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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無題 無名 ID:hycE/ZYg 2025/05/21(三) 19:41:08.728 No.27686308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5-05-22 00:34:21
附圖
反檢舉魔人,反惡意檢舉、惡意執法

許仁良

我可以直接說:我就是挺駕駛。

首先,我一向認為行人受傷是行人自己的問題,現在汽車已經不是貴到無法取得,任何走在路上的人或他們的家長,明明可以選擇開車或者坐計程車,卻選擇暴露在危險的場域底下,怪誰?

肇事逃逸本來就是人之常情,當下大家都很慌張,如果社會體諒一下駕駛可能害怕後續的責難,不要對他那麼苛責,賠償跟刑責上盡可能寬待甚至免除,可能會減輕駕駛逃跑的意願。

台灣既然自由民主,那為何高齡就成了原罪呢?因為一個高齡肇事每個高齡人都要連帶被羞辱?開車可是遷徙自由的具現,提高人民開車的門檻就是侵害人權。

最後,請問那些鍵盤法官鍵盤檢察官自己人生當中都沒有違法違規,沒有被警察開過紅單嗎?如果沒有再出來講。自己都做不到的事要求別人真的很好笑,人人都可能有過失只是可大可小,輕則開紅單重則交通事故,更何況如果是因為注意不能,就不是過失,而是無過失,無需負責。台灣現行法律裡面交通事故沒有無過失責任的。

行人聽著,沒有人有義務保護你,應該自己保護自己,交通事故這麼運氣不好的事沒有人願意發生的,因此請多多注意路上車輛,平時或者至少必要時盡可能讓車先過,並且為維護安全,請多使用汽車或者計程車,少走路當行人。同樣車子同樣速度撞到人跟汽車造成的嚴重性就是不一樣,我認為肇事駕駛的責任歸屬只需要負擔「假設撞到汽車」所造成的傷害,那撞到行人既然比撞汽車更嚴重,多出來的損失行人應該自行負責。

余老爹,希望你看到這則貼文知道還有人挺你,還有人願意捍衛汽車駕駛的最後一絲尊嚴,而不是聞車色變,讓有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的車主變得人人喊打。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088161792202569/posts/1406994313652647
無題 無名 ID:N7Ty7M8Y 2025/05/21(三) 19:51:02.632 No.27686406
撇開講的內容
這個時間點 講這種逆風的話
真的帶種
他的言下之意是要求小學生也要有駕照能開車的意思吧
買車的錢你出 我支持
無題 無名 ID:6T4J6www 2025/05/21(三) 19:52:41.914 No.27686417
汽車駕駛人權?
無題 無名 ID:OJywlLsQ 2025/05/21(三) 19:57:37.322 No.27686468
>>27686308
經濟能力與社會地位ww
不守規則不維護道路秩序就不要哪天被大學長碾到
真以為買一台破車就了不起?
無題 無名 ID:Cjjf27Yo 2025/05/21(三) 19:59:09.567 No.27686477
>>27686308
"開車可是遷徙自由的具現,提高人民開車的門檻就是侵害人權。"

智障啊!
無題 無名 ID:/STuH99Y 2025/05/21(三) 20:07:19.742 No.27686555
開四輪的不可能一輩子不會下來用腳走啦,哪有上車是皇帝,下車變賤民的道理,我皇帝出巡不管開車走路,路上其他賤民快滾去死好嗎,別髒了我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