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hrgB7ntM 17/08/10(四)08:31:12 No.9625940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7-08-09 21:03:29
台中一名女士開車綠燈直走,沒想到遇到闖紅燈的導致車禍,反而法官判她需賠160多萬!
機車肇事家屬張小姐:「只要對方一個道歉,我一毛錢都沒有拿都無所謂!」當時闖紅燈的騎士家屬表示,轎車駕駛一直強調他沒肇責,都沒道歉,才會循法律途徑求公道。
http://happytify.cc/docQWtsWlJpUENNWGM9/1717
無題 無名 ID:97hJMVTI 17/08/10(四)08:35:09 No.9625956
什麼樣的垃圾人會去看農場文
還轉貼咧
無題 無名 ID:NAVR21NA 17/08/10(四)08:36:36 No.9625961
>>9625949
不是死人最大的問題
這個世界上就事一堆人耍賴
自己的錯硬說自己沒錯就贏了
無題 無名 ID:QUBPidwQ 17/08/10(四)09:50:52 No.9626251 判決書在此: http://0rz.tw/JuLvm
刑法和交通是兩回事 這點很重要
不管交通上有無違規也不論路權大小
車禍只要造成受傷死亡就會牽扯到刑法的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
而女的前方視線良好無遮蔽物能注意前方危險
卻不顧一切猛踩油門肇事 構成刑法上的過失
過失+人家掛了=過失致死
跟新聞講的闖黃燈關係並不大
而女的說有看到對方但覺得對方不會過來
這點讓我覺得女的就只是個三寶 不懂防衛性駕駛
無題 無名 ID:kTCz8BVs 17/08/10(四)11:07:15 No.9626589 >>9626251>闖黃燈
這邊我還是有個疑問
就算汽車這邊已經由綠轉黃 並不代表機車那邊變綠燈吧?
無題 無名 ID:Ei5XB0t. 17/08/10(四)11:12:43 No.9626611
棺材本+$$$
無題 無名 ID:bitA7kwU 17/08/10(四)11:18:24 No.9626650
這是之前那個黃燈還想加速衝過去的那個吧
多久以前的新聞了
撞死人還給你能易科罰金算不錯了啦WWW
但印象中看判決書其實還有的凹啦
看他二審律師的手段了
無題 無名 ID:EMXR.nwQ 17/08/10(四)11:29:38 No.9626723
>爭取她認罪,一個道歉
那個道歉可不簡單
道歉=承認自己有錯 律師都會叫妳不要道歉
酸民不懂
無題 無名 ID:QUBPidwQ 17/08/10(四)11:36:09 No.9626750 >>9626589並沒有人說機車是對的
機車闖紅燈是找死沒錯 被撞也是自找活該
但判決書裡面也有寫到:刑事案件關於過失之認定,非必繫於路權之有無,自不得因被害人有闖紅燈之事實,遂認被告即毋須盡其注意義務。
意思就是駕駛有義務注意行車周遭的危險
應注意而沒注意就是你的過失 因此造成傷害或死亡就會有刑責啦
別人違規肇事是別人的責任 你的疏失還是歸你的
不會因別人也有過錯 你的責任就會消滅
無題 無名 ID:QUBPidwQ 17/08/10(四)11:47:09 No.9626797
>>9626638重要的是要有觀念 別讓案主這種「我覺得人家會讓我」這種想法害了自己
至於太勞累就休息下再上路啦 為了自己和別人的安全著想
>>9626682沒錯就是這個 這樣就是刑法上的過失了
無題 無名 ID:nE6S1Vwg 17/08/10(四)12:09:59 No.9626933
>>9626806台灣法例和法官更重視的是「找人負責任」和「看結果判決」
死人是最壞的結果,而且沒辦法負責任,只要上法庭沒死的那一方就先打五十大板了,能沒事的是連法官也掰不出原因
無題 無名 ID:QUBPidwQ 17/08/10(四)12:14:43 No.9626954
>>9626806車禍的民事求償部分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刑法上機車駕駛未對汽車駕駛有傷害或致死的行為
非出於故意的毀損又不罰
然後他又掛了
本案法官認為駕駛於黃燈亮後雖可通行 但須比綠燈時更謹慎小心
而汽車駕駛共稱她有看到對方但還是不管 開無雙直衝
應該就是這樣被判刑吧
無題 無名 ID:aEhksdMg 17/08/10(四)12:17:57 No.9626970
>>9626835所以剛換燈號時要特別小心
不要急著第一個衝
那時闖紅燈的都特別快
我看過很多這樣撞翻的
無題 無名 ID:QUBPidwQ 17/08/10(四)12:18:47 No.9626977
>>9626926嗯判決有提到:
本案被害人雖有闖越紅燈之情狀,惟本件車禍既係發生於燈號轉換為 黃燈之後,被告所負之注意義務,本與綠燈直行時不同,而其既有上揭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其駕駛行為自無「信賴原則」之適用
信賴原則整個被汽車駕駛的過失推翻了
所以如果汽車駕駛有注意並採許相當措施
或許就沒有那麼嚴重 是這樣吧?
無題 無名 ID:eqtaSZ.A 17/08/10(四)12:24:19 No.9627017
怎麼上次島民討論這篇的時候
說黃燈等同綠燈啊
無題 無名 ID:hqGpdYUE 17/08/10(四)12:30:44 No.9627053
台灣法律跟垃圾一樣
應注意而未注意
住你媽逼
過失怎樣的也是
無奈的要死
無題 無名 ID:mUr9A8DM 17/08/10(四)13:00:31 No.9627241
>>9626638再找藉口嘛!既然知道勞累那還開車上路,還是你要講因為勞累所以不覺得自己勞累?
所以酒駕的也是可以說因為酒醉所以不覺得自己酒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