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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無題 無名 ID:WA/bVBd. 17/11/30(四)22:43:59 No.10369194
回覆: >>10369313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7-11-30 08:10:03
附圖
我不能說我是誰啦

不過我真希望台灣人能大量死傷

這樣就可以「合理」引進大量便宜又耐操的外勞了

該怎麼做呢
無題 無名 ID:.rGRDW2E 17/11/30(四)22:56:50 No.10369313
>>10369194
你先變成強國人 然後享受當強國人的樂趣
無題 無名 ID:xBaxH2j2 17/11/30(四)23:33:00 No.10369600
要合理引進外勞哪要這麼麻煩
直接說缺工就可以開放了
無題 無名 ID:zze27Iqo 17/11/30(四)23:33:43 No.10369611
回覆: >>10369636
恐嚇公眾罪

條文內容: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題 無名 ID:WA/bVBd. 17/11/30(四)23:35:08 No.10369627
>>10369600
好吃懶做的台灣人會哭妖怕外勞來搶工作阿= =

台灣人為什麼不能乖乖領跟外勞一樣的薪水阿= =
無題 無名 ID:xsIKOv6U 17/11/30(四)23:35:54 No.10369636
>>10369611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
>致生危害於公安者
具體危險犯 要司法認定 所以危險在哪裡
無題 無名 ID:jCxKK/ac 17/11/30(四)23:37:11 No.10369647
>>10369600
不行吧
你得先證明你缺工
先開最糞待遇出去
要是有人來應徵
也得讓他做不下去
讓他知難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