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格]恐龍 無名 20/06/05(五)08:03:56 ID:Og6bOhxc No.1675630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20-06-05 08:55:52
無本文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26:47 ID:xU/AlF4g No.1675641 準備要戰了(擺攤賣小吃)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2:53 ID:YAxlE0tA No.167564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6:11 ID:fByaolEg No.167564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6:27 ID:i3xev/dI No.1675647 先幫作者補血:
作者通常畫的是自己+老婆+兩個小學兒子
一家四口的生活小事
而且毫無人生勝利組的感覺
(小孩很皮 老婆很凶 自己買模型結帳後要店家塗改價格標籤)
偶爾一點業配 一點時事感想
可想而知這篇文是用自己身為父親的立場看時事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7:55 ID:CfAVY/oU No.167564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8:26 ID:PDO28ywk No.1675650 有沒有這件事我不知道
但既然我畫出來了
那就當作它真的發生過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9:16 ID:YAxlE0tA No.167565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39:27 ID:OXMD4FKE No.1675653 >>1675643>>夏威夷披薩鳳梨多
我做了什麼讓你這麼不尊重這神聖的食物?
你找到看戲的位子了? 就在這串的2F
這是個好位子,xU/AlF4g你應該學著感謝這一切
開瓶好酒配傳統正宗的瑪格莉特披薩這會是愉快的討論串
但你現在跟我說你想要來分批著夏威夷人的加拿大小點心來汙辱披薩這神聖的食物
你再說一次你想來份什麼?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1:54 ID:dc1vcJcQ No.1675657 所以作者原本支持廢死但兒子被人殺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3:26 ID:YAxlE0tA No.1675658
>>1675653我尊敬的教父
為了這一串
我要承擔世人所有的罪孽
所以我要大聲說
老闆來一份夏威夷披薩鳳梨多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3:57 ID:YAxlE0tA No.167565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6:36 ID:U7uPV6Iw No.167566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6:42 ID:9QThIZ9c No.1675661 加菜! 鳳梨粽子!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8:15 ID:rnH5txeY No.167566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49:08 ID:YAxlE0tA No.1675664
加菜椰汁鳳梨冰沙!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50:40 ID:bq7gs3xc No.1675666 可以預計這篇會戰到不行
不過「廢死」這兩個字一旦搬出來就能引起爭議
事實上我們在網路上怎麼討論
基本上很難對受害者跟加害者有任何影響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54:06 ID:aCmeSf8. No.167566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8:54:24 ID:YAxlE0tA No.167566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01:57 ID:w2jTDTvw No.167567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08:04 ID:tQ5lryMg No.1675677
犯罪有很多層面
執法面的問題(警察設備 SOP 人員補足 KPI的不實際云云)
矯正面的問題(再犯率 監獄)
嚇阻面、預防面的問題(規範 互助 社會機能)
但太多人(甚至包括島民)花太多精力在最後的死刑問題上
導致最後失焦
就像披薩世界博大精深而只會戰鳳梨一樣耗神又無法根本解決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10:27 ID:u3GKoxSk No.167567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15:22 ID:T3uP.N72 No.1675685 >>1675647之前鐵路警察的老爸聽到五年判決後憂鬱到嘔血
最近心力交瘁猝死了
我如果做父母也怕自己家小孩走在路上好好的被人殺了
結果他的命還要替那個兇手的精神問題背書
絕對會抓狂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20:41 ID:y5CSvvf. No.1675687 >>1675685事實上以精神病來作減刑理由一直都很不合理。
精神病患者沒有監護人嗎?有監護人就該讓監護人和行凶者一起負全責,而不是直接減刑了事。
沒監護人?連監護人都沒有,放你一個精神病患趴趴走危害社會?直接重判下去啊
有精神病就給我關在牢裡或精神病院內別出來,關到精神病好了我再考慮放不放你出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22:20 ID:NMYn29Kw No.167568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23:12 ID:i2JBZxFc No.1675689
>>1675685這代表台灣還有救
之前澳洲一個小孩被殺的父母一直鼓吹什麼狗屁大愛要放殺人兇手出來
結果兇手出來後又因為吸毒和殺更多的人進入監獄
這些白人左膠真他媽噁心到不行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27:39 ID:oHesOJ.o No.1675692 >>1675647其實這要搭配之前在法院開車撞死律師然後被判死刑的案子一起看
法律人就是個笑話而已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30:06 ID:OXMD4FKE No.167569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31:50 ID:9QThIZ9c No.1675696 >>1675687其實精神病減刑/免罰有其條件
1是行為人必須證明犯罪當下因精神病喪失判斷能力
2是如果事前診斷有精神病卻沒有進行醫療控制,不在減刑/免罰的範圍
說是這麼說 法官怎麼判是另一回事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38:55 ID:oHesOJ.o No.167569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42:30 ID:1UZe.Q7s No.167570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42:57 ID:0E6pMku2 No.1675703 >>1675692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613002778-260402?chdtv
不是被最高法院發回去了嗎
雖然我也喜歡在網路上嘲笑啦
>>1675699我記得自由心證不等於法官隨便想隨便判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47:28 ID:UImxpMms No.167570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54:41 ID:1UZe.Q7s No.167571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57:09 ID:oHesOJ.o No.167571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09:57:29 ID:JtcOjSjU No.167571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00:46 ID:ms30GMQE No.1675717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05:52 ID:2P9DvsQA No.1675724 >>1675687應該要立法監管並控制有問題的精神病患
因為監護人並不能時時有效地看護病患
他們要過生活還要照料病患是非常辛苦
像我認識一個老先生,他兒子疑似躁鬱症
有暴力傾向會破壞物品,但總認為自己沒病
要他去看醫生他會拿刀和你嗆聲
可沒發作時又很溫和安靜,就像顆不定時炸彈
你是局外人能怎麼辦?
那位老父親又該怎麼辦?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15:58 ID:d4wuWCqQ No.1675729 >>1675724其實癥結點在對精神病患的管理太過鬆散
個人認為只要超過一定條件
就應該限制當事人的權利(由專業人士當監護人
現在雖然有監護宣告(就是禁治產)但是審核只能以個案評估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19:35 ID:T3uP.N72 No.1675735 >>1675724強制立法
有惡性精神問題的患者必須按醫生開立處方籤吃藥
直到醫生認為患者病情已受到控制或治癒為止
若發現患者抵抗或者隱匿拒絕用藥將強制集中收留治療
直到病治好為止
但說是是這麼說也只是把問題踢給警察和醫生
倒不如趁早把心理因素那類的社會問題加入教材
早點教會小孩得那些病不是你的錯所以不用怕
有病就該乖乖吃藥,才叫對自己和社會負責
>>1675688mossa,韓國推特畫師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24:19 ID:8FqwoGc2 No.1675736
>>1675717就給個標準,法官調整一下吧
例如AI給20年刑期,法官最多能調整25~15年這樣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30:06 ID:08YJeR/Q No.1675741 >>1675735教導民眾正面看待精神疾病也是個重點呢...
畢竟精神病患不吃藥多少有點社會因素在...
>>1675716所以也有人認為這種自主斷藥的病犯應該要用類似酒駕那種標準去檢視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34:41 ID:1UZe.Q7s No.167574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41:16 ID:0KF7r4lg No.167574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46:38 ID:y5CSvvf. No.1675748 >>1675741不正面看待才是正解,教導民眾把精神病患都看成殺人犯預備軍、疏遠他們,至少可以讓大眾有防範意思,不會那麼容易被精神病患傷害。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49:45 ID:eSQblIHU No.1675750 事實上不管是廢死還是精神病患犯罪問題
都是因為立委該做的沒做只會作秀的關係啊
廢死的不去搞法條把死刑拿掉補上相關的配套
整天在那魯小法官
想盡辦法讓案子延宕一個案子拖個十幾二十年來來回回
搞得沒有法官想判死
精神病患也沒有建立起強制送醫的相關法規
整天只想殺了那些病患
如果今天精神病患殺了人足以被判死那判死沒問題
萬一今天精神病患只是砸車砸攤子呢
強制送醫的規定呢?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52:20 ID:m4JMhXg6 No.167575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54:48 ID:OxuCY2Jg No.167575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0:54:58 ID:08YJeR/Q No.1675755
>>1675745不是
現在就是因為社會對精神疾病有偏見,所以很多有病改吃藥的人才不想乖乖吃藥;然後也因為有偏見,應該要盯著患者要他乖乖吃藥的監護人也就給他放羊吃草
如果能夠正面看待精神疾病的話就比較不會有這種問題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04:46 ID:PNmCsZeg No.1675767 >>1675748你如果不是反串的話這樣的思想才是最可怕的
精神病患為何不想吃藥不想治療? 就是因為社會不正面看待精神病患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精神病患才會寧願惡化也不願治療,不想因為治療而被貼標籤也要騙自己是正常的,最後就惡化成極端人種
精神病患病到最後覺得自己是正常的就很難治療了
精神病患要的不多,就是想過正常的生活
但只要被知道去身心看診就會被貼標籤被家人、社會歧視
那誰敢承認自己有病? 你知道要輕症患者承認自己有病需要多大的勇氣嗎?
讓社會都了解精神病跟一般感冒一樣,就是身體生病了需要去看醫生治療
全部都貼標籤的話只會把一堆輕症患者往深淵推下去
最後全部都變成重症患者會對社會不會比較好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12:31 ID:Og6bOhxc No.167577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15:29 ID:XTRVM/Do No.167577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16:32 ID:u5uzrR62 No.167577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17:16 ID:XTRVM/Do No.1675775 >>1675767>>1675770>同樣的邏輯也曾經出現過
同性戀愛滋病患為何不想吃藥不想治療? 就是因為社會不正面看待同性戀愛滋病患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同性戀愛滋病患才會寧願惡化也不願治療,不想因為治療而被貼標籤也要騙自己是正常的,最後就惡化成極端人種
同性戀愛滋病患病到最後覺得自己是正常的就很難治療了
同性戀愛滋病患要的不多,就是想過正常的生活
但只要被知道去身心看診就會被貼標籤被家人、社會歧視
那誰敢承認自己有病? 你知道要輕症患者承認自己有病需要多大的勇氣嗎?
讓社會都了解同性戀愛滋病跟一般感冒一樣,就是身體生病了需要去看醫生治療
全部都貼標籤的話只會把一堆輕症患者往深淵推下去
最後全部都變成重症患者會對社會不會比較好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0:37 ID:oHesOJ.o No.167577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0:59 ID:PNmCsZeg No.1675777 >>1675770不是,看來你沒有看懂我的意思
感冒發燒了去看病,病好了又是個健康的人
腦袋生病了去看病,病好了也是個健康的人
但只要一次,被知道去看過精神病一次就被永久貼標籤
那誰敢去看病,那這個病怎麼會好?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1:33 ID:XTRVM/Do No.1675778
>>1675774所以說左派思想最後都殊途同歸
會跑去挺同性戀/挺女權/挺精神障礙/挺廢死/挺種族平權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2:53 ID:FYWj9bWA No.167578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2:58 ID:XTRVM/Do No.167578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5:35 ID:XTRVM/Do No.1675784
>>1675748你的想法也可以替換成
>不正面看待才是正解,教導民眾把同性戀愛滋病患都看成預備感染源、疏遠他們,至少可以讓大眾有防範意思,不會那麼容易被同性戀愛滋病患傷害。
這下你就知道在擋住你這麼想的是哪些人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5:59 ID:PNmCsZeg No.1675785 >>1675775呃...同性戀不是疾病喔
我認為愛滋病跟精神病放在同一平台討論有點困難
愛滋病是病毒引起的疾病是會傳染的
精神病是自身狀況失調所以並不會傳染
這兩個混在一起討論你可能需要再思考一下喔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6:27 ID:y5CSvvf. No.1675786 >>1675767社會也歧視愛滋病啊。你患了愛滋病難道就不看醫生嗎?你家人知道你有愛滋病不送你去看醫生嗎?
要諱疾忌醫的人管你正不正面看待還是會諱疾忌醫,更何況精神病本身就會影響你自己的判斷能力
你就算不貼標籤,一個正常人也不會希望別人當自己是精神病。
更何況精神病影響下,更加不會想去看醫生。到頭來比起讓社會正面看待、病患自發就醫,第三者強迫就醫明顯更實際。
而且別忘了精神病就算是輕症也可以因為一點契機搞出殺人、砍人之類的事。
人本來就不是理智的生物,再受點精神病影響,情緒失控很容易就會搞出什麼命案,不然就是憂鬱症搞全家。
對大眾推行精神病防範教育完全合理。精神病原本就不穩定,輕症狂燥起來還是能砍人,重症憂鬱可能只是自殺。
對這種不定時炸彈、精神狀態完全沒任何保證的人,想靠正面看待他們讓他們自主求醫,就把普通市民暴露在不定時炸彈的危險之下,還是免了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27:25 ID:oHesOJ.o No.167578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30:15 ID:PNmCsZeg No.1675789 >>1675788如果是發病初期的輕症是會好的,就是可以過正常生活
所以只要有相關的症狀出現就得意識到要去看醫生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31:14 ID:dNbGAxnY No.1675792 反正如果照這次各種提案的方向,應該是
往強制治療時間延長走?
如果最後修法能夠改成治療完成才能結束
或是法官判決上限可以拉高的話應該差不多
(覺得最高拉到25年左右,然後可視情況延長)應該大多數人接受程度就會好很多?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32:29 ID:A4wljdb6 No.167579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33:27 ID:FYWj9bWA No.1675796 >>1675786正面看待和第三方送醫治療又不衝突
自發求醫一直是防治的最好途徑
整串都是不當類比和釣魚, SAGE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35:30 ID:OtAkuHIA No.1675800 這張圖跟其它嘲諷廢死圖一樣連「法官迴避事由」都不知道,為什麼每次上島都能開一大串阿?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37:22 ID:bbEv5bDs No.1675803
>>1675789問題是哪一次這種事件發生
醫生診斷出來的病症是治得好的?
光是"有病就要吃藥"並不能改善現況, 社會缺少保護人民不被突然的精神異常傷害的機制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40:48 ID:IpvB6yp2 No.167580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46:10 ID:NmawYSbs No.167580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48:05 ID:TjZ4xq5E No.167581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51:49 ID:oHesOJ.o No.167582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53:15 ID:y5CSvvf. No.1675825 >>1675796誰不知道你媽是女人
正面看待然後呢?毫無防備被精神病砍死了,家屬能怪誰?
法庭還幫精神病護航,家屬能怪誰?
正面對待 和 自發求醫 不是等式。然後代價是廣大市民暴露在精神病患威脅之下
你和那些看到兒女被精神病砍死的家人痛哭時還在說幹話的法官有什麼分別?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57:56 ID:oHesOJ.o No.1675829 >>1675821再補充一個,還有個人見解
一樣的案子,天差地遠的判決
法官會說那是個人見解的差異,兩個人都沒錯
王八蛋,考試會說那是個人見解,所以誰都沒錯嗎?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1:58:18 ID:NmawYSbs No.167583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00:43 ID:OtAkuHIA No.1675832 >>1675804>>1675821所以你們連自由心証是什麼也不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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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本
何謂「自由心證」?
文:徐一夫(認證法律人)
法律入門 / 法律原則 ‧ 3 0
刊登:2018-10-24 ‧ 最後更新:2019-06-17
本文
常聽到有人說:我被人告上法院,是不是都要看法官自由心證啊,遇到好法官我就會無罪,遇到恐龍法官我就完了。
「自由心證」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個貶義詞。它聽起來像是法官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惡隨意判斷事情,每個進入審判系統案件的結果,都像是俄羅斯輪盤,法官可以隨機、恣意地做決定。但,真的是這樣嗎?
自由心證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1項:「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1]。」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2]。」
在所有司法案件,關於事實的認定,都要依照證據判斷。而自由心證是指證據讓法官相信事實是否存在的程度(即證明力),則是由法官自由判斷。這也是一般人認為自由心證就是法官隨意判斷的根源,不過,自由不等於隨意,在法律上,自由心證仍有限制。
自由心證的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III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IV得心證之理由,應記明於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但書:「……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意思是說,即便法官可以自由判斷事實存否,但不可以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所謂論理法則,就是邏輯。經驗法則,就是整個社會長久以來的生活累積萃取下來,對某些事件的一般性認知。
例如:因為剛剛下雨了,所以說馬路濕濕的,符合邏輯也符合經驗法則。但若說馬路濕濕的,那一定是天下雨了,就不太能夠通過邏輯及經驗法則的檢驗,因為可能是因為剛剛灑水車經過導致馬路潮濕。所以,如果法官要做後者這樣的認定,必須要有特別的理由,否則就違背了論理及經驗法則。
要是沒有自由心証,難道學民粹說你有罪就有罪喔XD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02:12 ID:GTvpOvEU No.167583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03:59 ID:oHesOJ.o No.167584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05:38 ID:FYWj9bWA No.167584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07:57 ID:GTvpOvEU No.1675846 >>1675832>不得違背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
不過其實違背了也不會怎樣,沒有審查機制和罰則喔啾咪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08:16 ID:y5CSvvf. No.1675847 >>1675843噗,正面看待不等於毫無防備,如果我要防備一個精神病患暴起砍我,而我不需要防備一個正常人暴起砍我,你還覺得我在正面看待精神病患?
理清一下自己的邏輯好嗎?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13:44 ID:OtAkuHIA No.167585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14:56 ID:oHesOJ.o No.167585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22:43 ID:FYWj9bWA No.1675872
>>1675847如果是明知有攻擊性而不去防備是有問題
和你自己說的「都看成殺人犯預備軍、疏遠他們」兩回事
Sage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23:05 ID:ifysHbOk No.1675873 >>1675788科學證據證明 許多精神疾病是會好的(到健康的範疇)
多到我不知道該列哪些給你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27:01 ID:ifysHbOk No.167588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29:58 ID:oHesOJ.o No.1675887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31:23 ID:XTRVM/Do No.167588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31:27 ID:GTvpOvEU No.1675889
>>1675851上訴是有限制的,不是你想上訴就能上訴喔
然後即使上訴了,或維持原判,或發回重審,或駁回上訴,或改判
原審法官會受到任何懲罰嗎?
你告訴我嘛?
要是有法官違背論理法則和經驗法則,會怎樣?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35:31 ID:ifysHbOk No.1675892 >>1675847實際上"有病識感會去看醫生的精神病患 暴起砍你的機率"
比"所謂社會上的正常人暴起砍你的機率"
還要低
媒體報導比較多不代表機率比較高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36:27 ID:ifysHbOk No.167589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38:06 ID:oHesOJ.o No.167589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39:56 ID:oHesOJ.o No.1675896 >>1675892問題出在,正常人暴砍會受到制裁
精神病不會,強制就醫最多也才五年
這種相對剝奪感才是精神病被歧視的主因
不患寡而患不均你懂不懂?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40:46 ID:ifysHbOk No.1675898
或許有空看看相反的想法
https://share.readmoo.com/book/39349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46:31 ID:5uapfaSE No.1675907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47:47 ID:ifysHbOk No.1675909 >>1675895是我誤會了。
以為你覺得不會得到精神疾病,所以不用再花時間了解什麼是精神疾病。
但我個人覺得你了解不夠,可以多花點時間了解精神疾病是什麼、有哪些。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48:45 ID:oHesOJ.o No.167591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50:31 ID:XTRVM/Do No.167591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52:19 ID:dqHRbPFQ No.1675914 >>1675888私刑?
哈
法盲只是想藉社會議題蹭認同感而已
才沒那個本事去幹私刑咧
而且私刑結果還要法界默認
不然就是一個重判毀一生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52:55 ID:RzlTUk1Q No.1675915
扯什麼精神病不想被人歧視 我也不想被神經病搞阿
你自己變成神經病是我的問題喔? 沒讓你死就很好了
今天不吃藥砍死人 跟我講神經病也有人權?
死人就沒有人權了是不是? 廢死集團的智障
總愛轉移焦點不然就是用將心比心這種屁話來掩飾神經病幹的事情
你們有想過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嗎? 沒有!因為賺不到錢
今天都有人被氣死了 還在那邊尊重專業?
你他媽的專業殺了一個無辜的人欸!
操你媽的你們通通都是殺人幫兇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53:05 ID:EJzRmVJo No.167591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54:21 ID:6PqJdfoo No.1675917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2:54:23 ID:XTRVM/Do No.167591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00:56 ID:XTRVM/Do No.1675925 >>1675916法律是社會大眾相信政府才得以存在
現在法律界公然亂搞
失去社會大眾的信任
以後就是社會秩序的逐步崩解
法律界成員到時亂搞被直接幹掉也沒得上訴了
法律界人士要好好珍惜現在大家願意討論法律的時刻
以後就是私刑猖獗的年代
「誰理他媽的法律!」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01:59 ID:a8W0iD6g No.167592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03:50 ID:ifysHbOk No.1675930
>>1675911就我了解的
不是這樣子
不是你得了感冒,還會得感冒,就一輩子感冒病患吧
你可以先從比較好理解的憂鬱症、焦慮症、強迫症
了解起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39:30 ID:kUSQdckY No.1675955 >>1675925感覺私刑猖獗只會更糟。
今天他殺了你的親人,於是你動用私刑把他也殺了。
而他的親人也憎恨你動用私刑殺了他們的人,於是也動用私刑殺了你。然後你的朋友……(ry。
在如此循環之下,最後沒人想管什麼私刑的合理性與正當性了,整個人類社會完全進入以暴制暴的模式,大家都要帶自衛武器出門,免得自己被莫名幹掉或是被動用私刑而幹掉。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41:34 ID:oHesOJ.o No.167595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43:23 ID:/QPFNmAM No.167595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44:55 ID:KwXuZUV. No.167596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48:27 ID:oHesOJ.o No.1675961
>>1675960沒有那個美國史上最精美的警察虐犯人致死影片,美國會鬧成這樣?同一天還有一個白人做錯事被黑人糾正,結果誣賴他犯罪呢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49:22 ID:mRREPIG. No.1675962
>>1675959即使人民殺人無罪,中共也可以按照政府的優勢命令你為奴,拒絕為奴唯一死刑,到頭來還是強力控制,韭菜當割。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49:42 ID:4ZGIdeJU No.167596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51:28 ID:pIsO.a6. No.1675966 >>1675959我倒想到奇諾某個神經病患殺人的國家,住民們解釋這是個平和的國家
是受到郊外電波塔干擾才會偶爾出現這種暴力事情,但奇諾過去時發現那
電波塔早就變廢墟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53:31 ID:DCZtd8Ws No.1675968 真的連一個知道主動迴避的人都沒有?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3:58:49 ID:iyDBpkmo No.167597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4:02:36 ID:h3t8izlI No.1675975
>>1675696>>事前診斷有精神病卻沒有進行醫療控制
照這樣看,殺警那個自行斷藥的兇手就不符合減刑/免罰啊!
法官是在判三小?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4:08:28 ID:8aZnCgR6 No.1675980
>>1675729台灣那麼多精神病患案例在到處惹事,是不是應該蓋所阿卡漢療養院把他們全部丟進去比較好啊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4:09:55 ID:vOJBBlyk No.167598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4:11:48 ID:gtoI060Q No.167598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4:12:20 ID:UImxpMms No.167599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4:56:08 ID:pv.gIkp6 No.1676016 >>1675832>自由心證」在台灣已經成為一個貶義詞。它聽起來像是法官可以依照自己的好惡隨意判斷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從你貼的資料看來,還真的就是這樣
畢竟誰都知道,沒有罰則的法條,意義和反清復明也差不多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但書:「……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如果有法官違背了會怎樣嗎?
目前看來還真不會怎樣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20:02 ID:HfqsOvJQ No.1676043
要這麼說島上的人抓去關就好了啊
說自己沒有病的才真的有病
真以為正常人就不會得嗎?
整天打嘴砲釣魚的耍廚的這就是種精神病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21:31 ID:7oH8PTIc No.1676046 >>1676016與之相對的概念是法定證據主義吧?
不過這樣子帶來的問題是證據力
如果間接證據很多卻沒有直接證據可以
使用的情況也可能存在?
這算是大陸法系國家都採用的方式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22:26 ID:7oH8PTIc No.167604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23:29 ID:OtAkuHIA No.1676049 >>1676016所以監察院真的又被當「煎茶院」了XDDDD真的是柿子專挑軟的吃,怎麼從沒有新聞說有人去鬧檢察委員阿XDDD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24:14 ID:ZSMNz9U6 No.167605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27:32 ID:pv.gIkp6 No.167605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31:32 ID:GfVDPtmk No.1676059
說起來上面有人提到
老先生的孩子有病卻堅持不去看醫生
搞到做父母的心力交瘁
那這種時候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就醫嗎?
就我自己知道的是
沒鬧出問題來之前
必須當事人自願前往就醫
否則不能強制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32:23 ID:2CS/OZxc No.167606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50:38 ID:xCyJ1rB. No.1676066
總比那些家人被殺也繼續支持廢死的喪心病狂冷血動物來得好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55:40 ID:SNtM4Ffo No.1676071 >>1676060岡村勳 是這位嗎?
那個是台灣媒體未經查證後的假新聞
實際的情形 他本人一直認為死刑有其必要性
本人是在因為自己的夫人死後發現體會到被害者心情並發現發現日本的法律和媒體不斷地追蹤和保護加害者,卻讓受害者一點保護都沒有,還隨意被媒體消費,因此開始致力於推動確保受害者的權利和成立被害回覆制度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5:58:21 ID:vV6BaTpA No.1676072 >>1676060會被人叫恐龍法官真的不能怪其他人
身為法律最直接的使用者
也是最具備相關知識的一群人
當發現法條出問題的時候也不是這群人跳出來號召大家一起來修正
而是兩手一攤"阿法律就這樣寫啊 我也只是照著判刑而已 有意見你們這些沒專業的老百姓要去抗議啊"
這種自許高人一等卻兩手一拍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的人真的不值得尊重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01:34 ID:.ggTiDXg No.167607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07:54 ID:FWcvEKzE No.1676084
>>1676048自由心證是大陸法系常見的方式(X)
你所能想像到的現代法治國家不論歐陸海洋法系都是自由心證主義(O)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09:51 ID:pv.gIkp6 No.1676087
>>1676072修法是屬於立法者的職權
還真不是司法能干預的
實際上每次立法修法時雖會參考司法體系的意見
但立法者聽不聽是另一回事
有一說一
能威脅立法者的真不是司法體系,而是有選票的老百姓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11:47 ID:EJzRmVJo No.167608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15:05 ID:2CS/OZxc No.1676089 >>1676071是他沒錯
看到你這篇回復去查了一下
其實不是台灣誤傳,而是這個謠言最早始於2ch的鄉民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15:28 ID:DCZtd8Ws No.1676090 >>1676072他們是司法官員,不是超級法律超人,不是只要跟法律有關就他們說了算。
權力分立的體制下修法就是超越他們的職權,能做的就是透過判決和論文等等方式影響走向和提案修法而已,同婚時法界偏向民法,到最後還不是立了個專法。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17:45 ID:SNtM4Ffo No.167609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18:07 ID:NQKn5NS6 No.167609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27:33 ID:FWcvEKzE No.167609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28:51 ID:NQKn5NS6 No.1676103 >>1676088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69331
台中牙醫枉死案,台中高分院不採信囑託台中榮總對被告不利的精神鑑定,沿用一審委請草屯療養院對被告有利的鑑定結論。法界認為法官應在判決中清楚交代不採中榮鑑定結果的強有力理由,否則難以擺脫二審在中榮鑑定結果出爐前,就已形成不判死刑心證,有「先射箭再畫靶」之嫌。
曾任台北地院審判長的律師吳孟良表示,中榮鑑定經驗豐富,專業性和公信力不在話下,二審若認為鑑定結果不完整或有疑問,應要求中榮補行鑑定,補鑑定不限次數,直至完整為止,而非全部棄之,難道法官會比醫師還專業?若判決未說明強而有力理由就直接不採,恐有調查未盡、理由不備的違誤。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31:55 ID:zpxLuwnw No.1676105
說起來今天才看到新聞
鐵路殺警案最後警察家的老爸鬱到胃出血也走了
真的有種不講道理的感覺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34:12 ID:pv.gIkp6 No.1676107
>>1676103他不說明,又能拿他怎樣?
就算說明了,如果說明內容根本胡扯,又能拿他怎樣?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34:36 ID:dbLJeM5A No.1676108 桃園1名黃姓男子,多次對桃園、新北、新竹警方、計程車行、交通公司提告,被法官駁回後,再對9位法官提告,被桃園地方法院認定濫訴,裁罰6萬元。
桃園地院民事庭長卓立婷表示,原告提起訴訟,應繳納裁判費,如果沒有,就是起訴不合法,遭判駁回後,不按正當途徑尋求救濟,反告承審法官枉法、濫權,訴請損害賠償。法官認定,黃男濫訴成性,惡意浪費司法資源,情節重大。所以才依民事訴訟法249條第三項的規定,做出相關的裁罰。
鬼島恐龍不想上班還會罰你濫訴罪
鬼島司改真可怕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42:52 ID:WxjWtKYA No.1676113 >>1676090所以實質影響力跟大水庫理論、宋代公使錢也是立法委員創造出來的嗎?
事實就是有罪無罪法官說了算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44:10 ID:csKXBVR6 No.167611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49:06 ID:oHesOJ.o No.167612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53:38 ID:n8CXI9OQ No.1676125 >>1675687> 事實上以精神病來作減刑理由一直都很不合理。
那是因為那堆精神病在以精神病為理由得以減刑後
之後要面對的是遠比坐牢更難受的全天候軟禁治療
情緒不穩型的有被限制行動的可能
嚴重點就算你說你有辦法自理屎尿,但醫院還是會強迫你不准做必須由別人清理
不能看電視玩遊戲看漫畫翻雜誌滑手機,因為怕他從中感受到什麼情緒就又突然發神經
三餐不能吃過於刺激精神與神經或讓腦分泌不穩的食物,只能吃些醫療藥物或醫院伙食
你說什麼話大家跟醫生基本上都不相信,他們只相信醫療儀器跟平常觀察所測得的數據
畢竟一個會精神病到去殺人的人,代表這個人的突發情緒遠蓋過任何平常理性
所以他在平常理性情況下所說的一字一句都無助於自己的治療環境改善
這過程最少也是幾年起跳,最多可能終生
因為精神病不像一般疾病有明顯可見的痊癒,只能判定他"可能暫時沒事了"然後定期追蹤復發情況
對真正的精神病患而言,這些可能真的是有效的治療,或者能有效防止他們發神經危害社會的限制
但對正常人來說,這些就只是換個方式的虐待,反而可能會被搞出精神病來
在國外打工時看過一次他們的遭遇,就會讓人覺得早知當初就不裝精神病,直接坐牢或許還比較快活
至少在牢裡就只是聽命行事做些不用動腦的工作,還有零用錢拿,甚至有讀書跟遊戲以及放風時間
不過一些大眾對精神病減刑這件事的認識只停留在「他能少做幾年牢,之後能自由在外過生活」而已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6:57:30 ID:oHesOJ.o No.167612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15:22 ID:d4wuWCqQ No.1676144 >>1676103新聞的寫法都把法庭給簡化太多了...
法官只能依照當時被告及原告的說詞來判定誰的說詞比較說得通(法官不能自己引用
最極端的舉例就是偷竊罪卻但檢察官卻用詐欺罪提告
於是要件不符且檢察官也堅持不變更提告罪名
最後當然就會無罪
但很多報導都會加入當時開庭沒在法庭上提出的說詞還當新聞
說真的可以去法院旁聽審案過程會比較了解目前司法的問題之所在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15:53 ID:Mjrz0gf2 No.167614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28:28 ID:w42EwBYg No.1676158 話說台灣好像沒有專門的精神病院?
之前看過美國還英國,精神病犯罪法律上會判無罪沒錯
但是都會送到這種專責的精神病院永久隔離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30:57 ID:9QThIZ9c No.1676161 >>1676144就我看過的起訴書 有的時候 檢察官的鍋還比較大
罪名亂開 未依規定取得的證詞 或證據弄丟
甚至某些爛檢察官還會對媒體放風聲去影響法官審判 就為了衝績效
(當然資訊絕對是偏頗的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哩?
然後媒體只會叫法官背鍋 活像司法體系裡沒有檢察官的存在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36:41 ID:qFBvlWXw No.167616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39:17 ID:m.gbipws No.167617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39:29 ID:pv.gIkp6 No.1676171 >>1676144>法官只能依照當時被告及原告的說詞來判定誰的說詞比較說得通
是選一個法官自己喜歡的說詞吧?
嗯,分屍案,我就覺得是死者自殺後把自己分屍的,我就是要這樣覺得,咬我啊?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39:40 ID:UwpeV9SA No.1676172 物換星移,但歷史依舊重演
狂人自恃正義捉拿逃亡者,揭露見不得光的事物
但是他們通常不會有所覺悟
不知何時會降下報應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42:38 ID:iP4qxeS6 No.1676174 我用珍珠奶茶披薩殺人會不會被判死刑?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46:04 ID:TjZ4xq5E No.167617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46:05 ID:OlTmWGZc No.1676177 >>1676125因為確實目前的強制治療時間就只有5年,比起動不動10年起跳真的少很多
家裡人也有精神病的,沒有相處過的真的無法體會,也很恭喜沒有體會過的,真的,祝大家身心都能健康,來島上講講淦話,不要生氣,別把自己憋出病來了...
那時,他的病徵算是自言自語較多,因著身心的原故,然後長期的用很駝背的姿勢走路,致使他脊椎彎的很誇張,可說整個人站不直了,都有去身心科拿藥,可是效果不彰,有一陣子應該是有開類似安眠藥的藥物,他很容易睡著,那段時間,反而是家中最安靜的時光,當然,也有缺點,他會在廁所坐著睡著,在浴室坐在浴缸內睡著,可是,真的比他醒著好
不過似乎是發現了安眠藥的存在,開始不吃,逼他吃了,沒注意就偷吐出來,於是越來越糟,可以一天24小時內,有22小時都在敲東西,玻璃阿,沙發阿,大部份用手敲,有時拿報紙敲,邊敲還要邊碎念,什麼是魔音穿腦,莫過如此,下班回來想睡了,根本睡不著,好幾次都是氣到血壓升高,直接衝去搶走報紙,或者我個人拿著棍子對他威嚇,邊哭邊跟他對峙,接著對罵,身心真的很無奈,那段時間都想自殺。
更糟的是,原本就有囤物症,動不動就會買一堆糖果餅乾放他房間,都沒吃,一個不注意就螞蟻大軍來了,後來病情重了,買布丁沒放冰箱,於是我看見了放了5年的統一布丁,布丁本體完整,只是黑掉了,沒有腐爛,買魚買蔥也放在自己房間,於是整個家都有了屍臭味,花了快一個禮拜才除掉
後來,家裡人見他狀況嚴重,終於還是忍下心送去的養護中心給專業照顧,或許只是把麻煩轉移吧,不過家中終於恢復了正常,畢竟他以前也進去精神病院住過,還是家人不忍接回來,然後就有了我上述的那些問題,現在,只是再次送進去,也許不會再讓他出來了...
倘若真的嚴重了,真的,強制送醫都會比放任在家好,能好的,終歸會好,不會好的,天可憐見,但願人人健康平安快樂。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47:02 ID:moaUkGL2 No.1676178
>>1676108恩?這案子有問題嗎?
沒在期限內繳裁判費被駁回不是正常的嗎
明明有救濟方法,結果氣噗噗跑去告法官
是要告什麼鬼...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49:06 ID:Twscy3FI No.1676181 >>1676171所以台灣才需要引入陪審制啊
完全沒利害關係的一批鄉民也覺得有罪,那就有罪
法官就負責向陪審團說明法例還有量刑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52:46 ID:AzaaXOz. No.167618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53:01 ID:gUzYwyd2 No.1676190 >>1676125> 在國外打工時看過一次他們的遭遇
> 國外
因為你見到的例子是國外的
台灣目前的精神病處置並沒有這麼完善
所以才會搞得有人利用來減刑甚至脫罪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54:13 ID:moaUkGL2 No.1676192
>>1676161常看到不管責任在警察、檢察官、法官還是立法問題
甚至檢查官不起訴,沒法官的事
總之先罵一句恐龍法官就對了
...法官對他們來說可能是種代稱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54:44 ID:xorZmNL6 No.1676193 >>1676177>那時,他的病徵算是自言自語較多,因著身心的原故,然後長期的用很駝背的姿勢走路
欸?我覺得我好像有早期徵兆了耶怎麼辦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7:54:52 ID:vPYvyeMY No.167619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01:17 ID:tdxxh24s No.167619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02:22 ID:R0arbiUk No.1676200
>>1676177辛苦了
我家也有家人有類似的情況,不過還沒有你家的這麼嚴重
而我家付不出養護中心的錢,大概未來哪天她變得嚴重的時候
不是他把我殺掉,就是我瘋掉把他殺了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11:05 ID:pv.gIkp6 No.1676209 >>1676181陪審團制度其實也有可能差不多的情況:
雖然現場監視器和在場證人都證明你根本沒接觸過那女孩
可是我們看你就是一副會犯罪的猥瑣肥宅相,然後你又會看那些色情漫畫,肯定犯罪預備軍
而且那麼年輕可愛的女孩在法庭上哭著求我們判你有罪
這樣
要是你一如證據顯示的那樣無罪的話,那女孩不就太可憐了嗎?
所以我們決定你還是有罪好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13:52 ID:Twscy3FI No.167621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19:43 ID:vZRP1n5Q No.167621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23:20 ID:nbCL3ZtQ No.1676220 回到根本一點的地方
我要怎麼區分"精神病"和"一時失控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啊
多數的精神病沒發作就跟正常人無異
你我被激怒也有可能做出平時不會做的暴力舉動
現在有醫學上,例如斷層掃描或其他客觀的證據證明精神病嘛
都是靠精神科醫師的專業判斷
那我去演點戲也領的到身心障礙症明吧
還是我就是個精神病?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3:11 ID:HfqsOvJQ No.167622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4:01 ID:fBwxT3iM No.1676227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5:28 ID:pv.gIkp6 No.167622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6:01 ID:qmS3IwqI No.1676229
>>1676220>那我去演點戲也領的到身心障礙症明吧
專業的醫師可以看的出來是不是演的
不過問題是現在這種專業沒有一個像尺規量測數據那種標準
所以會有這種判讀不同的亂象
然後又回到請法官採信/不採信哪種說法的迴圈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8:07 ID:HfqsOvJQ No.1676231 >>1676220精神科的身心障礙證明沒麼容易取得
其中一點你因精神疾病喪失工作能力才有可能
然後住院觀察3個月3年定期回診
一般人哪會為了這東西去裝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8:19 ID:Xtvk2aZ. No.167623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39:42 ID:Zb1aBdUM No.167623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42:18 ID:asRzYo2I No.1676237
>>1675653在馬格莉特披薩上灑滿便宜的罐頭鳳梨片
再隨手拿一把生的義大利麵折成數段後再烹煮
配上切丁的番茄與熱狗與三色豆後
招待您一起享用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42:55 ID:AzaaXOz. No.167624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45:22 ID:LWaL4bLk No.1676244
>>1675688阿ㄆ一ㄚˇ跟屎蛋的老母
題外話 屎蛋的老母雪倫
在鎮上居然是全部六年級生的性幻想對象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46:47 ID:b4ZeH7go No.1676245 無本文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47:15 ID:Lv4.BD5o No.1676247 >>1676161嘛...實際上對現代法庭運作有認知的人本來就少數嘛...
大部分的人對法庭的運作基本上還停留在包青天那種形象上,都期待有個「青天大老爺」伸張正義或洗刷冤屈之類的
但事實上,會只為了「正義感」而去判決的執法者其實很可怕的...但太多人對「法庭」都有太多不切實際的想像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49:51 ID:WKnJydWU No.1676253 殺人的因為所謂的精神病所以無罪 進精神病院5年
而被殺的 父親因為兒子的死鬱鬱而終 剩下年老的母親而已
是我也想那個殺人犯趕快去死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53:30 ID:pv.gIkp6 No.1676256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54:24 ID:pUOnA7hM No.1676258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58:35 ID:QoaDWNT2 No.167626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8:59:06 ID:Lv4.BD5o No.1676261 >>1676256這部分檢察官也有責任啊
如果此人真的罪不可赦的話那檢察官就要努力一點蒐集證據證明此人真的罪大惡極
但現況是大部分的檢察官都依照50年前那套模式在運作,只管起訴犯人也不管證據力說服力夠不夠,甚至有根本起訴罪名不對的...這是要法官怎麼判啦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02:30 ID:Twscy3FI No.1676264
>>1676209陪審團成員並非盲抽卡池要被告硬吃爛手牌的,審訊前控辯雙方都可以對候選成員預備詢問,在有理由認為候選人有偏見或者太感情用事的情況下無限次換人、也有有限次數的無條件換人,總之換到雙方都接受為止
由於被挑出去也白賺一天有薪假,陪審候補會不惜裝正經來弄死你的機率很低
...雖然痴漢罪這種很少會用到陪審團啦,一般都是更嚴重的案件才會出的,除非一路上訴上去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06:23 ID:ifysHbOk No.1676266
>>1676220有很少部分症狀可以斷層掃描出來
譬如說前額葉萎縮 或 海馬迴萎縮
像有些憂鬱症患者 會出現海馬迴萎縮的狀況
因而出現暫時性失智的症狀
經治療後海馬迴會恢復正常
不會很快恢復就是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27:16 ID:pv.gIkp6 No.1676276 >>1676261他犯了什麼事就照他犯的那事給他依法判案就是了
不管犯的事大事小都一樣
他之後會不會悔改能不能教化這都不干司法體系的事啊
就像你闖紅燈壓線超速
警察該做的也就是該罰多少就開多少的單子
至於之後還會不會闖紅燈壓線超速
那跟這次開單的警察無關吧?
難不成警察還能會因覺得你下次還會超速
所以這次先開個兩倍的單子嗎?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32:15 ID:V9g/CWZ6 No.167627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32:40 ID:UUiA8x0U No.1676280
>>1676261放屁 檢察官這次又沒有疏失所有證據都指向行兇時非心神喪失之人
法官重頭到尾也沒反對其他不部分卻偏偏在行為能力上用了個
非常爭議的自由心證結果
這時還想帶風向你是家裡有人當法官喔?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37:04 ID:p3nhCrOI No.1676284 >>1676276說什麼話
如果司法辦案都這麼一板一眼
那幹麻還需要人來判案審判
直接用機器跟AI就好了啊
警察抓同一個人闖紅燈第二次都會加重嚴罰了好嗎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42:49 ID:nbCL3ZtQ No.1676291
>>1676231原來這麼難喔
新聞老是集中火力報導有精神病的罪犯
害我以為精神病有很多...
無題 無名 20/06/05(五)19:57:05 ID:Pj7DvkwM No.1676310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0:06:43 ID:zjpQ46.2 No.167631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0:14:16 ID:pv.gIkp6 No.167631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0:33:53 ID:2Y.DzXUc No.1676326 >>16756961是行為人必須證明犯罪當下因精神病喪失判斷能力
只有我覺得這條很奇怪,很矛盾嗎?
要一個精神病患者去證明犯罪時的精神狀態?
如果精神病患者能夠清楚解釋當下精神狀態來證明當下是精神病發,那他還算是精神病患者嗎?
如果沒辦法清楚解釋,那精神病患者的證詞還有意義存在嗎?
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解釋一下?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0:45:30 ID:uTieY2UI No.1676335 >>1676326別說了
還記得小偷闖空門被屋主打死的那個新聞嗎?
被判防衛過當
短短不到數分你要怎麼判斷闖空門的
是戰鬥力5的農夫
還是53萬的宇宙帝王?
然後手加減打會不會用戒指暗算?
還是用人質戰術
這種命題你拿去給法律系的學生思考一學期
繳交搞不好都拿不出稱的上是及格的答案
更別提當下數分鐘當事人面對的精神壓力絕對更大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0:52:38 ID:qbS/WZ/o No.1676340 >>1676335你知道實際上是緩刑嗎?
你知道緩刑是什麼嗎?
緩刑不是種處罰,只是個保障,只要規定年數內沒有犯案就當你殺人沒這回事發生。
你真的知道嗎?
現在讓法官難作的是已經很明確了,警察都已經來到現場要帶走人犯,屋主還在繼續壓制不給對方呼吸。你說這要怎麼判?早就已經超過自我防衛的限度了,但是法官考量你所說的一切,所以自始至終都沒判殺人罪而是緩刑。
結果媒體隨便弄個標題殺人你就傻傻信了。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00:35 ID:.bZXXI/U No.1676353
>>1676049你找一個法官因為"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而被監察院彈劾的案例好嗎
這十幾年裡監察院也才撤職不到十位法官
而且基本上都是收賄、偷摸女助理的等級才有可能判到這麼重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08:03 ID:6bNjX3UE No.1676363
>>1676340我也記得刑法老師說過這案子法官判很鬆了(緩刑)
媒體只記得報前面後續多半不會追蹤
大眾也不care結果就是了
不是無罪就罵死他,沒跟到最後卻每次都拿出來講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09:48 ID:okaqkxmo No.1676369 >>1676335那個小偷躲廁所反鎖,屋主破門去扁他
警察來不放手還自爆他知道小偷快被勒死
法官肯判防衛過當已經對他很好了啦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18:48 ID:vrcu8IGE No.1676382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20:54 ID:qbS/WZ/o No.1676384
>>1676382https://buzzorange.com/2016/05/19/over-defense/
記者,你的高見又是如何呢?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28:00 ID:yBZBGp5k No.1676390
>>1676335人都被勒到不能呼吸了還跟我說要怎麼判斷戰鬥力
警察都已經到場跟你說別再勒了還不放
沒被判坐幾個月牢法官真的很佛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28:59 ID:ifysHbOk No.1676391
>>1676326先說好我不是專業的
有病識感是有可能解釋、察覺自己的精神狀態有出問題。(當然急性期嚴重的時候,可能還是被情緒或者症狀蓋台)
但是有沒有辦法解釋犯罪當下因精神病喪失判斷能力,這個我不知道。
單純想理解什麼喪失判斷能力的話,「熬夜不睡覺幾天,去買東西亂買」大概就是喪失判斷能力了吧
另外如果是喪失控制能力會比較好懂,就是「知道不能這樣做但身體停不下來」(強迫症之類的會出現)
病識感可以參考下面網址
https://www.reangel.com/Article.php?LI=22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32:28 ID:q9.AwiM. No.1676395 >>1676369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
別再造謠了,法院認定的事實是他進入浴室才發現小偷
想衝出浴室門外還被小偷往浴室內推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36:32 ID:uTieY2UI No.1676398 >>1676340你說警方到場後屋主繼續壓制
我看到的新聞都是寫警方到場後
竊賊臉色發黑送醫後隔日不治
可沒有繼續壓制等字眼
我也看了許多認為防衛過當的文
我覺得讓人遺憾的是
他們絕大多是用假設和無意義的天秤去陳訴他們的意見
前者是假設竊賊不是今天這個前科累累的
而是需要緊急救助的婦女或孩子那麼屋主勒死對方
大家怎麼想
接著寫了一長串的緊急救難相關的法條和論證
已經把事實丟了
後者則是用私闖民宅加竊盜和殺人放到天平的兩端
就單純的殺人這邊比較沉重
所以屋主有罪,其他的真的看下去只會讓怒火衝上腦子
而中立點的筆者、律師們就是單純的
拿事實出來然後拿法條分析,說高達八成會判有罪這樣
緩刑的意義我知道,的確就法律來判
已經證明刑事上主審的法官也想盡辦法
卻又沒辦法之下折衷宣判了
所以我才用這個例子告訴167326
有時真的不是法官恐龍
而是無奈
法律這麼寫,然後我們不論是司法還是司改
就只是迂腐的紙上談兵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38:26 ID:EJzRmVJo No.1676399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38:48 ID:q9.AwiM. No.1676400 >>1676395連結貼錯
這是法院的判決書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ro=3&q=419c0b9b2eba7e0191937717c37926ec&sort=DS&ot=in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41:29 ID:YDMoHBnQ No.1676404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47:46 ID:K6lceO8Q No.1676411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50:00 ID:q9.AwiM. No.1676413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50:45 ID:FptweoWE No.1676415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1:57:09 ID:FHize0Hg No.1676417
>>1676413不過記得看過在美國有些這類情況無罪
但是民事求償應該還是有吧?
不算很特別的情況……?
無題 無名 20/06/05(五)23:48:12 ID:wngg5q3M No.1676524
無題 無名 20/06/06(六)00:05:22 ID:CexX46f. No.1676536
>>1676413>賠64萬給小偷家屬
賠64萬還叫屋主大勝利?上面連結的橘報好像沒提到這條
還是寫自己想看的內容而不是真實情況嘛
>想衝出浴室門外還被小偷往浴室內推
所以造成他防衛過當的導火線?他妻子在外面呢
同樣是橘報對於防衛過當的解釋算不算上帝視角?
屋主因為可以絞人能觀察罪人動態所以被判定成有100%理智呢...
>>1676415賠64萬耶...希望是不用賠啦...
無題 無名 20/06/06(六)00:08:22 ID:Qle3MMXI No.1676538
無題 無名 20/06/06(六)00:11:47 ID:7e69BPVc No.1676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