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宅男求歡學妹遭拒抓狂勒斃 「污辱屍體」棄柴山焚毀…判無期逃死 [30篇回應]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9-04-02 13:42:14
考量黃男高中時曾擔任過風紀股長,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 XD
太屌了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學生黃仲佑,求愛不成勒斃學妹還性侵,冷血的將屍體載往柴山焚屍
命案,遭判處無期徒刑,引發外界不滿。本刊掌握內幕,嫌犯曾買了王水和硫酸企圖毀屍
滅跡,但因氣味太重才作罷;更惡劣的是,黃嫌犯後在偵訊時不斷詢問姦殺刑責,企圖逃
避重刑制裁。
3月27日上午10點半左右,鼓山分局偵查小隊長藍國欽帶著記者前往柴山法興禪寺旁,尋
找一處紅色拱門的山路,沿著斜坡下去,映入眼簾的是一個廢棄羽球場,這時勾起小隊長
的記憶,他說:「從這下去坡坎的樹林,就是棄屍的地方。」
小隊長口中的殺人棄屍案發生在2015年3月,這起震驚社會的命案,行凶的是台南嘉南藥
理科技大學的黃姓大二生,他向同校已有男友的19歲竺姓學妹告白被拒,竟在學校附近的
租屋處勒斃她還性侵,再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騎車載往高雄柴山上的法興禪寺旁草叢
焚屍。
那是外人幾乎找不到的地點,小隊長表示,只有爬山的同好才可能知道的小徑,也正因為
隱密,案發當時雖然引起圍觀,但多半是登山客,眼尖的員警卻發現一名身材壯碩,貌似
學生的男子在附近徘徊,由於其神色有異,隨即對他進行盤問,原本黃嫌供稱:「我只是
來旅遊的,火不是我放的。」後來警方在嫌犯的重型機車前腳踏板,發現一支裝有汽油的
寶特瓶及手提袋,他才坦承殺人棄屍。
但本案經過法院審理,最終採信黃嫌供詞,法官認為是先殺後姦,以殺人罪以及污辱屍體
量刑,也考量黃男高中時曾擔任過風紀股長,有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污辱屍體兩年多
徒刑,逃過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