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GCHxVszk 2019/11/11(一) 21:38:55.887 No.16600317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9-11-12 01:49: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y1AVcfB-5w
已經不行了這個慈濟
島民都捐給哪個團體阿
無題 無名 ID:VWjX0HtU 2019/11/11(一) 21:46:39.352 No.16600404以前我媽在看大愛時
我就說這根本老鼠會
但她不信就是了
還好她沒去跟人家當什麼師姐
無題 無名 ID:RlmY9uZI 2019/11/11(一) 21:50:53.673 No.16600448智障
慈濟被嗆捐錢給支那
用民眾募款來的
錢都拿來買飛彈對台灣的支畜
值得去就嗎
無題 無名 ID:GCHxVszk 2019/11/11(一) 22:02:10.958 No.16600580我覺得有些慈濟人心態上太傲慢了
就是那種「我施捨別人我好棒那些被我施捨的都不如我」
我在1996年曾參加過慈濟的活動 也就是民國85年前後
那時我還不到10歲 我去的那個活動 會寫小紙條貼在海報上然後可以換小禮物
我寫了之後貼上去 接著想跟攤主換小禮物
沒想到這攤主講話超級傲慢 我沒看到你寫 你貼在哪 你再去寫一遍 我聽了秒閃人
過了幾年偶爾看到那些藍衣仔 行為舉止真的不脫離我上面說的傲慢
無題 無名 ID:P4QkcZHM 2019/11/11(一) 22:08:22.689 No.16600650https://donations.eden.org.tw/?utm_source=google_kyw
我每個月會捐錢給伊甸基金會
還認養了菲律賓的一個小女孩
無題 無名 ID:8PwVUsaU 2019/11/11(一) 22:15:11.748 No.16600709就說這年投開宗教團體最好賺,金流還不用接受國家監督
一群人嫌錢多天天捐,還自願來當免錢勞工,錢多到沒處花
每天睡前光想都會笑
無題 無名 ID:zxsrxXlQ 2019/11/11(一) 22:16:57.869 No.16600725宗教在台灣算無法無天
低成本就可以賺大錢還不用繳稅
沒有主管單位敢動它
無題 無名 ID:zxsrxXlQ 2019/11/11(一) 22:19:41.024 No.16600758宗教沒人敢動
例如:彰化碧雲禪寺
中共都知道要拿宗教當護身符了
無題 無名 ID:zxsrxXlQ 2019/11/11(一) 22:24:57.509 No.16600821大家都知道這些宗教在騙你錢
但還是繼續捐給這些有錢人
明明知道頂新的東西是什麼
還不是繼續買來吃
無題 無名 ID:zxsrxXlQ 2019/11/11(一) 22:26:53.619 No.16600837>直接立法禁止宗教收錢就好
宗教背後有政、商、黑道高層
有人會斷自己財路?
無題 無名 ID:OX69Od7Q 2019/11/11(一) 22:29:41.196 No.16600860
無題 無名 ID:GCHxVszk 2019/11/11(一) 22:32:09.771 No.16600880宗教背後是把宗教當商業在賺
而下層這群智障是把宗教當信仰
要嘛打從一開始就要處理 不然到這種地步
他們已經是共犯了 不可能處理這塊的
無題 無名 ID:Y00eCKMA 2019/11/11(一) 22:38:19.804 No.16600931宗教基本法草案備受批評的部分,可以分為11點爭議,內容如下:
一、宗教可以公然違反性別平等原則
國家將要盡力保護宗教,舉例來說,某宗教歧視同志,但是我們不能歧視某宗教,國家不保護同志被歧視,但保護宗教不被歧視。
二、法院不得調解糾紛
草案第十條寫了「聖俗分離原則」,往後政府不得介入教務,連法院都不得調解與干涉宗教信仰、教制、傳統、組織、人事任免。
三、宗教活動不受法律限制
人民的所有宗教行為、結社自由,都不得以法律限制,只要冠上宗教名稱,要斂財、要騙色都可被視為信仰自由,而且宗教活動也不用經主管機關同意,更不得禁止或限制。
四、就業與就學歧視合法化
宗教團體所設立之私立學校可「合法」要求全校教職員須與該宗教團體相同信仰,並可基於信仰理由進行差別對待,甚至聘僱員工也可以免於就業歧視的制裁,可以只任免認同自己教派的人。
五、剝奪兒童自主權
父母在孩子未滿16歲以前,可以幫孩子選擇宗教,小孩要信什麼宗教,由父母作主。
六、宗教合法入侵校園
宗教教育將列為國民基本教育內容,往後國民中小學學生必須要對宗教有基本認識,此已違反我國《教育基本法》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七、宗教合法佔用媒體公共資源及公益頻道時段有線電視系統以後應增設宗教頻道,公共電視台也得要增設宗教節目。
八、宗教團體取得治外法權
各教派對他們的內部組織、人事、財政有自主權,不適用民法等法令,也不得要求遵守民主與公開原則,而宗教團體所有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依章程規定,沒有章程就依傳統或教制規定,不適用民法。宗師死亡時,遺產也不適用民法規定。
九、宗教的不動產大於一切
宗教的不動產,原則上不得扣押與拍賣,不適用強制執行法的規定。
十、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
宗教的用地可以不受建築消防法規限制、更不受國土法、區域計畫法及農業發展條例限制,若廟產座落於公有土地上,可不受公產管理法規限制,政府須協助他們合法。
十一、放生成為合法宗教活動
放生成為合法宗教活動,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
無題 無名 ID:a6Vn5e1Y 2019/11/11(一) 22:41:10.207 No.16600949宗教的錢管不到還不是垃圾立委們害的
牽涉到兩黨的小金庫或金主時就聯手起來抹殺小黨
無題 無名 ID:bVdEmUos 2019/11/11(一) 22:44:35.761 No.16600971>>16600317宗教信仰是每個人的自由,不用花錢好嗎= =
別人要花多少錢也管不著,你說他被騙,他說他心靈得到慰藉
無題 無名 ID:GCHxVszk 2019/11/11(一) 22:48:04.543 No.16601004>>16600903我覺得他媽把信仰當商品賣就該照營業稅收錢
一堆收了宗教捐款還是賣商品的都不用繳稅幹你娘機掰
https://sora.komica.org/00/pixmicat.php?res=16581308
這是我前幾天發的串 我特別講裡面這個召會這個系統
這是支那人弄的 然後跑來台灣搞得跟直銷沒兩樣 世界各地都有
他們一開始立意很簡單 就是弄個聚會所 所有基督徒都能來聚會的聚會所
結果搞到後面 他們裡面那個出版社 光淨資產就超過6800萬鎂
無題 無名 ID:pNbypVhA 2019/11/11(一) 23:25:28.754 No.16601408原本立法院制定"財團法人法",就是要逼這些財團法人財務透明,結果宗教團體大力杯葛,導致最後該法把宗教組織排除,讓財務透明的機會再次破滅,有沒有賄賂政黨或立委,大家自己猜。
當全球對抗洗錢風潮,紛紛制定肥咖條款,針對相關基金會開始整治後,黑道政客及財團的洗錢的管道就移至宗教組織了,到現在,台灣我找不到真正完全乾淨的宗教組織,或許,這就是人性的弱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