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9-03-03 09:19:29
燒死6人辱法官「恐龍、不夠資格」 法官怒:不判死台灣不就大亂
桃園一名男子除夕夜縱火,燒死6人6位親友,一、二審均被判死,但最高法院質疑被火燒傷的人可能不是翁「直接縱火」受傷,撤銷死刑。
一、二審認為翁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泯滅人性、令人駭異!」,高院合議庭認為翁仁賢發現活口,還拿開山刀追殺,心態凶狠,若不處死刑,無法還死者和家屬公道,也不符合社會認可的法律價值、正義。不過最高法院卻認為倖存者身上的傷不是翁放火「直接導致」,而二審以鑑定人身分傳喚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沈到庭,卻少讓他念一份證人「結文」,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開庭時,翁男與法官動氣互嗆,翁罵「恐龍法官」、「台灣司法淪陷了!Fucking you know!」等語,更抓住法官的口誤,高聲說:「我是在老家牆上噴『坑人很爽』,不是『殺人很爽』,你是國小畢業的嗎?」,法官怒斥「你不要囂張」,並說:「殺6人不判死刑,台灣不就大亂」。翁男的辯護律師要求將法官訓斥翁男的話,完整記明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