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1, 年:-1, 月:-1, 週:-1, 日:-1, [+1 / -1] 最後更新:2026-03-14 23:32:56
美國最近有個震驚社會的案子,
賓州有位11 歲的男孩Clayton Dietz在生日當天因不滿Switch被沒收,憤而開槍殺死了他熟睡中的爸爸。
他被公佈長相姓名,甚至是直接上成人法庭。
(10 歲以上的兒童被控暴力犯罪,在很多州都是規定直接上成人法庭,成人法庭就是公開審理。)
這孩子是三歲時被領養的,
由於是未成年,出庭還會有監護人養母陪同,
兇手看起來就像是一般小孩,出庭時還跟養母抱怨手銬不舒服,
很難想像養母經歷著怎樣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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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讓人帶入的案件特別讓人毛骨悚然。
案情是:
父母沒收遊戲機 >
父母睡著後小孩爬起來找遊戲機 >
結果找到槍櫃鑰匙 >
在憤怒下小孩將槍裝上子彈殺了熟睡中的父親
我小時候也找過被沒收的玩具、當父母後也沒收過小孩的iPad,
從沒想過熟悉的狀況竟然會引發如此嚴重的血案。
這件事就算是父母把槍枝收在指紋保險箱內也無法預防,因為指紋保險箱還是都有備用鑰匙。
我自己的心得是:
#沒收的東西不需要用藏的。
我們對小孩最嚴厲的懲罰就是剝奪3C時間,
講清楚懲罰機制的啟動原因與時間段後,
遙控器也在原位、Pad就放在我們房間桌上,懲罰時間過了就可以自行解封。
「尊重家庭秩序」也是一種信任,
不然「藏」有一種要你「找」的對應機制-「找到了就是你的了」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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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給未成年的底線是「 #未成年不得判處死刑」,
還真的是 #未成年免死金牌。
免死不是免責,
台灣的新北乾哥案判了12年,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太輕,
我找了美國近年來跟乾哥案最像的案子,
是去年判決的馬里蘭州的17 歲少年 Jaylen Prince 於 2024 年在校園廁所內開槍殺害 15 歲同學。
法官判處他 #80年有期徒刑,
最重要的是「 法院確保了兇嫌必須在監獄中待到老年( #服刑至少40年後才有假釋資格)」。
這樣受害者的家屬就不會像台灣乾哥案的受害者父親一樣,
說出「等兇手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這種讓人唏噓難過的情況。
希望我們能慢慢修法,
「應報正義」 與 「公眾安全」應該被放在「教化可能」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