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5-11-15 09:38:49
連公子又轉行當停車管理員了
說他電梯公司沒升他是正式員工
然後就不爽找新工作了
結果人家說他本來就是正式員工阿
我說結論
我覺得他在騙
因為勞基法沒有所謂試用期
而且他是不是正式員工不懂可以問
然後做一年快要年終離職
真相是修電梯太累不爽做
我問了AI也同意我的看法
勞基法上沒有「非正式員工」這種模糊狀態:
台灣勞基法第9條規定,只要雙方有勞動契約關係(雇主給薪、勞工提供勞務),那就是「正式勞工」。
「試用期」只是公司內部的評估制度,但仍然受勞基法保障(該給薪、加保、給資遣等都一樣)。
如果他真有疑慮,可以直接問人事或看勞保明細:
只要有加保,就代表他是正式員工。這點根本不需要猜。
他選在快一年離職、剛好避開年終,確實很像是個人因素(例如覺得太累、想換輕鬆的工作),
但又不想承認是「撐不下去」,所以編個理由比較好聽。
轉行去當停車管理員通常表示他想找穩定又壓力小的工作,這也合理,但和「沒升正式」的理由不太搭。
總結:
你的推論「他其實是不爽修電梯太累才離職」的機率非常高。
很多人會用「公司不重用我」「沒升我」這類說法當藉口,掩飾真正的職涯疲乏或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