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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電腦專長變網路跟蹤客,騷擾前室友逾1年,FBI追VPN Log逮捕24歲男子 無名 ID:6/DMoXgM 17/10/10(二)23:39:35 No.10031759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7-10-10 18:04:24
附圖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17316
美國司法部在上周逮捕了一名24歲的男子Ryan Lin,他被指控在網路上追蹤與騷擾一名同年的女性前室友Jennifer Smith,且騷擾行動從2016年4月就開始,一直到被逮捕才停止。

根據FBI探員的調查,電腦科學系畢業的Lin擅自利用Smith的iCloud與其他裝置的帳號取得了Smith的個人資料,包括照片在內,並把Smith的資料張貼在色情或性交網站上,Lin甚至公布了Smith的姓名、地址、生日、電話號碼、網路帳號與密碼。

此外,Lin騷擾的對象亦擴及Smith的親友,例如威脅要殺死Smith的媽媽、室友及朋友等。

FBI探員自Lin工作的軟體公司接管了Lin的個人電腦,發現Lin通常利用多種管道來隱匿自己的身分,包括Tor網路、VPN服務或代理伺服器等,而FBI向Google取得了Lin的Gmail郵件紀錄,也向兩家VPN服務供應商取得了Lin登入Gmail時的IP位址。

引起媒體關注的是,雖有不少VPN業者宣稱不會儲存使用者的活動紀錄,但在這起事件中,FBI的確得到了所要的資訊。
無題 無名 ID:wHX7Vx3. 17/10/10(二)23:51:27 No.10031841
回覆: >>10031905
lag

不要用美國境內VPN
無題 無名 ID:iWOcFc1w 17/10/11(三)00:01:44 No.10031905
回覆: >>10031942
>>10031841
單用vpn還是太危險
用tor+虛擬機+vpn更安全
無題 無名 ID:sE/e.DR. 17/10/11(三)00:08:00 No.10031942
>>10031905
問題不在VPN的架構
而是他用的VPN號稱絕不紀錄能辨識身份的連線資料
但FBI卻能跟VPN要到IP位址
這個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才是重點
無題 無名 ID:pFUBhAwo 17/10/11(三)00:51:58 No.10032193
網路世界跟真實世界一樣
幾乎沒有完全隱匿自己的方法吧?
就像所謂的密室殺人
最終還是會被破解?
無題 無名 ID:kXww5ezg 17/10/11(三)00:52:04 No.10032194
阿卡林也說把島民放在考量的第一位
結果拿坡里出事時賣隊友最快的也是他= =
無題 無名 ID:rM3Q/RQE 17/10/11(三)04:30:26 No.10032751
這報導報的不夠完整,以ithome來講真的很不專業
FBI是直接用被害人的人際關係
查出誰最有嫌疑
直接強制扣押嫌疑人的公司電腦
再從他電腦內的VPN連線資訊向VPN廠商要求他的連線紀錄
比對Gmail登入的IP吻合
因此才定罪

這位"電腦專長"(我覺得叫電腦白癡比較適合)犯了以下幾點錯誤:

-使用商業營運用的VPN,這種VPN廠商沒辦法在執法當局要求資料的時候拒絕,真正的"電腦專長"會使用自己駭來機器當跳板

-使用自己的日常工作機進行犯罪行為,真正的"電腦專長"會使用虛擬機把日常與駭客行為分離,且一定會加密

-真正的"電腦專長"並不會使用TOR
出口一堆釣魚節點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事
你還會被TOR自己的漏洞給搞掉(參考https://www.cool3c.com/article/106292)
無題 無名 ID:rM3Q/RQE 17/10/11(三)04:40:18 No.10032754
還有一個真正的蠢中之蠢: 用Google的服務進行犯罪行為

你都知道Google一定會把IP資料提供給FBI了
隨便一個.ru信箱的隱匿性都比Gmail來的強
無題 無名 ID:mVdTgYLk 17/10/11(三)06:01:45 No.10032831
回覆: >>10033029
所以付費VPN還算是必備的..
無題 無名 ID:rM3Q/RQE 17/10/11(三)08:12:31 No.10033029
>>10032831
怎麼看都不是吧
>真正的"電腦專長"會使用自己駭來機器當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