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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角色]勇屋主 無名 ID:Dy/6Spdg 14/10/27(一)06:14:41 No.733809
評分:1, 年:1,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6-03-01 19:12:01
附圖
>死者張俊卿胞弟則說,偷竊固然不對,不過沒必要置哥哥於死地,控訴何男下手力道太大,哥哥脖子上的勒痕都滲出血水,他一定要為哥哥討個公道。


打死闖入自家的小偷還要被上銬,真不知道苦主未來會如何?
無題 無名 ID:NSg98Zck 14/10/27(一)06:37:29 No.733812
回覆: >>733933
>他一定要為哥哥討個公道
討啥?
"侵宅無罪,竊盜有理"的公道?
若不是有潛進竊盜的行為,也不會有被制伏掉性命的結局...
當時屋主不單只是為了維護財產法益,加上竊賊又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年紀...
加上欠缺殺人故意的前提下,顧慮擠翻的監獄基本上不會被關才對...
無題 無名 ID:9m/hY5Xk 14/10/27(一)06:42:35 No.733814
>用力撞開門後,赫見張嫌戴著口罩躲在浴室,且張嫌先朝他揮拳
看清楚了,嫌犯先攻。

>張嫌的弟弟表示,哥哥有竊盜、毒品等前科,十三年前被判入獄服刑,今年初假釋出獄,從事水電工作,卻因工作縮減,已失業五個月,沒想到竟因闖空門偷竊被屋主勒斃。

而且這種人對你們家有啥貢獻嗎?
人家幫你們家清理門戶,你不包紅包給他就算了,
還讓他上銬說要討公道,啥小。

根本就是想要凹賠償金嘛!
無題 無名 ID:etzohe3U 14/10/27(一)06:53:05 No.733815
鬼島上什麼都有
無題 無名 ID:1qmPy4w. 14/10/27(一)07:01:24 No.733817
家屬態度擺明是想凹錢啊
無題 無名 ID:JrVPwqN. 14/10/27(一)08:02:37 No.733831
這家屬以為台灣被偷過的東西人很少ㄛ?
幹你娘的這些垃圾賊連死人唯一留的東西也會偷
死一個我也爽啦!
無題 無名 ID:H/gBFWpY 14/10/27(一)08:16:45 No.733833
回覆: >>733839
放心
這裡是鬼島
你一定可以要到一個公道(大量賠償)的
無題 無名 ID:Q1HxITos 14/10/27(一)09:16:25 No.733839
>No.733833
這等判決出來再說
無題 無名 ID:4IqIhLCE 14/10/27(一)09:16:45 No.733840
重點是你家裡出了個小偷,那哥哥還有臉出來上電視
還說得很大聲你這是防衛過當
我呸
他老婆懷孕,你躲在他家浴室,你先攻擊人
情急之下反擊,這都要被抓去關還要賠償
去你媽的鬼島
無題 無名 ID:hsfVdFRY 14/10/27(一)11:57:32 No.733863
回覆: >>733866
我記得有一個新聞好像是外國?

就是屋主發現小偷後追著打到房子外面
之後在房子外面打到小偷領便當之後被判有罪
也就是說好像在房子裡面把小偷打到領便當無罪?
無題 無名 ID:h4MxNzgI 14/10/27(一)12:06:05 No.733866
>>No.733863
其實正當防衛基本上在「當下為害」已經消失時就很難主張

所以如果小偷已經離開你的房子
小偷的為害很明顯已經遠離
自然不能主張當下有為害
無題 無名 ID:jdSv61Uk 14/10/27(一)12:12:51 No.733867
回覆: >>733872
>No.733840
剛剛看新聞
畜生弟弟:
「我覺得屋主的行為根本兇殘。正常扭打會被掐的都是打輸的那方,對方有必要把打輸的掐到休克嗎?」
我覺得不只有必要還必須把這個腦袋不正常的犯罪預備軍先關起來免得到時候找屋主尋仇
無題 無名 ID:U3YVaR4c 14/10/27(一)12:26:14 No.733870
不是每個人都有那麼好身手可以制服人又不波及人的
再說屋主身後的老婆可是有八個月的身孕
如果沒有成功制服小偷
很有可能就換他失去一個孩子跟老婆阿!
無題 無名 ID:OLvhRUpk 14/10/27(一)12:30:53 No.733872
>No.733867
你殺我哥我殺你老婆小孩?
無題 無名 ID:Dy/6Spdg 14/10/27(一)12:47:57 No.733874
回覆: >>733933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當我看到這則新聞實在想,向幸好屋主是個壯漢
能夠及時保護他的妻小..

又想想假如不幸發生在我身上.我有可能制伏歹徒又確保他的安全?
根本不可能!
我想這件案子的判罰對我而言很重要,當一個男人為了保護自己的老婆及未出生的孩子
卻被判了刑, 而小偷家屬得到他們所謂的'公道'那麼這國家變的太可怕了...
無題 無名 ID:YVGpS6jU 14/10/27(一)13:01:03 No.733877
回覆: >>733881
樓上的
你不知道台灣現在就已經是你講的那樣了嗎
正常人一出事就是盡量判重
犯罪者一出事就是盡量判輕

為什麼越來越多人為非作歹沒在怕?
因為法律綁死死 法官怕事不敢判重 立委怕事不敢修法
搞的正當生活的人深怕犯罪
黑道宵小之流則是拼命在犯罪
這 就是台灣
無題 無名 ID:mGovjyTs 14/10/27(一)13:03:19 No.733878
回覆: >>733933
有這種警政署長真是台灣之福
神豬哥也是說防伊波拉要多洗手
警政署長說要被人正面上了先報警
難怪九九每次探視傷患可以說那些風涼話
無題 無名 ID:5X38KPC6 14/10/27(一)13:11:35 No.733879
>應報警處理

報警處理結果小偷逃跑抓不到
損失的財物或生命警察要負責嗎?
無題 無名 ID:mGovjyTs 14/10/27(一)13:15:57 No.733880
>>No.733879
警政鼠長:本人深表遺憾,如果受害人可以更早發現更早報警,就不會有此等憾事發生。
無題 無名 ID:KpS/AdBA 14/10/27(一)13:17:27 No.733881
>733877
或者應該說,權貴犯罪永遠沒事、平民犯罪放你吃屎。何必為了追查真相去得罪金主大爺?放一些小奸小惡去吸仇恨值讓人民互咬就行了~輕輕鬆鬆。
無題 無名 ID:duamFAjg 14/10/27(一)13:21:59 No.733883
恐龍法官都是跟犯人同一國的
倒楣的永遠只有被害者及其家屬
3+1好 無名 ID:kqiIZr7k 14/10/27(一)13:26:21 No.733884
我叔叔的店以前被人搶劫
大概有6個人趁他們店裡打烊休息要關鐵捲門的時候衝進去
拿著槍啊裩棒威嚇他們不能出聲 然後把我叔叔他們綁起來
我表姊那時候也懷孕8個月 叔叔求搶匪不要綁她
他們就綁她關進廁所 然後開始收刮財務還把車子開走

有報警後來也看新聞有抓到這群人

想這種人老實說死了也不值得同情
好手好腳卻幹這種事
無題 無名 ID:vTaYfr7. 14/10/27(一)14:05:38 No.733893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誰不知道警方會"認真處理"的案件必須建立在"被害人是政商名流or警界本身"的前提下
一般老百姓他們哪會管多餘的死活?
無題 無名 ID:yNcUq6ow 14/10/27(一)14:09:25 No.733895
回覆: >>733903
連法官都沒個影,這串一堆人就當開版先生已經被判刑
無題 無名 ID:sm37qrKE 14/10/27(一)14:34:58 No.733903
>No.733895
你是用哪個眼睛看到這串有人說他已經被判刑?

光是被上銬還要5萬保釋金就已經很不合理了
某個賣假油的沒上銬還要假裝一下咧

好啦好啦,依法行政,穴穴指教
以後家裡遭小偷請依照能力很差的警政署長的SOP處理喔www
無題 無名 ID:GP0O53d2 14/10/27(一)15:30:54 No.733920
應報警處理(X)

應勒緊處理(O)
等你們這群警察來時
不知道死的是那一邊
無題 無名 ID:xt36YAlU 14/10/27(一)16:14:48 No.733928
保釋金之後是會返還的吧
況且一般殺人犯也不可能會有五萬這麼低的保釋金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0e7d6f696b">無名</a> ID:d4jwdZ4A 14/10/27(一)16:32:08 No.733933
他可以不弄死小偷還弄死才會有罪
>No.733812
>侵宅無罪,竊盜有理
誰這樣說了?
小偷若沒死他一樣要面對刑責
小偷竊盜 然後反擊 不代表就可以打死
>No.733840
反擊可以
現在要看是不是反擊過了頭而打死
是真的沒辦法的話他會無罪的
但反擊不代表就能殺了他
>No.733874
同上 說是為了保護
若超出必要情況殺了照樣有罪 因為那超出保護的範圍
>No.733878
我以前學武的師傅 和教擒拿待過警大的教練
都說過碰到壞人攻擊比起反擊 是逃跑和報警優先
這種話沒有錯 並不是風涼話
>No.733879
太多情況不反擊對方就不會真的動殺心
那樣損失才大
>No.733903
他也可以不要保釋啊 有涉嫌犯罪的話想要保釋本來就要錢
真的是殺人保釋金不會才這樣 還有什麼意見去當立法委員修法
無題 無名 ID:zSsjr/Rc 14/10/27(一)16:42:08 No.733940
回覆: >>733951
他把小偷壓制在地的時候小偷還活著
連到警察來的時候小偷也是活著
雖然已陷入昏迷狀態,屋主也有說要不要幫他CPR
是警察說不用,有叫救護車
他根本沒有殺那個小偷的犯意,算正當防衛吧
無題 無名 ID:2LoUjjb. 14/10/27(一)16:43:24 No.733941
我國中的公民老師教過我們真的不小心宰了人家只要去廚房拿把刀印一下屍體的指紋在丟在旁邊就能輕鬆偽裝成是正當防衛了

可惜這位沒上過我老師的課
無題 無名 ID:eTPW2iZE 14/10/27(一)16:49:09 No.733945
回覆: >>733951
>>他可以不弄死小偷還弄死才會有罪
您怎麼確定"他可以不弄死小偷"?
在小偷主動攻擊且身上有無武器都還不知道的情形之下
全力反擊是生存本能的正常行為吧
你要說屋主可以第一時間逃走,可後面有個孕婦啊

在一瞬間判斷失誤就有可能會出事喪命的時候
誰還跟你管甚麼"過當防衛"啊,尤其是小偷侵民宅+攻擊在先,當然若是小偷跑走(已跑到民宅外且沒攻擊)而屋主把他拖回來打死的話那是個爭議,但是在自家發生扭打的話當然要全力保護自己&家人啊

那些說啥屋主下手太重的人
想想看同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的眼前的話,那種每一毫秒的判斷與行動都跟自己的生死有關的感覺,而不要事後諸葛似的說啥"屋主為啥不那麼做"之類的
無題 無名 ID:2LoUjjb. 14/10/27(一)16:53:01 No.733947
誰知道這人身上有沒有刀槍

當然先打到不會動再說啊

跟本是那賊身體虛沒熬過去而已
無題 無名 ID:LRFcTpHY 14/10/27(一)16:56:17 No.733948
回覆: >>733956
>>733933
你的意思分明就是錯的是那個保護家人的真男人

那個闖空門的沒有錯嗎?所以他吃牢飯是他活該嗎
無題 無名 ID:DhbHCec6 14/10/27(一)16:57:22 No.733949
回覆: >>733956
>No.733933
噗噗 標準的事後諸葛
當下發生的時候
對方先攻 你有把握對方不會先解決掉你或是旁邊的孕婦?
你有想過小偷情急也可能犯殺機?
要不是超人或精神力異常堅定的
正常人發生這種事當然全力相搏 哪有餘力思考後果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5d2e3c3a38">無名</a> ID:d4jwdZ4A 14/10/27(一)17:02:57 No.733951
>No.733940
有這消息了嗎?真的事實如此 那他十之八九無罪或緩刑
>No.733945
看打到什麼程度囉
因為之前判斷對方有害 腦衝過頭 打到可以收手了卻沒有適時收手那就是有罪
當要打的時候可以不管過不過當 真的已經打倒了 也有一堆方法可以壓制而不是勒死
問題是在很難釐清屋主當時詳細的行為 小偷都死了
沒其他旁觀者 他老婆極可能會幫他說話

別在說什麼自己碰到的話云云
的確大家都會怕判斷失誤 求保險
但是當確實有「不必要」的持續下手使之致死就是太重
既然事後確實能找出別的方法壓制而不是殺掉
事後諸葛卻也表示能找出別的方法
可以諒解但有錯就有錯沒有什麼好辯的 這種情況真有刑責也不會太重
無題 無名 ID:3PDuT3Lk 14/10/27(一)17:04:17 No.733952
回覆: >>733957
>>不反擊對方就不會真的動殺心
近年來台灣的多起虐殺 屠殺案件告訴我們事情不是這樣
無題 無名 ID:cc2ySL7E 14/10/27(一)17:05:33 No.733953
防衛過當通常是對方逃跑你還追上去打這種狀況才會成立 屋主只是箝制住小偷脖子時用力過重 而且中途還有叫警察來 發現不對勁時也有馬上叫救護車所以可以判斷沒有故意殺人之意圖

現在就看看屋主的律師有沒有辦法在這點上好好發揮 讓這件案子歸屬到正當防衛了
無題 無名 ID:3PDuT3Lk 14/10/27(一)17:06:03 No.733954
>沒有什麼好辯的 這種情況真有刑責也不會太重
根本連有刑責都不應該
無題 無名 ID:HVaYYuaw 14/10/27(一)17:07:06 No.733955
回覆: >>734048
>>No.733903
看一群法盲秀下限 深深覺得混法律這一行的人 薪水高不是沒原因的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dba8babcbe">無名</a> ID:d4jwdZ4A 14/10/27(一)17:09:04 No.733956
>No.733948
從來沒人這麼說 上面的留言完全沒有小偷是無罪的意思 到底是從哪裡想來?
>No.733949
可以抵抗 雖說最好是帶家人逃跑與報警 但抵抗也可能能是當下沒辦法的抉擇
但不代表抵抗完了能殺掉 對方已經被打倒還全力打就是不對
現在就看他是不是已經可以說抵抗完了卻還殺
是否有判斷對方已經被打倒了還繼續 忘了收手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84f7e5e3e1">無名</a> ID:d4jwdZ4A 14/10/27(一)17:11:26 No.733957
>No.733952
事實就是這樣
竊盜 搶劫 強盜 殺人
面對的後果嚴重程度根本不同
當對方進行虐殺行為就成了另一回事
無題 無名 ID:3n84eC.Y 14/10/27(一)17:21:13 No.733959
上面都沒看新聞的
他不是"打"死人,他是把對方全力壓制在牆角直到警察來才放手,因為壓的地方是脖子,所以窒息休克
無題 無名 ID:LRFcTpHY 14/10/27(一)17:24:21 No.733961
回覆: >>734001
>>733956
你少在那不承認.你分明都把矛頭指向屋主.

家裏出現了一個陌生人.他還要攻擊你.你的背後還有妻子而且她還懷孕.

這種狀況.你能冷靜嗎?!

自己所愛的人有危險了.你能冷靜嗎!?少在那發不負責任的話
無題 無名 ID:pXn39o1I 14/10/27(一)17:26:40 No.733962
回覆: >>734001
>d4jwdZ4A
>對方進行虐殺行為就成了另一回事
你要在這邊放狗屁也要先搞清楚狀況好嗎?
當初他們進行扭打後,那小偷只是昏迷,他們還幫他叫救護車,后來送醫院才急救不治
當初屋主根本沒有意要致他於死地啊?
一個45歲的中年人,跟30歲的年輕人扭打本來就很危險
他自己先出手後來打輸昏迷,這能怪誰?
屋主又沒有抱持著殺死他的心態打他
只是為了制服他,要是真的想殺死他,那他身上早就都是傷,而不是只有脖子上有勒痕
脖子上有勒痕也可以說明他當初只適用手臂勒住他脖子,制止行動,這在一般搏擊中是很常見的招示
屋主他是海陸退伍,一定學過相關課程,他這樣做完全是標準手續,又不是往他頭猛敲還是怎樣,根本是已制服他為前提
無題 無名 ID:vTaYfr7. 14/10/27(一)17:29:30 No.733965
回覆: >>734004
>d4jwdZ4A
竊賊的弟弟別偷上島裝中壢...
無題 無名 ID:yNcUq6ow 14/10/27(一)17:37:25 No.733971
>No.733956
>可以抵抗 雖說最好是帶家人逃跑與報警
常理判斷懷孕八月的孕婦或抱著懷孕八月的孕婦的男子不可能跑贏三十多歲的年輕人
無題 無名 ID:DhbHCec6 14/10/27(一)17:37:51 No.733972
回覆: >>734004
所以才說d4jwdZ4A根本就是假中立嘛
今天屋主日子過得好好的
無端被垃圾侵犯 反擊制伏了對方
事後還有一堆麻煩官司要處理 根本已經虧大了
今天要是罰了他 不管輕或重 都讓人覺得法律到底在保護誰?
這小偷沒幹這事 今天有這麼多事?
無題 無名 ID:h13tcyD6 14/10/27(一)17:44:30 No.733973
回覆: >>733976
問個蠢問題為什麼要5萬元交保而不是無保?
無題 無名 ID:3n84eC.Y 14/10/27(一)18:03:28 No.733976
回覆: >>734056
>733973
畢竟人死了
不過也不用太激動
這筆錢有機會可以拿回來
無題 無名 ID:mGovjyTs 14/10/27(一)18:09:40 No.733981
送醫急救,十小時之後,家人放棄急救
看來他家人也不是多喜歡他咩
這一串毫不意外的出現一堆理盲又濫情的鄉民啊...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4c3f2d2b29">無名</a> ID:yTMsEyys 14/10/27(一)18:41:46 No.733994
屆時經辦此案的法官恐怕又要被人給汙名化了、由一堆只要苦命的屋主沒被無罪化大概就要跳腳的人可見一二.
但先不管擺明不懂法以及未審先判的鄉民狀態.
希望事後別隨便把恐龍法官、這種根本是白玫瑰那群"失智暴民"所搞出來的恥辱、丟台灣人的臉名詞又掛在別人頭上啊.
無題 無名 ID:YVGpS6jU 14/10/27(一)18:45:05 No.733995
這一串毫不意外的出現了假中立被戳爆後換ip繼續假中立的台灣人之恥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c7b4a6a0a2">d4jwdZ4A</a> ID:PWfTSWoc 14/10/27(一)19:10:49 No.734001
>No.733961
不承認什麼東西?
老是出現「說了某某可能也有錯 就代表我在說另一方是對的」這種鬼邏輯 莫名奇妙
矛頭指向屋主?現在是在討論屋主啊

>No.733962
來看看上面我打過什麼
>有這消息了嗎? 真的事實如此 那他十之八九無罪或緩刑
還有壓制不需要用壓脖子的方式
即便因為一開始扭打的姿勢去壓制有用到脖子 但這同時四肢不可能都沒有去管
在已經壓制成功的狀況下 採取只壓制四肢其中一、二個 持續使之失去反抗能力 是很有可能的
屋主是什麼出身? 都已經壓制成功了 擒拿本來就有教

然後
虐殺指的是No.733952說的近起虐殺案件怎樣怎樣
但他說的內容表示他的理解錯誤

留言想砲人之前請看清楚回文是對誰 對什麼內容

>No.733971
對方沒有想滅口的打算就不會追
畢竟滅口要實行的風險和後果是跟竊盜後逃跑突圍不同的等級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98ebf9fffd">無名</a> ID:PWfTSWoc 14/10/27(一)19:14:23 No.734004
>No.733965
我跟他沒關係 少來這套

>No.733972
還不懂嗎?
小偷幹了這事當然小偷有錯
但現在在討論屋主 說他處理方式可能過頭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為是最初的直接受害者 就可以不管他怎麼處理了是不是?

>No.733981
別說十小時
就算只有一小時 很可能早就該判定死亡
但已經是家屬要求不斷電擊過後的了
老天十小時耶 醫護人員到底有多累

>No.733995
這串不意外出現給人套帽子 扭曲觀念 搬出因為說了也有錯就可以當作說另一方是對的這種神邏輯的台灣之恥
重新連線IP就會換了 現在我就站出來標明我是這串的誰
我會來之前的留言只到No.733957
無題 無名 ID:9f3Ur7y6 14/10/27(一)19:30:06 No.734013
>No.733981
萬一救不醒直接變植物人誰想負責?
是我也放給他去啊
除非他身後還有一堆財產可以分
或者就算躺在床上每個月也有18%可以領的那種就另當別論
無題 無名 ID:pXn39o1I 14/10/27(一)19:35:05 No.734014
回覆: >>734052
>但已經是家屬要求不斷電擊過後的了
你到底有沒有醫學常識
電擊怎麼可能電10小時?
他進醫院急救後發現依然無意識,經過10小時候家屬才同意拔管讓他去死,誰跟你搶救10小時
無題 無名 ID:yNcUq6ow 14/10/27(一)20:09:43 No.734032
回覆: >>734052
>No.733971
>對方沒有想滅口的打算就不會追
還有一種可能,偷竊不成改成挾持人質(孕婦)搶劫。
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帶著老婆逃跑的情況下,你敢賭賭看對方不會追?
對方可是主動攻擊屋主,誰敢確定對方不會追上了對老婆孩子不利。
無題 無名 ID:dyhtnSj. 14/10/27(一)20:14:37 No.734037
回覆: >>734055
>>No.734001
阿不就好棒棒
肯定你一定天天在外常常遇到事件.
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正確果斷的來行動!
實際上場跟平常訓練就已經有差別了.
對屋主來說她當下想到最有效的制伏手段就是這樣.
更何況對手還是陌生的男子誰知道她是不是也練過?

>>還有壓制不需要用壓脖子的方式
即便因為一開始扭打的姿勢去壓制有用到脖子 但這同時四肢不可能都沒有去管
在已經壓制成功的狀況下 採取只壓制四肢其中一、二個 持續使之失去反抗能力 是很有可能的
屋主是什麼出身? 都已經壓制成功了 擒拿本來就有教

在你打這些同時你已經知道小偷已不如你,這不是事後諸葛不然是啥?
要是報導說這小偷曾經是國手你不就說她的手段是非常正確的行為?
無題 無名 ID:3PDuT3Lk 14/10/27(一)20:39:33 No.734045
回覆: >>734061
>No.734001
金山高中殺人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7%91%E5%B1%B1%E9%AB%98%E4%B8%AD%E5%BC%B7%E7%9B%9C%E6%AE%BA%E4%BA%BA%E6%A1%88

基隆國中女教師命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F%BA%E9%9A%86%E5%9C%8B%E4%B8%AD%E5%A5%B3%E6%95%99%E5%B8%AB%E5%91%BD%E6%A1%88

去你媽的"不反擊對方就不會真的動殺心"
被發現這件事就足夠這些人動手了何況這傢伙根本是毒蟲
如果今天是孕婦開廁所門被怎樣了換你來說嘴?
講人理盲 根本是你智障又傲慢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c192808684">無名</a> ID:J70Z76Ig 14/10/27(一)20:43:09 No.734048
回覆: >>734065
>No.733955
只有這時候才在說法盲
新聞請到一個10年經驗法官改行律師的人來評論
他也說台灣人會因"死者為大"來判,所以屋主完全沒事機率很低,不過因為算防衛,大概判個6個月再緩刑吧
阿法律不是法理情?怎又出現"死者為大"的情理法勒?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98ebf9fffd">無名</a> ID:PWfTSWoc 14/10/27(一)20:48:25 No.734052
>No.734014
你為什會想成電擊十個小時?
來好幾次胸口都會焦掉了
是光一小時後才判定死亡的情況都可能已經經過家屬不斷要求電擊後了
>No.734032
有這樣的可能 但攻擊失敗會增加對方的怒氣
而且攻擊反而容易讓對方產生挾持好自保的想法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a1d2c0c6c4">無名</a> ID:PWfTSWoc 14/10/27(一)20:53:45 No.734055
>No.734037
我直接引用上面的回文來回答你
>當確實有「不必要」的持續下手使之致死就是太重
>的確大家都會怕判斷失誤 求保險
>事後諸葛卻也表示能找出別的方法
>可以諒解但有錯就有錯沒有什麼好辯的
當下想到錯誤的方法 或原本是正確的方法但過了頭變成不正確
既然不正確了那這點就沒啥好講

打到後來小偷已經不如了 那還讓他死 才有錯
就算小偷是國手 若情況是 這個曾經的國手已經被弄到動彈不得 他確認如此還是殺了 那一樣會說他錯
不是原本的實力差問題 是當已經制伏的狀態他可以停的那時有沒有停的問題
無題 無名 ID:h13tcyD6 14/10/27(一)20:55:32 No.734056
>>No.733976
有點混亂 有懂法律的可以解釋一下嗎?
輕罪為什麼會是要交保的理由
交保不是指有羈押情事但是沒有達到羈押必要
過失致死是輕罪 屋主怎麼看也沒有逃亡滅證之虞
過失致死不是刑事訴訟法101-1條所定之罪
那為什麼要交保證金? 5萬塊雖然相對來說是少
但是假使發生像這位的情況還要交錢 應該是一整個幹吧
無題 無名 ID:We6s6Sx6 14/10/27(一)20:58:21 No.734059
回覆: >>734062
你怎麼知道停下來後對方會不會拿什麼東西出來?

還是你當海龍就是武功大師.真的能點到為止?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e695878183">無名</a> ID:PWfTSWoc 14/10/27(一)20:59:41 No.734061
回覆: >>734082
>No.734045
我還沒講過理盲 但現在我認為你也是
>不反擊對方就不會真的動殺心
>太多情況
懂?
攻擊會招致反擊這點道理都不了?
我懷疑你是故意少那四個字
再說一次 對方沒有想滅口的打算就不會追
而攻擊更容易引來對方打算以暴力突圍
的確不明的闖入者可能早就作了殺人的準備
但說到底「攻擊」這像行為會提高了對方也攻擊的可能性 以及攻擊的兇猛程度

而屋主攻擊也不算錯 他的問題是在可能在攻擊到了一定程度他該住手了沒有停止
忘記 熱血上湧 當下害怕使判斷力減低 為求保險等等都有可能或以上皆是
但既然稱之為過頭那就是超過限度
>可以諒解但有錯就有錯沒有什麼好辯的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2053414745">無名</a> ID:PWfTSWoc 14/10/27(一)21:01:16 No.734062
>No.734059
看情況
無題 <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b4c7d5d3d1">無名</a> ID:yTMsEyys 14/10/27(一)21:08:36 No.734065
>>No.733995
如果是說我(No.733994)的話、我可是才發言一次喔~換ID什麼的被害妄想症發作實在很讓人無言呢~
想要掛人帽子之前最好先去查一下、不然可就很丟臉了呦~
(程度太差不會看IP我就沒辦法囉~)

>>No.734048
>阿法律不是法理情?怎又出現"死者為大"的情理法勒?
https://tw.news.yahoo.com/%E9%81%AD%E5%9C%8D%E6%AF%86%E8%87%AA%E8%A1%9B%E6%AE%BA%E4%BA%BA-%E5%88%A4%E5%88%91%E8%B3%A0146%E8%90%AC-220158839.html
因為"死了人"就是過當了啊~
不過因為這倒楣屋主並不是直接下手殺人,想必刑責不可能會像這案例中那麼誇張.
但過當的事實依然存在、所以不是什麼情理法還是法理情、該判的還是要判.
無題 無名 ID:PhF0eCKs 14/10/27(一)21:08:57 No.734067
畜生弟弟也懂上島?
無題 無名 ID:3PDuT3Lk 14/10/27(一)21:09:34 No.734068
>>PWfTSWoc
看你個狗屁情況 錯你媽個屁
大概你這輩子就在腦袋裡模擬衝突就夠了 甚麼情況都不需要考慮
好在台灣也不是每個法官都像你那麼腦 否則台灣連一件防衛非過當都不會出來
就好比當年台東還花蓮一個弱女子被砍 結果奪刀反過來殺了對方還要被一審判無罪一樣
在你的眼裡這弱女子鐵定也是超過限度沒甚麼好辯的
無題 無名 ID:3PDuT3Lk 14/10/27(一)21:13:22 No.734075
講白了防衛過當就是個白癡法條
台灣就是有這種濫用法規的法盲才會出來這種死了人就是過當的智障出現
為維護這種法條大概就是犯罪預備軍 希望以後自己被反擊可以拿來告人那種
無題 無名 ID:EZ9CJz26 14/10/27(一)21:24:12 No.734082
回覆: >>734084
>No.734061
>而攻擊更容易引來對方打算以暴力突圍
不用講小偷到底什麼狀況下容易產生暴力突圍的想法啦
今天屋主有八個月身孕的老婆就在後面
被小偷衝過去碰個一下就可能一屍兩命

你是屋主你敢不敢冒這個風險眼睜睜放他逃過去?
無題 無名 ID:3PDuT3Lk 14/10/27(一)21:32:41 No.734084
> No.734082
錯了 他會把自己綁起來跟歹徒說你慢慢來
無題 無名 ID:2LoUjjb. 14/10/27(一)22:53:44 No.734119
是我的話我寧願把這人渣打到不會動也不願意冒著他可能會忽然腦沖跑去傷害我家人的風險

那怕只有萬分之一我他媽的也寧願打死他
幹 我又不認識他我放鬆他忽然從衣服裡掏出一把鎗怎麼辦?
無題 無名 ID:VZwLdTiE 14/10/28(二)00:09:07 No.734155
說不過人馬上就罵人法盲,自己去法律版看看那邊也在批判防禦過當的認定問題。
無題 無名 ID:tMoGP8hY 14/10/28(二)15:00:41 No.734308
去VZwLdTiE 家決不會有"防衛過當"問題
還是VZwLdTiE 是樑上君子之後?
無題 無名 ID:pIBkAaJs 14/10/29(三)01:55:04 No.734496
路過

果然一堆人身攻擊也不會怎麼呢
管管真棒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