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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備註、標題(會記錄下來,但是暫時不會顯示):
[男性角色]《School Days》網友批評偷拍人家太糟糕 原作公司表示當年並不被視為犯罪? 無名 26/07/15(三)00:38:29 ID:iTadKcm. No.3341325
回覆: >>3342027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6-07-19 06:08:46
附圖
行為人是男性所以放這邊

成人遊戲《School Days》的伊藤誠 在電車上看上言葉的美貌 就偷拍下她的倩影 當成手機待機畫面

這段劇情之前突然在日本論壇引發熱議

這一行為很多人說不適當 太離譜了!
但卻釣出相當多的反面論證 日本論壇上紛紛表示 時空背景不同啦

偷拍女同學 當年真的很常見

當年的校園動畫 很常出現攝影社同學到處偷拍漂亮女同學 再把這些照片賣給男同學 賺個外快的情節

大家是否覺得以前搞偷拍 其實並沒有那麼離譜 過去的都過去了 不該深究?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0:41:00 ID:1GhttcnY No.3341326
殺人更糟糕啦 www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1:28:41 ID:tyMFn6x. No.3341336
回覆: >>3341356
驚奇彼得也拍關的照片當桌布啊 大驚小怪什麼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2:46:55 ID:bL01A7dw No.3341351
看你偷拍什麼啊
再說這遊戲有很多更值得這個農場文讀者去關心的東西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3:15:25 ID:diDB/1OY No.3341355
回覆: >>3341915
當年早就有肖像權的概念 有常識的人 都知道拍攝前得先尋問被攝者的意願
畢竟移花接木不雅照這技術 更早之前就有

會有偷拍女同學 再賣給男同學的情節 也往往原本就是h game就有的情節 只是改編成動畫沒拿掉而己

真要說自從行車紀錄器普遍之後 反倒人們對肖像權的意識變得更加薄弱
看看擎天崗情侶事件 曾有人質疑即時影像攝影機有問題嗎?

因為即時影像攝影的普遍性 導致一些會在公開場所四處拍人像甚至特定部位的人 根本沒有犯罪意識 甚至會主張自己只是在紀錄日常

看看上面的發言 就可以知道這份常識早就不被視為常識了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3:23:40 ID:jOg7fzDg No.3341356
>>3341336
>驚奇彼得也拍關的照片當桌布啊 大驚小怪什麼
真的www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7:30:39 ID:txGvAPQY No.3341373
回覆: >>3341375
裡面更多狗屁倒灶的事不吐槽,結果吐槽這個......
霸凌、強暴、殺人之類的不是更該譴責嗎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7:44:27 ID:QegxgfTI No.3341375
>>3341373
阿現在偷拍不犯法了嗎?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7:59:48 ID:CLhkvNTM No.3341376
拍的那個人就是個人渣
所以演他做不好的事沒問題吧?

又不是千歲同學偷拍(雖然他也聽糟糕就是)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8:12:42 ID:ndvRBRj6 No.3341378
回覆: >>3341386
>>3341375
當時不犯法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8:43:09 ID:tx8EvH7k No.3341386
附圖
>>3341378
SCHOOL DAYS是2007年的動畫
而2007年的日本偷拍是犯法的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8:43:52 ID:RIXPg8ZA No.3341387
犯罪只要不被抓到就好了吧
而且鏡頭對到人已經算冒犯
文化約束效果又有限
朝製作出只能對焦〇公尺以內的鏡頭供一般使用
如相機喀擦聲
想拍更遠就得拿出設備
讓人辨別出打算擷取環境內容方向規範不更實際些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8:46:03 ID:z8EYBop6 No.3341389
附圖
>>3341386
幹怎麼跟我GOOGLE結果不一樣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8:57:09 ID:25QN8YFs No.3341397
回覆: >>3341478
>>3341386
並不是偷拍私密部位
>>3341389
請針對日本法著手,不然會失準

總之兩位修正一下關鍵字詞之後再問一次AI吧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8:58:46 ID:xBeBosiw No.3341398
>>3341386
>>3341389
畢竟AI
上次才有人貼AI胡亂回答的圖w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9:02:17 ID:R2YFV4UU No.3341400
怎麼會有人吐嘈HG的劇情不合法www
難道強姦就合法嗎www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9:13:15 ID:ezhhxYFA No.3341405
回覆: >>3341417
>>3341375
不犯法,完全不犯法
公眾場所拍到的照片不要散佈沒有事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9:27:29 ID:iWdrWQ3g No.3341417
>>3341405
你少加了一個不要被對方發現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9:39:59 ID:P2UmVDKU No.3341425
>>3341386
臉是私密部位的話你就是公然露出猥褻物
無題 無名 26/07/15(三)09:52:02 ID:SxRa6VQ2 No.3341433
>>3341386
>迷惑防止条例
這東西就是地方法
每個都道府縣有自己的版本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8%BF%B7%E6%83%91%E9%98%B2%E6%AD%A2%E6%9D%A1%E4%BE%8B#47%E9%83%BD%E9%81%93%E5%BA%9C%E7%9C%8C%E3%81%AE%E6%9D%A1%E4%BE%8B

要看每個地方怎麼規定
如果只是拍臉又是在公共場所不是每個地方都會被罰
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190730/k00/00m/040/018000c
無題 幫兩位代勞,如果有大佬能幫忙確認法令就拜託了 26/07/15(三)10:01:48 ID:25QN8YFs No.3341443
結論から申し上げますと、2007年(平成19年)當屬的《東京都迷惑防止條例》狀態下,在通勤電車上對女性進行「隔著衣服拍攝全身照、臉部或非私密部位」的行為,原则上不構成該條例中專門規範「偷拍(盜撮)」的條款,但在特定極端情況下,有可能被以「粗暴或下流言行(卑わいな言動)」的概括條款來認定違法。 [1, 2]
詳細的法律適用與界定原因如下:
## 1. 當時「偷拍條款」的限制(不構成)
在2007年期間,《東京都迷惑防止條例》第5條對於「偷拍」有著非常明確且嚴格的物理界定: [3, 4]

* 條文限制:當時處罰的偷拍,僅限於拍攝「通常被衣服遮蓋的內衣或身體部位」(如裙底、胸口內側)。
* 本案情況:由於您提到的行為是拍攝「穿著日常衣服的全身照、臉部及非私密部位」,並沒有拍到內衣或裸露的隱私部位,因此無法直接適用當時的偷拍條款。 [1, 2, 3, 4]

## 2. 「下流言行條款」的灰色地帶(可能構成)
雖然不適用偷拍專門條款,但若行為人的拍攝方式極其惡劣,日本司法實務上會轉而引用同條例中的「卑わいな言動(下流/卑劣的言行)」條款來進行裁罰: [2]

* 構成要件:行為必須達到「毫無正當理由,社會通念上屬於反性道德的低俗動作,且足以使被害人產生強烈的羞恥感或不安感」。
* 實例判定:如果只是在電車上隔著正常距離拍一張全身照,通常會被認定為隱私權侵害(民事問題)或肖像權糾紛,很難直接入刑法。但如果拍攝者是「極度貼近女方身體、反覆且執拗地近距離特寫胸部或臀部外觀(即使隔著衣服)」,即便沒拍到內衣,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例也曾認定這屬於「下流言行」而判決有罪。 [1, 2, 5]

## 3. 日本當今法律的全面封殺(對比)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法律漏洞在多年後已被全面補齊。

* 現行「撮影罪」:日本已於2023年實施全國統一的《 sexual姿態等撮影罪》(簡稱拍攝罪)。新法明確規定,不論是否隔著衣服,只要是「出於滿足性慾或羞辱他人為目的,違背當事人意願拍攝其性暗示部位(包含穿著緊身衣物、制服的臀部或胸部特寫)」,皆屬於刑事犯罪,不再有當年的法律灰色地帶。 [6, 7]

如果您是在研究特定文學、ACG作品(如《School Days》年代背景約在2000年代中後期)的劇情背景,或是對日本當年的司法判例有興趣,我可以進一步為您提供當時因為條例不完備而判決無罪的經典訴訟案例。

[1] [https://www.shinginza.com](https://www.shinginza.com/db/00827.html)
[2] [https://www.mc-law.jp](https://www.mc-law.jp/keiji/19785/)
[3] [https://yakuin-lawoffice.com](https://yakuin-lawoffice.com/%E6%9D%B1%E4%BA%AC%E9%83%BD%E8%BF%B7%E6%83%91%E9%98%B2%E6%AD%A2%E6%9D%A1%E4%BE%8B%E7%AC%AC5%E6%9D%A1%E7%AC%AC1%E9%A0%85%E7%B2%97%E6%9A%B4%E8%A1%8C%E7%82%BA%E3%81%90%E3%82%8C%E3%82%93%E9%9A%8A-3/)
[4] [https://nsbengo.jugem.jp](https://nsbengo.jugem.jp/?eid=43)
[5] [https://www.sankei.com](https://www.sankei.com/article/20220113-EO5HKR5PXVOF7BWYU4IAJNRG4Q/)
[6] [https://www.avance-lg.com](https://www.avance-lg.com/customer_contents/keiji/tousatsu-keihanzaihouihan/)
[7] [https://www.t-nakamura-law.com](https://www.t-nakamura-law.com/qa/%E6%9C%8D%E3%82%92%E7%9D%80%E3%81%A6%E3%81%84%E3%82%8B%E5%A5%B3%E6%80%A7%E3%82%92%E7%9B%97%E6%92%AE%E3%81%97%E3%81%9F%E5%A0%B4%E5%90%88%E3%81%A7%E3%82%82%E7%9B%97%E6%92%AE%E3%81%AB%E3%81%AA%E3%82%8A)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0:05:45 ID:R2YFV4UU No.3341448
偷拍違不違法很難有定論
看了一下日本律師的見解也是叫你不要幹而已,100%違法的是拍會性幻想的部位
我覺得告了才知道吧w
其實你在臺灣大大方方的拍也不違法啊
重點是不要偷偷摸摸w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0:21:15 ID:D9L2PlO2 No.3341461
回覆: >>3341562
離題問一下,為什麼叔母風呂沒有再開發這系列?
最近那次是玩母子,如果說這不能接受
那之前玩的霸凌、強暴、性侵未成年少女更令人反感吧?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0:39:04 ID:hi3Hm9JQ No.3341478
回覆: >>3341499
附圖
>>3341386
>>3341389
>>3341397
我問比較仔細一點,包含電視台把路人臉打馬賽克、手機拍人但不公開等狀況。
簡單整理:

2000年左右,日本電視基本上拍到路人臉是不會打馬賽克的,直到2003有發生書籍未經允許使用他人頭像被京都最高法院判侵權。

2005年4月"個人情報保護法"開始嚴格保護個人隱私跟肖像權所以電視台開始全面打上馬賽克。


個人手機直接拍照但沒公開,不會違反刑法。
只有可能違反跟騷法,台灣妨礙秘密罪、日本迷惑防止條例這種則臉不算在內。
但民事侵犯肖像權這點會成立。

日本主要幾個階段
1969年不能被任意拍攝是限制公權力機構警察,而非個人。
1998年和歌山毒咖哩事件被告有控告雜誌擅自拍攝刊登他照片。2005/11月最高法院判雜誌敗訴,正式確立了民間未經同意拍照並公開的民事侵權賠償標準。


所以基本上,2005年算是重要轉折。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1:09:17 ID:25QN8YFs No.3341499
>>3341478
畢竟除了公眾人物或有錢有閒(有空打官司)的人之外
會專為了主張民事侵犯肖像權而提告的還是少數
所以這類手機偷拍的案件還是會偏向聚焦在隱私與騷擾的部分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2:20:00 ID:1EOX7faY No.3341556
看著現在這群氾濫的女權寶劍
我真的不難理解為什麼西方有些國家會引進綠教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2:28:12 ID:1WUncbRg No.3341562
>>3341461
https://www.ptt.cc/bbs/H-GAME/M.1762628940.A.5A4.html
去年有做重製版 應該是有打算再開發啦
名氣擺在那 不用可惜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2:55:48 ID:FPHz48pk No.3341579
只要不被發現就不算犯罪了.jpg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5:15:11 ID:KEVtD6QM No.3341643
>當年的校園動畫 很常出現攝影社同學到處偷拍漂亮女同學 再把這些照片賣給男同學 賺個外快的情節
但通常也會有偷拍者被其他人懲罰的橋段吧
不是作品裡面有這種橋段就是在鼓勵欸
無題 無名 26/07/15(三)15:38:04 ID:uUItOkXA No.3341651
回覆: >>3341816
明明就是可大可小的事會嫌棄這個的是不是吃飽沒事幹啊

伊藤誠就算在電車上看上言葉美貌用手機偷拍下她的倩影當待機畫面
這種事只要別白目拿去高調宣傳炫耀販賣的散佈
實質就是個人範圍內我心底下的自私小事

怎麼愛無限放大"非我同意權力"那以後別說拍照攝影
有發生任何衝突反對都拿這理由說你侵犯我要告你就好了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1:09:02 ID:diDB/1OY No.3341816
>>3341651
不然你以為當代衝突現場雙方各自拿著手機互攝是為了什麼?

當然是為了告對方啊
理由是後編的 要吉對方收集證據才是目的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1:33:00 ID:ABe9cHgY No.3341831
只要不要做什麼違法的事
偷拍或想是擁有心上人的照片很正常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1:43:50 ID:Yw1ZJjG6 No.3341841
>>3341375

說起來了台灣早期性侵害我記得是告訴乃論的,而且從當年成人小說來看一堆行為都是性侵害,但裡面人物卻覺得不是性侵害。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1:47:09 ID:eArGPLZs No.3341844
附圖
以前玩這梗大概就像附圖這樣
笑笑就好
現在就成絕響了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2:06:38 ID:R2YFV4UU No.3341859
回覆: >>3341872
日本的學校會販賣學校活動的照片(學園祭旅行什麼的)
其實合法得到喜歡的人的照片是有機會的
不過言葉這種邊緣女可能照片沒幾張或是乾脆沒有w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2:16:01 ID:Gc6IXo.M No.3341870
>>3341844
怎麼連自己的照片都有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2:19:40 ID:Y2KftxIk No.3341872
附圖
>>3341859
懷念以前的學園系輕小說
都有這種歡樂的學園祭拍賣照橋段

現在就跟腳踏車禁止雙載一樣
那種載著心上人騎腳踏車的浪漫橋段都跟著消失了
無題 無名 26/07/15(三)23:19:35 ID:AjWFfgik No.3341915
>>3341355
行車記錄剛關掉就被撞,自我意識過剩的臭婊子是不是故意的坑老子?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0:09:33 ID:iGY6RaY. No.3341929
>>3341844
土屋醬超棒的!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0:11:47 ID:USRx/30c No.3341930
附圖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1:12:51 ID:HzLLSuFU No.3341959
>>3341872
仔細想想輝夜大小姐好像就沒有這個橋段了
如果是十幾年前應該會看到她掏出10萬買下白銀所有的照片吧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1:22:39 ID:BZ1Gjxp2 No.3341962
回覆: >>3341990
當年網路沒那麼發達
現在網路發達後一堆正妹都喜歡自拍PO到自己的社群上
還會為了爭取流量拍一些特別裸露或者修過圖的
只能說這也反映了科技變遷影響人的層面吧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4:55:26 ID:YgdARfLY No.3341990
>>3341962
流量可以變現啊
所以偷拍變成跟偷錢沒啥差異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8:23:43 ID:.X6W6NMM No.3342027
附圖
>>3341325
我覺得從輕來說,可以套我小學老師教的原則
被衣服包裹的部份就是不給外人看的部份
所以偷拍內褲是違法的
要嚴格一點的話,還是問一下能不能拍會比較有禮貌
現代人會突然介意被拍,我認為跟信任有關,幾十年前能拿照片做的壞事,頂多就是拿來打手槍,現在搞不好會拿來借高利貸或做AI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8:52:24 ID:k5EllRV2 No.3342034
>>3341872
你是黑面龍嗎?
無題 無名 26/07/16(四)09:16:39 ID:IMvJvmjQ No.3342047
附圖
>>3341872
還沒消失
無題 無名 26/07/16(四)18:30:07 ID:FvUIULis No.3342255
>>3341844
更久以前的城市獵人中就有透漏多久以前就有這種現象
當時街頭就是會有人公開賣這種偷拍下來的帥哥美女照片,然後香是被當帥哥照片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