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7-08-04 21:55:52
諸君
看來我要離開這裡一段時間了
去年八月多離職把離職過程記錄下來跟大家分享
當中記錄了老闆帶著情緒走完離職過程
不過我沒提到公司名也沒有影射
但是惡行形容太清楚,馬上有同事出來說是哪間公司
一月收到通知要我刪文(已經刪除然後給我兩百塊說補我加班費)
三月要求我刪除其他人與網路備份(我告訴他辦不到)
四月公司改名並請律師寄律師信給我
(在這期間打電話給我父母把他們嚇得半死)
(信件內容是要我四大報頭版道歉並賠他五百萬損失)
五月告訴我不裡他就要提告
八月收到傳票(妨害名譽)
諸君我最慘能有多慘
會賠掉房子跟所有積蓄嗎?
我失業六個月好不容易找到工作
會因為留下前科被辭退嗎
還是我會被抓去關,會關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