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1, 年:-1, 月:-1, 週:-1, 日:-1, [+1 / -1] 最後更新:2021-07-28 19:15: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iVBViRCLQ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jzWx0xKCM
上次統神罵警察那個就算了
雖然他的確沒指名道姓有模糊地帶
但邏輯上就是因為他本人因為先想到早上接到警察電話的事(他自己有講 有說出來 所以非揣測)所以才會在直播提
不過沒指名道姓 也不知道實際受害對象(受害者)是誰的情況下
因為法官和檢察官自己的"聯想"也能替別人成罪真的也是滿扯的
而且還判妨害公務
理論上的妨害名譽判成妨害公務 厲害=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JT04emFwRk
不過這次這個判決真的不行 完全挺館長= =
1.怎麼會因為觀眾的個人行為要直播主負責呢?
因為"他人"的想法跟行為所以判"館長"本人刑???
法官說詞是因為館長講螺紋 所以聊天室聯想到羅文
就算是這樣好了 那也是第一個聯想到的人打出來然後讓聊天室其他人跟著聯想 要判也是判第一個聯想到還在聊天室打出來的人吧?
2.也許會有人說"搞不好"館長一開始講螺紋保險套就是在暗指 這種個人腦袋裡思考的東西 怎麼能隨意幫別人揣測別人的想法呢? 讀法律的是都會讀心嗎?
3.也許又會有人說 館長是聽到"羅文"所以剛好想到"螺紋"保險套 那也是聯想的程度僅只於此 跟上述第2點的聯想(假設是真的)也沒有關係阿 這完全是不同的聯想階段 況且也沒有證據 所以大家真的都會讀心是不是?
最噁心的是還想用摸頭的方式叫館長認罪
什麼為了大眾做好榜樣
這種慣老闆才會講出的話
這種說詞到2020了還有人講得出來
鬼才信這種東西
連小孩子都不信了
台灣司法真的不行
根本淪為欺負百姓逼人上梁山的工具
別把食物當玩具 也別把法律當玩具好嗎?
這樣以後是不是上法院等於直接死刑了
反正一定會被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