籍人士投資移民,只要符合投資營利事業新台幣1500萬元並創造5個台灣人工作機會的條件滿3年以上,可取得永久居留權。
同時,為解決產業勞動技術缺工、缺才「雙缺」問題,政院首度鎖定外籍「中階技術人才」,祭出移民優惠政策,其中外籍勞工在原受聘僱產業或社福(看護工作)工作累積6年以上年限,且連續在台居留7年、平均每年183日,就可獲得永久居留權。國發會統計,截至今年2月,在台6年以上的外籍勞工總計10萬1786人(產業外籍勞工50886人、社福外籍勞工50900人)。
政院也強化延攬國家發展所需專業人才,針對外國專業人才的永久居留條件也明定,一般專業人才連續居留5年、平均每年183日,可永久居留;但針對特定專業人才,可縮短年限,連續居留3年、平均每年183日,可永久居留,其依親條件也放寬。
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立法目的是不影響國內就業機會、薪資水準下,積極發展人力、人才,促進產業升級發展,藉由新經濟移民政策能有效改善少子化危機。其中規劃包含四面向: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海外國人與後代。國發會也將成立平台與社會對話,將在立院下會期把法案送入審議。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指出,依照目前國內人口趨勢,今年3月高齡人口占比超過14%,開始邁入高齡社會,2025年總人口數開始呈現負成長,2026年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2027年工作年齡人口占比低於66.7%,人口紅利將消失。
陳美伶表示,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是補充性質,不是替代本國勞工,設定上認定是補短缺技術人力,不是全部用來自國外勞工。該法內容也明定,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則不限特定產業,各部會將盤點產業缺乏的中階技術人力,並訂定日出條款,以免讓有意移民台灣者,假藉藍領技術人才蒙混其中。
陳美伶強調,相關薪資規範會採用多元評點制,就其語言、證照或學歷綜合評分,但薪資不會太低,以免引進一般藍領外勞,或拉低國內薪資水準,並引發排擠國內就業爭議。未來外籍白領與技術人力二大塊在薪資評點規定會有所分流。
乾 以後台灣會不會工作都被外勞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