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庭上,最有資格說話的已經不能說話了.... [40篇回應]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2-07-20 02:09:17
島民晚安
不是這幾個禮拜再吵美國的墮胎案嗎?
女權和左媒罵得滿天飛
甚至連我覺得中立的媒體也直接用"倒退"兩個字來形容這件事
許多人甚至很生氣詫異
好像這決定是外星人做的
我不是反對
只是
我心裡一直有幾個問題,但我知道一旦我問的話我就完了
但我不懂阿
取消的是不寫入憲法而已啊?
1.憲法如果要保障所有人平等
那就不能寫入有爭議的法條阿
不然憲法的最高性不就很容易不穩固
他又不是寫懷孕者不得墮胎,法律還是能制定相關細則阿?
2.妳的權利很重要我懂
但如果是平權的話,"大家"都是平等的吧?
怎麼就只顧妳的權利,不顧小孩的權利?
3.有些女權會用一張圖來抗議
一張婦女懷孕圖,胎兒寫上"這不是我的身體"
啥!?
一直都不是好嗎?
要標示給妳看嗎?
1歲:這不是妳的身體
10歲:這不是妳的身體
18歲:這不是妳的身體
30歲:這不是妳的身體
100歲:這一直都不是妳的身體
到底是憑什麼妳覺得能控制小孩?
小孩獨立於妳啊,妳跟他有交集但妳不包含他啊
3.有些女權和左媒會用
憲法不保障女性處置胚胎
"有些女性不願意撫養是因為經濟條件不足"
"以後孩子還不是會出生在糟糕的環境"
好
我們退一步假設妳是對的
那到幾歲?
到幾歲為止,只要女性不願意撫養可以處置?
原腸期嗎?心臟挑動時嗎?還是認得母親時?有思維能力嗎?
還是有獨立經濟能力為止?
是阿
那就叫殺人啊?妳退多遠妳不知道嗎?
4."那你的意思是要強姦的女性受屈辱的生下強姦犯的小孩嗎!!"
不是阿....那妳要憲法怎麼寫?
"憲法保障被強姦或外遇者的墮胎權"這樣嗎?
這是法律該管的事吧?細則本來就該出來啊
什麼可以墮胎什麼不可以
對於只是寫明概略宗旨的憲法妳要他寫明任何詳細條件,在立憲歷史上不就通常是搞砸的那一條?
這可不是白板筆可以隨便擦掉的耶
5."你這法西斯的豬,迫害女性的父權紅利噁男"
好吧......終於走到這一步了
我們假設憲法直接寫"保障未來所有懷孕者得以處置小孩"
那正常婚姻呢
好不容易做下決定結婚了
結果配偶說不聽他的腹中小孩就咖擦掉
這不就變人質
只因為憲法寫了這個智障法條,於是乎
兒保法就動不了了
因為憲法最高啊,不然妳要怎麼寫?寫明懷孕可墮胎時期?
那不就是細則,給民法刑法寫啊,寫在憲法上幹嘛啦!
我想這些都是我不敢說的話
我怕我的工作被丟掉
我討厭被眾人唾棄
我很懦弱
明明是個可以思考的問題
但我不敢提出,一聲打斷都不敢
謝謝K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