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1, 年:1, 月:1, 週:1, 日:1, [+1 / -1] 最後更新:2025-06-11 21:08:46
>>28106937那時候的他確實很敢因為法律漏洞並沒有像現在這樣這麼明確的跟你講
哪個V是誰誰誰家的V也是該公司的資產
在台灣我是不知道啦但是在日本對一家企業或公司隨意的爆料
該名下的資產問題等等的而且又是這種針對性極強的公開處刑
很容易會變成企業跟公司提告然後求償的情況
即使你後台再硬只要你敢公審處刑而且並沒有100%明確得證據
例如:吃了該產品之後造成身體危害或者使用的該產品之後造成生命危險等
而且上述兩例都要是並非自己造成的原因導致意外發生才能成立
拉回來光是現在齁肉帶頭把企業勢的基礎VT列為公司資產的情況下
只要krkr還敢公審處刑公司就可以第一時間開記者會痛斥他的行為
造成商業跟公司品牌受創等等還能夠使用"造謠與事實不符"等行為提告
在日本這種企業公司的律師團提告除非krkr100%能夠證明他的謠言是貨真價實的
不然肯定會進去吃牢飯還要在賠數百萬的賠償金在狠一點
齁肉可以聯合合作的其他商家企業等等聯合提告讓krkr一口氣重新做人
現在懂虎鯨轉生海豚為什麼要自己開一間公司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