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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無名 ID:SLT3wGfI 2020/08/12(三) 15:12:29.863 No.19514425
回覆: >>19516269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0-08-12 04:17:40
附圖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無題 無名 ID:SLT3wGfI 2020/08/12(三) 15:13:08.110 No.19514433
說 明: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
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無題 無名 ID:SLT3wGfI 2020/08/12(三) 15:14:02.520 No.19514447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無題 無名 ID:fkNW/8ZE 2020/08/12(三) 15:19:01.019 No.19514495
測速照相也應該廢除
發現很多人忙著低頭看時速表怕超速
反而分心沒在看路超危險
說真的 車多你想超速也超不了
車子能跑到高速 表示到路相對淨空 這樣還去限速根本不合理
無題 無名 ID:sNyKn5UM 2020/08/12(三) 15:19:11.286 No.19514496
回覆: >>19514533
一群整天坐接送車上下班的是能懂什麼道路安全?
無題 無名 ID:AbeL3bkU 2020/08/12(三) 15:20:43.568 No.19514509
回覆: >>19514533
這條法修正以後
每死一個人全算到資進黨的頭上
無題 無名 ID:DgRi1qT2 2020/08/12(三) 15:20:55.130 No.19514511
附圖
>>19514495
有的時候限速是為了安全
比如說下匝道 雙道匯流 連續彎路
還是有必要的
無題 無名 ID:Ff1A.q/I 2020/08/12(三) 15:23:21.672 No.19514533
>>19514495
>>19514496
>>19514509
這個修正案不是很符合鬼島刁民的劣根性嗎?
無題 無名 ID:IjK9YHfQ 2020/08/12(三) 15:24:12.096 No.19514540
回覆: >>19517949
可以啊
民眾不能拍照檢舉
那我以後看到路上有違停
就打直接打電話給警局
叫他們派人來吊
看到一台打一次
看哪種狀況比較消耗警力
無題 無名 ID:8qN/.KRs 2020/08/12(三) 15:24:40.661 No.19514543
不是很喜歡記點 那就滿三次通通判死
我看兩千三百萬有多少人可以死 死光光就不用檢舉也不會違規
無題 無名 ID:PHt2ZobM 2020/08/12(三) 15:33:12.860 No.19514618
回覆: >>19514651
>賴品妤
又有她
根本就魁儡嘛
宅宅好操弄
無題 無名 ID:L0hnJDpI 2020/08/12(三) 15:36:24.015 No.19514651
>>19514618
不然咧
2代本來就乖乖聽話躺好拿滿就好了
無題 無名 ID:3vc3T3uw 2020/08/12(三) 15:58:39.890 No.19514855
>>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
違法的人變多
不是去解決事件
而是讓你不能檢舉
這邏輯
無題 無名 ID:Yv.Jzz9A 2020/08/12(三) 16:03:41.926 No.19514917
附圖
>黃國書
唉 對國書老師很失望
無題 無名 ID:2fzLStyU 2020/08/12(三) 16:12:32.957 No.19515015
酒駕也勸導就好了不要開罰,不然浪費社會資源不太好
無題 無名 ID:4woDRGQQ 2020/08/12(三) 17:52:26.017 No.19516036
附圖
陳歐珀在宜蘭風評很爛
無題 無名 ID:CiTk9AvA 2020/08/12(三) 18:08:57.078 No.19516215
>>19516036
風評爛還是選得上 這就鬼島價值
無題 無名 ID:1rB.Ywc2 2020/08/12(三) 18:12:02.773 No.19516248
>>19516036
可是宜蘭縣的妙妙姊感覺更智障= =可憐哪宜蘭人
無題 無名 ID:winEuaSE 2020/08/12(三) 18:14:36.499 No.19516269
回覆: >>19516304
>>19514425
>>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
指的是測速照相吧WW
檢驗有沒有違規變換車道或是並排停車還需要用到標準檢驗工具? 而且就算真的需要好了 直接開放行車紀錄器進行標準檢驗工具的認證一樣會有人買

檢舉違規保障用路權益還要怕民怨 果然是民粹治國
無題 無名 ID:winEuaSE 2020/08/12(三) 18:15:35.175 No.19516277
回覆: >>19517731
>>19514495
還要看時速表ㄛ? 現在汽機車不都有超速燈可以看了嗎? 沒亮就是沒超速
無題 無名 ID:usyClI46 2020/08/12(三) 18:17:45.875 No.19516304
>>19516269

>蘇花公路科技抓跨線 10月底前上路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

蘇花路廊(蘇花改+蘇花公路)是宜蘭通往花蓮交通動脈,蘇花改1月6日全線通車後,公
路總局採用科技執法取締違規車輛,現在也將運用在蘇花公路,在易肇事地點設置跨線取
締設備,目前已在測試中,預計10月底前啟用。

蘇花改蘇澳到東澳段(A段)開放小型車、大客車、大貨車行駛,南澳到和平段(B段)
、和中到大清水段(C段),目前只能通行小型車、大客車,仍禁行大貨車,大貨車行駛
蘇花公路,屢屢傳出違規跨越雙黃線,釀成交通意外。

今年6月,1輛大貨車在蘇花公路觀音路段跨越雙黃線,與對向機車騎士相撞,騎士不幸身
亡,引發反彈聲浪,公路總局隨後在東澳、南澳、觀音路段,設置3處跨線取締設備因應。

跨線取締設備以雷達偵測、影像辨識取締違規,透過科技執法蒐證,警方再開單告發,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00到1800元罰鍰。

>大貨車超載 設24套取締系統

此外,蘇花改A段開放行駛大貨車後,蘇花公路蘇澳到東澳段同步禁行大貨車,有些車輛
疑似超載,未駛入蘇花改過磅,為規避稽查違規開上蘇花公路。公路總局在蘇花改與蘇花
公路銜接點,設置24套大貨車取締系統,取締這類違規大貨車。
無題 無名 ID:czvszpUs 2020/08/12(三) 19:56:56.023 No.19517611
每死一個人全算到資進黨的頭上
無題 無名 ID:5b/3AhOU 2020/08/12(三) 20:00:55.126 No.19517672
又是那個有錢人被檢舉啦,開始遊說利委修法,真會做事
無題 無名 ID:MDeXOGFQ 2020/08/12(三) 20:04:46.458 No.19517731
>>19516277


所以車上的超速燈是時速多少會亮?
全台灣他媽只有一種速限是不是

媽的智障
無題 無名 ID:YuEsPmbI 2020/08/12(三) 20:06:09.197 No.19517756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
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簡單講 就是微罪不罰2.0
這個修正案不是很符合鬼島刁民的劣根性嗎? +1
無題 無名 ID:ShPCs9tA 2020/08/12(三) 20:08:45.664 No.19517806
帶種一點
直接修法鬼島全部道路無政府狀態
想怎麼開就怎麼開
上路就是比誰車大台比誰夠兇狠
出了事再來比誰有錢誰有勢誰有槍誰有人

請各位大委員參考參考
這樣的鬼島才夠刺激
無題 無名 ID:gLzWRDYs 2020/08/12(三) 20:11:19.333 No.19517851
回覆: >>19517952
>>民眾檢舉案件若非重大交通違規
所以是沒出事大家都可以闖紅燈超速停紅線
好爽喔
政府認證的沒違規
那要不要乾脆廢掉道路交通法好了
人家說對的事要一直做
結果怕民怨不能做對的事
這什麼政府?
無題 無名 ID:yvHsp4S6 2020/08/12(三) 20:17:13.092 No.19517949
>>19514540
額...笑你不敢
無題 無名 ID:YuEsPmbI 2020/08/12(三) 20:17:24.759 No.19517952
>>19517851
結果怕民怨不能做對的事 X
雙重標準
你違法一定要罰
我違法看狀況看黨證 可以適用全台丸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