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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變態!20歲噁男強舔小二女童腳趾 路人助霸氣媽當場壓制
台中市發生噁男在電梯內強舔女童腳趾頭的恐怖事件,一位媽媽昨天帶著兩名女兒前往位於北區學士路的寶雅生活精品百貨公司逛街,家長在一樓美妝,就讀小二的小女兒想買魔術方塊,獨自搭電梯到地下一樓,沒想到一名年歲的年輕男子竟然尾隨進入電梯,見四下無人,竟然聲稱小女孩腳有掉東西,就蹲下抬起女童的腳,狂舔女童的腳趾頭,小女孩嚇到不知如何反應,只能任由讓這名噁男舔腳,直到電梯到了地下一樓,才趕緊衝出來,跑回一樓告知媽媽。
被害小女孩的媽媽氣得立即帶著女兒指認嫌犯,男子見事跡敗露,轉身想逃,媽媽立即大喊:「抓變態!」店員聽到後馬上緊追男子,店長和其他顧客也加入一起將男子制伏,帶回派出所偵訊。
事後被害女童的媽媽將透過友人將整個過程PO文,強調,事發後經歷4個小時的偵查,雖然很折磨,未來還上法庭重提這件噁心的事,「難怪很多人遇到都不想報案」,但她覺得一定要給嫌犯教訓,所以她跟女兒說要一起打擊犯罪,否則壞人這次簡單得手,說不定下次又犯出比這更嚴重的事情,她也提醒大家要注意防範。
文章經過轉PO分享,吸引許多網友討論,痛批噁男:「真的很變態」、「他舔腳幹嘛?有神經病吧!」「現在這個社會真的不能讓小孩離開視線,好恐怖啊」、「抓到應該先打一頓」,還有人稱讚媽媽和女兒很勇敢,感謝他們願意挺身而出。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副所長朱百勛表示,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將涉案魏姓男子(21歲,服務業,有竊盜前科)帶回派出所偵訊,並且透過業者調閱電梯內的監視器畫面,確認和女童所描述的相同,嫌犯也坦承,當時看到小女童一個人,一時衝動,才會以女童腳髒髒為理由,將女童的腳抬起來舔,至於為什麼會舔腳,嫌犯沒有解釋。警方偵訊後,將男子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無保飭回。
由於女童母親PO文聲稱,歷經4個小時的偵查,感覺「很折磨」,警方特別解釋,因有關名譽問題,所以一定要謹慎處理,釐清案情,整個偵察過程,包括調閱監視器、偵訊等,並非女童一個人偵查就花了4個小時。
《蘋果新聞網》事後前往寶雅百貨了解,但分店人員對於案發過三緘其口,請記者直接詢問台北總公司,不過《蘋果》撥打總公司行銷主管電話,都無人接聽,尚無法取得寶雅的說法。
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精神科劉怡君醫師表示,戀足癖是戀物癖的一種,通常這類患者的現實感不佳,也就是在一般情境下,作出了脫離大眾常軌的事情,比如提油救火,或是有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另也要考慮新聞中男子是否有戀童部分,得去了解是否有藥物、毒品成癮狀況、過去半年性衝動情形,是否有特定對象,或是對象都是在13歲以下的孩童。(蔡智銘、游瓊華/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