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jt9k7krE 2020/03/09(一) 00:27:04.687 No.17800874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0-03-08 10:54:36
島民我認為支票背書及借款貸款作保
這種愚蠢的替死鬼法律應該立即廢除
銀行或借款人要借錢就要自己承擔風險
別找個替死鬼當冤大頭
造成許多的遺憾及不公平
無題 無名 ID:6quOnToo 2020/03/09(一) 00:30:34.478 No.17800906 這種情況就是借款人沒本事還 才會找保證人阿
所以幫人作保就是一件蠢事 連我老師都說"保"這個字拆開來看就是"人呆" 北七才幫人作保
無題 無名 ID:jt9k7krE 2020/03/09(一) 00:36:14.612 No.17800958
無題 無名 ID:/VFUmGCM 2020/03/09(一) 00:36:42.533 No.17800960 >>17800906按商業實務來說,保證人通常是某一種形式的合夥人
換句話說因為借款人融資收益你也分一部份,所以你為他做保
至於沒拿錢還幫別人做保的蠢豬,那活該被法律剝削
無題 無名 ID:jt9k7krE 2020/03/09(一) 00:42:49.662 No.17801022
>>17800960實務上根本沒有借款合夥人這種蠢事發生
倒是有許多人基於人情關係背上這種蠢事
廢除作保制度
讓銀行及借款人借款時自己審慎評估自負後果
才是正確的
無題 無名 ID:jt9k7krE 2020/03/09(一) 00:49:40.909 No.17801084
無題 無名 ID:78zNsbXg 2020/03/09(一) 00:59:48.468 No.17801164 我有個大膽的想法
對於低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人要貸款
他應該要找一個以上的保人
例如
每貸一萬塊就要找一個保人
這樣子就不怕他或他們不還錢
要查這個保人是不是真的有能力還一萬塊
這對銀行會造成負擔沒關係
加高手續費就行了
無題 無名 ID:0q9hpeuw 2020/03/09(一) 01:02:32.608 No.17801182
我還真不了解銀行在想什麼耶
為什麼他們總是要保證人簽放棄先訴抗辯權的條款
先跟債主討債對他們來說有這麼難嗎
會少掉一條命嗎
無題 無名 ID:j2oeUYs. 2020/03/09(一) 01:02:55.616 No.17801189
身邊就有一個高中同學幫朋友擔車貸
結果那個人中風沒工作還不出來
莫名其妙沒開到車又多了80幾萬債務
真他媽只有死好而已
無題 無名 ID:jt9k7krE 2020/03/09(一) 01:03:54.453 No.17801198
無題 無名 ID:yk3rta6. 2020/03/09(一) 01:06:42.572 No.17801220
無題 無名 ID:SptRu4Ao 2020/03/09(一) 01:13:03.591 No.1780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