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MTm1yIuk 2022/07/06(三) 01:45:15.419 No.28140884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2-07-06 03:53:40
坐博愛座被狂念「你越線了」 男遭控性騷...一聽和解條件傻眼
台北陳姓男子日前搭捷運時,坐在博愛座上一直被隔壁的女性乘客指責「你越線了」,最後找站務人員處理時,陳男打電話給友人時抱怨了一下,女子決定控告陳男企圖摸胸,涉嫌性騷擾還有公然侮辱,檢察官安排雙方和解,女子提出條件是請她吃1頓飯,協調最後破局,台北地檢署5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無題 無名 ID:13OYj.BE 2022/07/06(三) 01:51:58.463 No.28140928不過說真的
那種體型胖到會干擾到旁人的確很討厭
胖到接近一燒的那種
希望那種體型的有自覺,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干擾別人
無題 無名 ID:8csC7lPg 2022/07/06(三) 01:56:52.714 No.28140956三小
告別人性騷擾還要對方請吃飯
是要增加對方下手的機會嗎 = =?
無題 無名 ID:vAAshx7E 2022/07/06(三) 02:00:11.033 No.28140982
無題 無名 ID:yPcI487o 2022/07/06(三) 02:07:20.422 No.28141043>>28141013可以
但是得花時間耗在跑法院開庭
另外 律師費 法院訴訟費 敗訴時繳的法院費用...
只是搞死自己
遇到恐龍法官或台女法官更是倒大霉
無題 無名 ID:mJumFkLQ 2022/07/06(三) 02:10:37.786 No.28141061>>28141013誣告要件必須有捏造事實之虞
「我覺得他性騷擾我」主觀自由心證,無法成立誣告
「他強姦我」陳述不存在的事實,可成立誣告
島上有個經典判例是TRPG老害和悠子那件事
TRPG老害拿島上的文章說是悠子發的去告,然後提供悠子PTT的登入IP
當然告不成,但是這個判例也無法成立誣告,因為告訴案由是「我認為是他發的」,文章存在是事實,認為是悠子發的也沒問題,除非捏造不存在的文章才能成立誣告要件
無題 無名 ID:Ph.Ua0IQ 2022/07/06(三) 02:15:11.666 No.28141087>>28141043>但是得花時間耗在跑法院開庭
>另外 律師費 法院訴訟費 敗訴時繳的法院費用...
幹你娘五毛不懂就不要亂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