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9-06-03 17:50:16
各位島島早ㄚ
是這樣ㄉ啦
不是我要混臉熟
不過我去年有上綜合發文說我當覺青被味全吉ㄌ
後來12月左右大概就解決了= =
剛剛才想到忘記跟島島們報備
上來補充一下
首先只是跑去偵查庭
並沒有真的走到法院程序
裡面造型有點像法庭,坐在中間的則是檢察官
首先檢察官確認完雙方姓名之後就開始敘述本次內容
檢察官:「賴先生這個是你嗎?」
然後法警遞上一本證物
我寫的內容是:
「在台灣,每賣出一瓶林O營就有一個阿伯要洗腎」
我她媽旁邊還畫一顆很可愛的腎臟在哭
法警在傳過來的時候還給我噗ㄘ的笑出來= =
接下來就是我承認那是我
檢察官有問我是不是有詆毀的犯意(感覺這邊亂回有危險)
我就說我只是很誇飾的開了一個很不符合事實的玩笑
並沒有要詆毀的意圖
接著就是被訓一頓
然後換味全代表說話:
「我們味全公司接受民眾的批評,但是不接受不實的指...」
檢察官直接打斷他說:
「O先生你先停,今天你們味全公司會變成全民公敵你們自己也有責任,但是$(&^#*」
(後面我忘記了)
檢察官還滿有梗的
他跟我說要罵可以在私人社團罵,不能在新聞底下
但是爆社人太多也不算私人,幾百人以下還可以
被訓一頓之後對方就開了和解條件
就是如複圖這樣
公開登報道歉= =
確認之後就轉和解庭
檢察官還一直跟我說登報道歉這個事情
常常有人答應了才發現價格不能接受
如果臨時發現價格不行要提早連繫他,他會再重新幫我們安排
接下來就是轉和解
裡面真的一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