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6-02-07 08:23:41
綠帽夫哭哭!法官「配偶權不存在」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和小王上汽車旅館,還在電話中互稱「老公、老婆」,已經侵害他的配偶權,因此氣憤提告。
法官本月13日駁回所有請求,稱現行法律難以推導出用「配偶權」求償,把性與婚姻用排他獨占綁死,猶如封建、皇權及父權對性的壟斷。
人夫痛批,妻子任由小王體內射精,處於隨時可能懷孕狀態,讓他身心靈痛苦,已經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
妻子則指出,兩人婚後感情不睦,對方不知道她已婚有配偶,雙方也未發生逾越分際的行為。
法官指出,過去法院判決常用的「配偶權」說法,主要源自最高法院早年判決對婚姻「忠誠、圓滿幸福」等概念的延伸,但這些概念本質上高度主觀,難以被法律強制實現。
法官表示,人與人之間的界線牽涉個體差異、性意識與文化多元,若司法在親密社交與性領域用「善良風俗」作為標準一概而論,稍有尺度差池,可能對人際互動投下冷凍寒蟬效應,讓社會中人與人的互動變得僵硬、退縮,這不是現代基本權保障下應有的方向。
「用錢裁判婚姻」是貶低人格 難認台灣「民智已開」
法官批評,現在台灣很多人之所以能接受「配偶權=可以告人拿錢」這套邏輯,反映的是自由主義、主體意識還不夠強。
若大眾還無法產生上述「這其實是國家貶低人格」的意識,就不能說人民的「自由自主的主體意識」已經覺醒,更不能說「民智已開」。這不是單一個人問題,而是台灣的自由主義思想根基本來就薄弱。
解嚴之後的台灣,至今也僅度過不到40個年頭的光景,他期盼這份判決見解成為一個「起點」,或是起點前的預備,用來觀察未來台灣思想流變的時代端點。
法律要捍衛的婚姻價值本就與金錢無實質關聯。本月13日,法官駁回人夫所有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