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gKCGdq3s 17/04/24(一)19:51:09 No.9061137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7-04-24 05:04:12
女子試吃20塊涼糕 攤商罵不要臉被告
在桃園南門市場賣涼糕的張姓男子去年11月見余姓女子在攤位前的試吃區,一口氣拿了將近20塊的涼糕吃下肚,卻沒花錢買就要走人,張男不禁脫口而出「小姐,你是來吃午餐的喔,不要臉」!余女事後愈想愈不甘心,跑到警所提告,張男坦承有問余女「你是來吃午餐的嗎」?否認說「不要臉」,然因余女指証歷歷,桃園地檢署今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張男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24/1104308
攤商真雖~~
無題 無名 ID:dtvMFKE2 17/04/24(一)19:55:10 No.9061169 等等 所以試吃20塊是沒問題的?
所以以後都可以去各大試吃攤吃到爽也沒問題?
無題 無名 ID:sfUipUOA 17/04/24(一)19:57:48 No.9061176
這種東西吃20塊是在想啥 吃到後面都像在咬橡膠了吧= =
無題 無名 ID:Gzr4Rl.I 17/04/24(一)19:58:42 No.9061179
無題 無名 ID:lHFBLHTw 17/04/24(一)19:58:59 No.9061182
無題 無名 ID:WrYS4NdY 17/04/24(一)20:00:48 No.9061189
無題 無名 ID:ufbXEgiM 17/04/24(一)20:01:20 No.9061194
檢察長也認為"試吃"20塊不能算不要臉
所以肯定是攤商有錯啦
無題 無名 ID:RcwXP4uI 17/04/24(一)20:02:42 No.9061201
女
無題 無名 ID:oNyQGXyo 17/04/24(一)20:03:31 No.9061207
>然因余女指証歷歷
怎樣算指証歷歷?
無題 無名 ID:WvlaCk7. 17/04/24(一)20:04:00 No.9061210
無題 無名 ID:nfTcsf1g 17/04/24(一)20:09:28 No.9061235
突然想吃了
有人知道新竹光復附近哪裡能買嗎?
無題 無名 ID:PgOnKoNs 17/04/24(一)20:10:24 No.9061239
不要臉 是事實陳述吧
幹林涼就另一回事了
無題 無名 ID:DzWo4cVc 17/04/24(一)20:12:28 No.9061253
突然我也想吃了 住中部都想過去給他逢場一下 辛苦做生意然後來這種的
無題 無名 ID:jAGw0G3c 17/04/24(一)20:29:40 No.9061322
無題 無名 ID:EYe4Dly6 17/04/24(一)21:01:06 No.9061477
這不算侮辱吧
試吃是讓客人提高購買動機的,但試吃並不代表店家放棄該食品的持有權利,自己主動拿試吃品前還先得問店員能不能試
賤女人拿那麼多,根本就不算試吃, 你他媽的就是來吃午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