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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無題 無名 ID:sqS5mltA 2026/07/19(日) 14:11:36.107 No.30668709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6-08-07 1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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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美女遭槍抵太陽穴性侵「不做愛就斃了妳」 司機判決驚天逆轉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一名莊姓應召集團司機被控以發放工資為由,將旗下小姐載往新北市一處住所,再持槍抵住對方太陽穴強迫性交,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不過案件上訴後出現逆轉,二審認為被害女子的說法存在多處疑點,且缺乏足以補強指控的客觀證據,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莊男無罪。

女子控遭持槍脅迫 相隔逾五月才報案

判決書揭露,檢方起訴指出,莊男與被害女子為應召集團司機與小姐關係。女子指稱,2023年12月24日凌晨,莊男假借支付當日薪資,開車將她載往新北市一處房屋,待屋內其他人離去後,從衣櫃取出手槍,抵住她的太陽穴並扯壞手機,還威脅稱「如果不發生性行為就拿槍斃了妳」,女子因擔心遭到殺害不敢反抗,隨後被迫發生性行為。女子直到2024年5月28日才報案,與所稱案發時間相隔超過五個月。

門牌日期與說法不符 住所格局也有落差

二審法院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女子雖能說出車牌及房屋地址,但她提出的門牌照片拍攝日期為2023年12月22日,與其所稱案發當天進屋前拍攝的說法不符;她也未提出曾拍攝的車牌照片。法院另查出,案發地點的承租人並非莊男,莊男僅可能偶爾借住,且屋內居住者對房間使用情形的證述,與女子所繪現場圖及指稱遭侵犯的房間位置,也出現不一致。

相關證人均非目擊 對話只見討薪內容

女子曾表示,案發後已將遭侵犯一事告知司機主管及後來成為其丈夫的另名司機,但二人均未親眼目睹,相關內容皆來自女子轉述。法院認為,這類證詞只是重複被害人的說法,不能直接作為獨立補強證據。卷內留存的通訊紀錄則僅提及1萬8000元債務、房租及還款問題,未出現性侵指控;另名證人對莊男是否曾承認犯行,前後證詞也不一致。

證據未達有罪門檻 二審撤銷改判無罪

二審指出,女子在偵查及審理期間雖曾哭泣、情緒激動,但她也提到本身有自律神經失調、感情及其他生活問題,難以認定情緒反應必然與本案有關。法院認為,女子的指述仍有多項瑕疵,車輛軌跡也只能證明莊男案發當日在新北地區活動,無法證明他曾在特定時間載女子前往該處。由於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依無罪推定及罪疑有利被告原則,最終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莊男無罪。
無題 無名 ID:.b6uSMdk 2026/07/19(日) 14:18:49.369 No.30668745
>>30668709
覺得賣鮑魚賺的不夠快 想靠一桶金
無題 無名 ID:6g5ZtBco 2026/07/19(日) 14:19:38.332 No.30668748
一審法官這樣子亂判完全沒罰則
台灣司法真是笑話
無題 無名 ID:snzTQyUw 2026/07/19(日) 14:20:25.058 No.30668752
附圖
>>30668709
希洛04-1
無題 無名 ID:d4QNF.Bo 2026/07/19(日) 14:21:59.273 No.30668763
>>30668709
心智正常的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