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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月薪10多萬全繳妻!身上只剩300元寫紙條卑微討錢被拒 怒求離婚
北部一名曾姓男法官結婚40多年,2個兒子都已成年,2019年突訴請離婚,指稱每月薪資10多萬元都交給妻子,妻子卻只給他1萬元生活費,還要他繳納水電瓦斯及電話費,繳完
只剩6000元,他曾爭取多給3000元,卻遭妻恥笑薪資太低,還把他戶頭的錢領光,最後妻名下有5000多萬元資產,他只剩100多萬。曾妻反指丈夫考上法官前靠岳父資助,不體諒
她為家庭長年付出還跟女生搞曖昧,甚至告她民、刑事官司。最高法院認定雙方對婚姻破裂責任相當,今判准離婚確定。
曾法官提告指稱,婚後妻子除了控制他的銀根,還經常辱罵他,恥笑他薪資過低,要求他兼差,好讓妻子與兒子出國,並要求他自行料理三餐及整理家務,動輒怒罵,脾氣火爆,就連大兒子從小也被妻子情緒勒索及金錢操控,大學期間離家後就與母親斷絕聯絡。
此外,曾法官還表示,2015年他遷入法院分配的職務宿舍後,就跟妻子分房而居,不料妻子竟持刀刺壞他的公發平板電腦,咒罵他會下地獄、被魔鬼纏身孤獨到死,還對他丟擲茶杯、磁碗,砸破電視螢幕,又刺破他臥房的床墊、床罩。
在金錢方面,曾法官指控妻子從2007年起,假借投資及投保儲蓄保險等名義,盜領他存款超過3000萬元,導致夫妻反目不再交談,雖住在同個屋簷下,只用紙條或簡訊往來,後來他申報公務員財產,赫然發現存款比前1年短少700多萬元,妻子只解釋200多萬元存入小兒子銀行帳戶,其餘流向不明,隔天他決定奪回自己的經濟權,去銀行重辦存摺、密碼等
,沒想到妻子手腳更快,一大早就把他帳戶裡99萬元轉到小兒子帳戶,只留1656元,他既震驚又恐慌,當日逃離住處。
後來妻子到他任職的法院找院長說他壞話,還恐嚇、威脅他,甚至2018年自行以2200萬元
在台北市光復北路買房子,遷出職務宿舍,總之,妻子長期言語、精神虐待、肢體暴力加上經濟控制,造成婚姻名存實亡,他只好訴請離婚。
審理時,曾妻訴苦說她婚後照顧2個兒子,身心俱疲,只得放棄高薪工作,丈夫攻讀法律
研究所時,家中經濟都靠岳父接濟,後來丈夫考取司法官,她包辦所有家事,家庭財務由丈夫主導,一般生活花費都會相互告知,丈夫可直接提領帳戶存款,她並未對丈夫經濟控制。
曾妻表示,是丈夫拒絕行房,她絕無損壞筆電、電視、床罩床墊等行為,名下存款都是自
己父親贈與,沒有盜領丈夫存款,丈夫自願每年在免稅額內贈與小兒子金錢,且已進行好幾年,那次匯款99萬元也是丈夫同意的贈與。
至於婚姻失和,曾妻主張丈夫2017年與不明女子有曖昧簡訊,然後他逕自離家,斷絕聯繫,對她及家庭不聞不問,她擔憂丈夫人身安全,才會去法院找尋,並購買光復北路房子遷出職務宿舍,就算婚姻已達難以維持的程度,也是丈夫責任較大,丈夫無權訴請離婚。
離婚案法官傳喚曾家大兒子作證,他表示從小到大家中的錢都是母親管理,有一次他偷看
電視被母親發現,想從客廳跑回房間,不小心撞到鞋櫃流血,母親罵他:「你這個不孝子,流血活該。」還要父親跟著一起罵,母親曾在半夜2、3點衝進房間,指著他鼻子辱罵「垃圾、廢物」,他讀大學後跟母親關係越來越差,23歲離家。
大兒子還說:「我想到母親,每天都氣得發抖,還去看心理諮商,直到現在都是這樣,這個家早就毀了」、「我曾經聽到母親罵父親說,你憑什麼拿錢送禮交際、吃飯,外人難道
比家人重要嗎,父親說明這是必要支出,但母親回應說父親的工作不重要,不關她的事情,所以不給錢。」
承審法官勘驗這對夫妻的互動訊息,曾法官有次遞紙條詢問妻子:「今晚參加小組聚會,我剩300多元,因每月除繳水電瓦斯、家庭電話費近4000元外,所剩不夠伙食費。物價一直上漲中,請每月至少多3000元,謝謝,今年體檢醫生說我太瘦了。」
妻子回覆:「我近年來身體病痛也要用錢,你該想辦法多賺點錢吧,好照顧我一下呢?請
個人煮飯給我吃呢?畢竟我也煮飯給你吃二十多年了。你只會逃避,撿輕鬆的活,你伙食費已足夠,你要的是安逸、輕鬆費,和女人打屁費吧!」
另外,曾法官向妻子反映,每月1萬元零用錢扣掉水電等支出,他只剩6000元可用,「1個月30天,一天200塊,夠嗎?」但妻子回他一句:「很夠了吧!」
依據相關事證,法院歷審認為曾妻平日言詞鋒利,每月僅給丈夫少許生活費用,造成雙方名下財產相差懸殊,曾妻於爭吵隔天將丈夫銀行存款提領幾近一空,丈夫憤而搬離後,曾妻跑去丈夫任職法院將夫妻感情私事公諸於世,導致夫妻間互信互愛基礎崩解。
另一方面,歷審認為曾法官長期忽略妻子身為家庭主婦的身心感受,未積極有效溝通互動、增進夫妻感情,搬離後還控告妻子毀損等民、刑事訴訟,沒有顧及夫妻情分,終使婚姻發生裂痕而難以回復,雙方責任相當,因此最高法院判准這對怨偶離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