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F6ppQJ8k 2018/11/22(四) 23:03:18.252 No.13122566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8-11-22 12:29:48
各位島島
在幾天就要投票了但是我還是看不懂這條
12.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另立同婚專法)
不管另不另立甲甲法不都可以修改會增加條文 這項目有意義嗎
還是我理解錯誤?
無題 無名 ID:aY39A7Ww 2018/11/22(四) 23:05:21.001 No.13122579
民法的話,甲甲婚姻比照一般人辦理
專法不一定
無題 無名 ID:E.nOEVT. 2018/11/22(四) 23:05:29.583 No.13122581
>>13122566因為知道擋不住違憲問題
所以用個專法來跟民法分開而已
簡單說就是甲甲的結婚跟正常人的不能一樣
無題 無名 ID:nWXG2cq2 2018/11/22(四) 23:05:37.468 No.13122582 你是要放入民法把甲甲當正常人
還是另立甲甲法把甲甲當怪人
無題 無名 ID:.rawnswg 2018/11/22(四) 23:06:59.391 No.13122595 簡單來說同志結婚後不以民法規範
民法稱伴侶為夫妻
換句話說是不以夫妻稱呼同志伴侶
無題 無名 ID:bY9fXv5o 2018/11/22(四) 23:07:21.021 No.13122596
無題 無名 ID:MzuDtSqM 2018/11/22(四) 23:10:05.065 No.13122629 >>13122582原住民是怪人
青少年是怪人
不能說提出的是爛團體就不去考慮
甲甲捐血醫療甚至到領養等等都可以列入
不是說專法就不能保護甲甲
法條還沒訂呢,這麼反對到底是?
無題 無名 ID:QaDDT5WI 2018/11/22(四) 23:10:21.130 No.13122631
修民法>下載更新檔把婚姻法1.0更新成1.1
立專法>出加入新皮膚的婚姻法ex當新作賣
大概這樣
無題 無名 ID:bY9fXv5o 2018/11/22(四) 23:13:11.811 No.13122658 >>13122595我覺得是要先從結婚的意義為何
為什麼要結婚來開始探討
然後才來把甲結婚和一般結婚拿來比較
不然爭取甲結婚只是像小朋友在吵為什麼他有我沒有一樣的理由
無題 無名 ID:MOzDU/ss 2018/11/22(四) 23:14:05.813 No.13122664
>>13122582沒讀過法律的偏見白癡少在那邊汙名化專法啦
法律上的專法明明多不勝數
能不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時間資源去更動所有法條
讓只符合特殊條件的人適用的就是專法
無題 無名 ID:2sc30AGc 2018/11/22(四) 23:14:51.279 No.13122671 >>13122629只有甲甲有伴侶專法太不公平
法律怎麼可以專為少數人服務
應該要再設原住民伴侶專法和客家人伴侶專法
無題 無名 ID:5HJlw0Vw 2018/11/22(四) 23:16:29.060 No.13122683
>>13122566民法->甲甲跟正常人一樣
專法->甲甲不適用一般法律,另外為甲甲訂一套甲甲用的法律
無題 無名 ID:ecQE5lU2 2018/11/22(四) 23:16:41.375 No.13122687 專法就是歧視
別再走外國走過的錯路
無題 無名 ID:7ga6mIAg 2018/11/22(四) 23:17:19.779 No.13122696
>另立同婚專法
反同、恐同、厭同就投贊成票
無題 無名 ID:C8kFD74k 2018/11/22(四) 23:18:25.244 No.13122704 無題 無名 ID:bY9fXv5o 2018/11/22(四) 23:19:39.835 No.13122714
>>13122671>>原住民伴侶專法和客家人伴侶專法
你這個建議不是不可能啦
都有原民員會和客委會了
話說甲甲要不要考慮去爭取一個甲委會
無題 無名 ID:E.nOEVT. 2018/11/22(四) 23:20:07.126 No.13122717 無題 無名 ID:bY9fXv5o 2018/11/22(四) 23:20:28.485 No.13122721
無題 無名 ID:bY9fXv5o 2018/11/22(四) 23:24:43.738 No.13122749
>>13122704>>反正你就記得死甲甲在宣傳的兩好三壞反過來投就是了
不用不用
公投法第 29 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除非同意的人有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啦
不然這個案是可以不用理它的啦
免得掉進文字陷阱裡
無題 無名 ID:F6ppQJ8k 2018/11/22(四) 23:27:17.469 No.13122762 >>13122717所以意思是
1.不立專法可能會放寬"結婚"的標準
2.立專法甲甲需要在民法的某種限制下才能有"類似結婚"的權力
這樣的意思?
無題 無名 ID:E.nOEVT. 2018/11/22(四) 23:29:42.318 No.13122780 >>13122762差不多
專法就是把甲甲結婚的規定跟限制放到另一區去
不過專法立了之後就會打釋憲拼廢專法走民法
無題 無名 ID:Li4XKcbA 2018/11/22(四) 23:31:09.651 No.13122802
無題 無名 ID:GykIj2ts 2018/11/22(四) 23:40:09.047 No.13122881 為什麼同不同意都會有為甲甲結婚設定的法令?
不管是放入民法還是令設法案
甲甲結婚硬要過就是了!
無題 無名 ID:MzuDtSqM 2018/11/22(四) 23:42:40.382 No.13122901
>>13122881大法官說要過,就要過
我是覺得ok啦,還有蕾絲們的權利
可是拜託甲甲病這麼多還是專法好了
無題 無名 ID:F6ppQJ8k 2018/11/22(四) 23:42:54.414 No.13122903
>>13122881這是倒是另一個令人在意的點
就像問別人你媽知不知道你是個甲甲 選項只有yes/no一樣
無題 無名 ID:E.nOEVT. 2018/11/22(四) 23:43:15.687 No.13122907
>>13122881因為原民法違憲了
放著不管在釋憲完兩年後就會自動適用民法
所以現在只有修民法跟立專法兩條路
無題 無名 ID:MOzDU/ss 2018/11/22(四) 23:43:43.446 No.13122911 >>13122762不見得是限制
是有些事情同性戀在生理上根本和異性戀不一樣
比如生育、扶養、繼承和其他牽涉到先天差別、本來就無法實現的
就為了一些人的無理取鬧
而要耗費大筆資源去把沒必要修的東西也硬改過一遍
那過幾年若是放寬性別認定
那些文字敘述是不是又要完全重新再改一遍
立法院整天為了你們這些特定族群的瑣碎差異翻修所有條文就飽了
一堆理盲又濫情的民粹為了政治正確整天在虛耗國家資源
無題 無名 ID:2sc30AGc 2018/11/22(四) 23:44:17.075 No.13122915
無題 無名 ID:aaMwWp5s 2018/11/22(四) 23:44:27.041 No.13122917
先思考甲甲的婚姻怎麼樣和一般人不一樣
他們二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跟一般婚姻不同嗎
比較需要討論的是領養相關的條款
雖然目前大部分針對歐洲已經開放同婚的國家研究
同性家庭跟異性家庭培養出來的孩子沒有差別
無題 無名 ID:E.nOEVT. 2018/11/22(四) 23:45:24.731 No.13122920 無題 無名 ID:XHtJQ0x6 2018/11/22(四) 23:50:33.005 No.13122951
>>13122762特別法高於一般法
所以可以讓甲甲適用同性專法而不是民法婚姻
但是這樣做就等於甲甲跟一般人走民法有差距
無題 無名 ID:wMrDpVfo 2018/11/22(四) 23:51:18.668 No.13122959 >>13122911最偷懶的方法是定準用條款依性質準用就好了
而且就算之後放寬認定沒修正文字還是可以按立法意旨/釋憲意旨做解釋
民法有問題的條文一大堆都是法院去解釋適用的
光是文字問題根本難不倒民事法院
說老實話修同婚沒那麼麻煩 專章大概是比較簡便又不失明確的方法
不過民法派能不能接受專章就不知道了w
無題 無名 ID:0EQtuFQU 2018/11/22(四) 23:51:27.208 No.13122960
這串看起來好專業
無題 無名 ID:fyJalOik 2018/11/22(四) 23:55:50.358 No.13122990 >>13122959立專法的話 民法派的一定會再去打一次釋憲
反正甲甲結婚已經擋不住了
所以現在單純是民法修法跟立專法在用公投決鬥
公投十案跟十二案其實只要弄成一案就好
無題 無名 ID:spHmbXw6 2018/11/22(四) 23:56:15.313 No.13122991
>>13122566公報的下面有寫 憲法解釋後同性是有憲法保障的
因為這個是規範不足的違憲 所以就算沒有另外立專法
2年時間一到 一樣可以直接使用現有的民法辦理登記
也就是 不列民法 + 不列專法 = 直接套用現有民法
島民是反指標 所以看回文就知道要怎麼投
無題 無名 ID:wMrDpVfo 2018/11/22(四) 23:56:42.698 No.13122995
>>13122780除去依性質沒辦法直接用的法條(eg婚生子女推定)
如果專法能訂到跟民法權利義務名稱一模一樣
我還真不認為釋憲會成功
大法官讓同婚過就已經有逾越權力分立的疑慮了
專法畢竟還是屬於立法形成自由的範圍 司法權不該過度干涉
無題 無名 ID:wMrDpVfo 2018/11/22(四) 23:59:15.379 No.13123013 無題 無名 ID:koWjVPLQ 2018/11/22(四) 23:59:57.393 No.13123022
現有婚姻就是為異性戀設計的
乾脆地承認為了平等要大翻修各種法律還比較君子
無題 無名 ID:dLS2ds3k 2018/11/23(五) 00:00:56.482 No.13123033
無題 無名 ID:KQWG8Xtg 2018/11/23(五) 00:01:24.495 No.13123037 >>13122911民法婚姻部份條文也沒明文限定婚姻要一男一女
甲甲要結婚根本不需要修就可以直接適用了
無題 無名 ID:C1.SiGfk 2018/11/23(五) 00:05:23.587 No.13123069 無題 無名 ID:b162ctBk 2018/11/23(五) 00:17:53.286 No.13123169 無題 無名 ID:hO7wNymI 2018/11/23(五) 00:19:05.129 No.13123178
無題 無名 ID:QGqQ6z9Q 2018/11/23(五) 00:24:59.337 No.13123210
無題 無名 ID:TLFEGOTk 2018/11/23(五) 00:27:59.614 No.13123230 >>13123169但是如果今天權利沒有完全相同
那就會延伸出更多官司、更多解釋要做
我們的法律學德國的
德國自己也因為立專法吃一堆苦頭
我想沒必要再走一次遠路
而且如果問大家信不信立法委員有做事
得到的答案通常不看好
放到這次的事情上
大家卻又相信立委能夠立出沒有問題的法律了
到底這個雙重標準的邏輯在哪邊
可能只有護家盟的自己知道吧
無題 無名 ID:nDtRrvVE 2018/11/23(五) 00:28:15.090 No.13123232
民法的婚姻篇是適用異性戀的法律
不應該修改原本是為異性戀專用的法
應該另訂適用於同性戀的法
無題 無名 ID:NIu8TBXI 2018/11/23(五) 00:33:02.352 No.13123264
>>13122582>你是要放入民法把甲甲當正常人
甲甲就是個不能治療的精神病患
我從來沒把牠們當做是正常人看待
等以後有辦法同性自然繁殖我再考慮把他們視為"正常人"
無題 無名 ID:3DckqCOU 2018/11/23(五) 00:44:08.552 No.13123335 舉個例子
性交易理論上合法
但是立了專法規定性交易只能在性交易專區
然後政府又不敢設立專區
所以事實上你還是沒辦法性交易
同性戀設專法的話
雖然不太可能像性交易一樣直接甲甲看得到吃不到
但是搞一堆附加條件刁難甲甲還是可以的
譬如結婚前要先連續幾年驗愛滋
都呈現陰性反應才能接婚之類
總而言之
想搞甲甲就同意設專法
無題 無名 ID:KQWG8Xtg 2018/11/23(五) 00:47:31.918 No.13123357
無題 無名 ID:9Rr8bcco 2018/11/23(五) 00:48:17.421 No.13123364
>>13122658>>為什麼要結婚
相信我 前人是討論到爛了才定出這些法律的
你不結婚 那不負責任的人絕對滿街跑
沒有責任在 社會不安定
小孩沒人養
無題 無名 ID:dv30nP0k 2018/11/23(五) 00:50:05.949 No.13123376
>>13123230國外立專法吃盡苦頭 又怎麼知道加入民法不會吃盡苦頭?
台灣一堆大法官解釋 可不是只專門解釋專法
你各種基本法規還不是解釋一堆
你不相信立委可以立出沒問題的專法
但卻又相信立委可以修出沒問題的民法
這不也是好笑的雙重邏輯
無題 無名 ID:nDRTe.76 2018/11/23(五) 00:57:34.767 No.13123424
無題 無名 ID:dv30nP0k 2018/11/23(五) 01:00:11.362 No.13123441
>>13123335但是你說的這些 就算拿去民法裡面也照樣可以做
修法又不是只能就現有的法條去改
新增法條件去也是修法 你要被害妄想說專法會被怎樣怎樣
平平同樣一批立委 要在民法裡搞死你照樣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