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igtvc7qE 2019/04/20(六) 04:55:37.019 No.14463481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9-04-19 17:20:42
09的管權回來了?
無題 無名 ID:7Qo90/RM 2019/04/20(六) 05:00:16.874 No.14463496愛w與w友w情w的w希w望w之w都w
打出來不會覺得羞恥的嗎= =
無題 無名 ID:nQiMARYc 2019/04/20(六) 05:03:57.661 No.14463503我夢到的啦
大家是不是都忘記了
林奈知道所有人的ip位置
換句話說 他只要有那個念頭
想搞誰就可以提出告訴
連你們住哪都知道
各位準備要去台中地檢署島聚囉
以上做夢夢到的
各位多保重w
無題 無名 ID:bSpozTQ6 2019/04/20(六) 05:06:34.768 No.14463507>>14463485去年九月他有真的被拔掉過,靠鬧自殺就復職的
他被拔掉的時候整天窩在掛圖版、夢版等地討拍,完全不敢接近綜合、角色版這些他曾經有權力的主題版就怕觸景傷情
林奈這種人的個性很好猜啦,平常講的自己老謀深算整天鬥反對派
明明是個舔共人,到現在行為模式還跟共產黨一樣
卻又一邊引用馬克思說25歲以後還崇拜社會主義是無知
整天拿柯P、黃國昌自許
結果政治廚開始洗兩岸一家親之後又說自己變的很討厭柯文哲
跑去百度找五毛進來衝流量,明明一邊舔共又一邊說自己愛台
然後一崩潰就變回小學三年級的智商了
無題 無名 ID:CMA3kOu. 2019/04/20(六) 05:08:38.856 No.14463510這是笑園市吧
但他現在還是管管
最多就不管綜合已而
但他要是有那個想法來綜合刪個文洗個版100%沒問題
1883說甚麼暫停他職務100%是屁話
連到底是不是1883發的文我也很懷疑
不用想現在琳琳一定吃了安眠藥又睡不著盯著綜合看有沒有說他的話
無題 無名 ID:uTcVPcm. 2019/04/20(六) 06:36:48.023 No.14463641>>14463630
>>14463634
那是通訊法11-1規定的 不是網路文章好嗎= =
IP要向中華電信調使用紀錄至少要最重本刑三年以上
所以違反個資法、誹謗那種告不成
只剩恐嚇的很有問題
無題 無名 ID:HdfrRNp6 2019/04/20(六) 06:37:28.656 No.14463645>>14463630
>>以我自己告人無數的經驗
嗯嗯,你說的對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6:46:36.958 No.14463668林奈正在一邊看log一邊製作蒐證.txt存到3.5磁碟片裡面
上面的島民小心了
無題 無名 ID:uTcVPcm. 2019/04/20(六) 06:48:51.599 No.14463676>>14463654
好啦你最對 都寫11-1了不會去查嗎= =
ptt之所以告得成功那是因為那邊是實名制
根本不用從通訊業者就能拿到資料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6:50:24.472 No.14463679你們兩個都覺得林奈告不成不是嗎?
既然是這樣就都是好朋友啦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6:55:01.333 No.14463694不要再打電話了,你們討論出一個被告的島民可以完美打臉他的論點好嗎?
當個大善人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6:59:30.427 No.14463709停下來好嗎!
林奈正在看著這串皮皮剉,因為他發現自己拿島民沒輒
「我最喜歡看著你們一直罵我,但又拿我沒轍的樣子」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7:00:29.340 No.14463713>>14463710嗯...
老實說我知道真的有被告的事情一堆都是在cos版跟什麼模型版還啥的
你說這個我還真的沒聽過 詳細
無題 無名 ID:uTcVPcm. 2019/04/20(六) 07:01:14.756 No.14463715>>14463685
>>14463702
巴哈有手機驗證
再來,你貼的那張圖我怎麼看的意思都是
"就算我們沒有電信業者提供的資料 也有足夠證據證明是你做的" 的意思
我又去查了一下裡面說的書函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4102016115868.pdf
>然若電信使用人使用IASP之電信服務後,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稱通保法)第3條之1第1項之規定,即屬該法所稱之通信紀錄,調取時應依通保法相關規定為之。
後面講的不適用的 是指網站那些平台 而不是電信商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7:01:38.210 No.14463716>>14463713而且據我所知,大多數被告的島民都不是因為"在島上被告"
而是被告了之後跑到K島洗門風or假警告真炫耀
無題 無名 ID:Mj6XaHbM 2019/04/20(六) 07:09:19.318 No.14463726>>14463719這個例子...ㄝ
他會被告是因為告訴人本來就有對方聯絡資訊吧?
如果你舉例的原因還是因為在講 要過中華電信那一關 這件事情的話啦
無題 無名 ID:uTcVPcm. 2019/04/20(六) 07:10:52.719 No.14463731>>14463724
單純想實事求是而已
如果真的有是本刑未滿三年還從ISP調到資料的
也麻煩你跟我講 想多看一點判例
無題 無名 ID:brj/mcYQ 2019/04/20(六) 07:29:32.929 No.14463790看不太懂
所以ID:uTcVPcm.講的是真的囉?
這樣在k島誹謗貼個資都不用付法律責任也太爽= =
無題 無名 ID:HdfrRNp6 2019/04/20(六) 07:39:02.755 No.14463828>>14463790如果是公開的個資我覺得沒問題
就像現在大家都只是找到09個真名地址之類的
但還是沒有人找到他的真人照
那是因為那些資訊都是他在公開的平台自己說出來
島民只是把那些資訊集中起來已而
而他的個照他一直都很小心沒放出來所以還沒找到
但如果島民用非法方式駭進他的電腦找了出來那便是犯法了
無題 無名 ID:ICsuIwA. 2019/04/20(六) 07:39:26.611 No.14463829>>14463790是
報警或提告後首先警局會來和k島要資料
因為匿名的關係 k島只能提供ip而已
再來要去跟電信調ip的使用記錄就得要檢察官 還要符合通保法規定
偉哉台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