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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鴉王國]無題 無名 ID:Zvu3RZuA 16/09/19(一)20:33:38 No.435211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6-10-06 20:04:09
附圖
請問這算盜圖嗎??
無題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0:37:29 No.435212
附圖
轉)最近人二抄襲事件又再N次被譴責,有些人甚至拿井上雄彥和荒木飛呂彥參考照片做平反,事實上參考照片在連載漫畫中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助手甚至要用透寫台描圖才能應付截稿時間
井上雄彥
http://www.geocities.jp/slamdunk_trace/
荒木飛呂彥
http://ppt.cc/73OfL

以著作權法來說,將照片畫成漫畫並沒有侵權的問題,但你不能因為井上雄彥參考照片,就用這理由去描井上雄彥的作品,即使那是參考照片也是付出心力轉化而成的結果,而你只是拿走別人的成果而已
接)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0:39:06 No.435213
著作權人不能禁止別人拍攝內容相同或近似的照片,當然也不能禁止他人依據照片繪製景物。著作權法對於攝影著作的保護範圍,是保護拍攝者對於拍攝標的在光影、布局、色彩、角度及時間點掌握等結合所產生的智慧成果,而不是拍攝的景物本身。司法實務上,法院曾經判決認為,依據鳥的照片繪製鳥的圖案,並不會構成對於鳥照片的著作權侵害,因為照片拍攝者對於那隻鳥,並沒有獨佔專屬權利。
無題 無名 ID:0GCbiO5c 16/09/19(一)20:43:52 No.435215
回覆: >>435216
>將照片畫成漫畫並沒有侵權的問題

怎麼會沒問題
道德上來說,讀者以為是作者靠自己本事畫的
結果是用描的,這也罷了...

法律上來說,如果沒向攝影師取得授權
就是任意重製、改作啊

描漫畫不行、描照片就沒問題?
別用這種只站在繪師角度的自私關點
合理這種利用別人的行為

最好是畫成漫畫就沒問題
這跟漫畫家的名氣、成就一點關係都沒有

有些事情,錯的就是錯的
無題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0:58:22 No.435216
>No.435215
>攝影師不能禁止他人依據照片繪製景物。
這句話直接被無視?
讀者以為是作者靠自己本事畫的結果是用描的?
讀者以為是作者靠自己本事畫的結果是用素材的?
讀者以為可以當標準?
以你這樣的論點是不是餐廳一定都要現煮的不能用中央廚房的冷凍料理包?好個高道德
無題 無名 ID:0GCbiO5c 16/09/19(一)21:11:04 No.435217
回覆: >>435219
你自己看看你第二篇打的

>保護拍攝者對於拍攝標的在光影、布局、色彩、角度及時間點掌握等結合所產生的智慧成果

你今天拿一張照片來描
不就是利用拍攝者對拍攝物的佈局角度了嗎
不就是取用了他的智慧成果了嗎
這不是侵犯了原攝影師的權利
不然是什麼

我不知道你那句不能禁止他人依據照片繪製景物
這句話是哪來的
在我看來,你是在混淆參考跟描圖

你要畫一台車,不知道車子輪胎長怎樣
上網找圖查一下,參考後畫到自己的車上
這樣ok啊

但你直接把找到的照片拿來描
就是順便利用侵犯了原攝影師的權利啊

攝影、繪圖都是創作
哪來一個不能用,一個可以用的道理
無題 無名 ID:0GCbiO5c 16/09/19(一)21:15:23 No.435218
回覆: >>435220
還有,你要拿餐廳來舉例...

今天你去麥當勞
抱怨他們用冷凍食品
這個叫無理取鬧

但是今天你到高級餐廳
標榜使用新鮮海鮮
標榜完全現煮義大利麵
餐廳的收費標準也是高水準的話
消費者當然有資格要求食材

漫畫家百百種
業界黑暗小秘密也很多
黑心餐飲業存在
老老實實出去自己拍自己的參考照片
實際做取才旅行的漫畫家也有

有些事情,不是有人在做就是對的
無題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1:20:43 No.435219
附圖
>No.435217
>依據照片繪製景物。這句話就名確表明了沒有分描圖或不描這種事
你要搞清楚拍攝自然界的事物是全人類的資產,
怎麼會你拍完別人就無法使用?
這就是照片的創作著作權位階跟其他創作不同,
攝影、繪圖都是創作有什麼不同?
你這論調跟差不多先生有什麼不一樣?
無題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1:23:37 No.435220
回覆: >>435221
>No.435218
>但是今天你到高級餐廳標榜使用新鮮海鮮標榜完全現煮義大利麵
所以那老師有說過他標榜自己都是不用拿真實照片描圖參考?其實根本就是你一廂情願自以為吧?
無題 無名 ID:0GCbiO5c 16/09/19(一)21:28:55 No.435221
>照片拍攝者對於拍攝物,並沒有獨佔專屬權利。

這點,是正確的。
但他指的是拍攝物、拍攝物、拍攝物,
並不是攝影師拍的照片。

舉實例來說就是:
你今天拍了一朵雲,
你不能禁止其他攝影師去拍那朵雲,
你不能宣稱"這我先拍過了所以你們不准拍"

但是你拍的雲朵,你拍的照片,
那是獨一無二的,只有你拍得出來。
就像畫家畫的圖,只有他自己畫得出來。

這個獨一無二的概念就是創作,
也就是著作權法要保護的東西。

如果說攝影、繪圖不同,
那其中一個可以隨意拿來利用,另一個不行,
不是很奇怪嗎?

>435220
如果你硬要把"描圖"和"參考"放在一起
我想我也說服不了你
無題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1:52:44 No.435226
反正講這麼多你要黑他盜圖抄襲隨便你,
在社會上以自以為的高道德黑別人自己反被吉的一身債也是有的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0GCbiO5c 16/09/19(一)22:24:34 No.435237
不想再花時間講道理了
我真的不懂
為什麼有人要一而再、再而三的
護航這種行為

或許是出於對那些漫畫家的愛吧
不然想像得負面一點
就是自己也在描

如果以為大家都覺得井上好棒棒
照描很正常
那怎麼會有人整理那些網站資料?

對錯跟畫家身分名氣無關
跟攝影師付出多少辛苦努力無關
用同樣的標準尊重、看待攝影師和畫家
為什麼有困難?

如果都叫畫家了,圖片不直接畫
不依賴參考來修正
偏偏要直接拿別人照片照描的理由是?

明明就有問題的事
為何還要去測試底限
然後再找一些奇怪的理由說服自己
無題 無名 ID:IpX28bsI 16/09/19(一)22:34:55 No.435239
我覺得你也該鬧夠了,
為何會有人整裡那些?
你不知道這整個社會上有多少人見不得別人好嗎?
你以為繪師跟漫畫家都不會受到攻擊?
描圖很正常?
要看你是描什麼東西好嗎?
以你這種不講理的道德觀,
嫌犯殺人跟警察殺通緝犯不都是殺不分青紅兆白都該死?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kZPWa6HA 16/09/20(二)00:17:15 No.435263
因為某個島民不知道為什麼
新開了一篇
討論被轉移到No.435222去了

http://homu.komica.org/30/index.php?res=435222

有耐心又有宵夜的無聊島民加減看吧
無題 無名 ID:JZZHZUms 16/09/20(二)05:18:41 No.435272
鍾孟舜勢力很大耶,漫畫公會理事長,

之前在漫吐貼文說他的漫畫都複製貼上好幾頁重覆,

也是被刪文。
無題 無名 ID:JQBzgo4A 16/09/20(二)09:18:54 No.435276
回覆: >>435278
他們在吵什麼?

我是覺得專心畫畫的人
沒有那麼多時間去管別的小惡黨今天又幹了什麼好事
這個世界的小惡黨可能幾千萬個喔
你打也打不完 不用浪費時間
無題 無名 ID:75QjT37o 16/09/20(二)09:22:08 No.435278
>No.435276
?
不就是看法律底線在哪裡
然後不要哪天自己也踩到嗎?

至於仁是說到爛了 因為法律動不了他
無題 無名 ID:Pzr9th.c 16/09/20(二)09:47:13 No.435280
身為一個藝術家,要描圖抄圖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決定
但如果描圖抄圖被人發現了,有人不喜歡而批評你甚至告你,那也是你自己的錯
不論你是井上雄彥還是人二,自己幹的事情自己承擔後果
你以後還做不做得下去也看你自己的造化
今天井上雄彥的地位還是無法動搖,因為他還有自己的真功夫
至於人二有沒有那個能耐撐下去也得看他自己有多少實力了
拿出實力,交給觀眾裁決,就是這麼簡單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0:23:39 No.435281
身為一個路人
雖然人家不是原PO
不過你們也該鬧夠了吧?
照片描圖創作在漫畫界已經是行有餘年的事情
可以去想想為何早期會有透寫台
你們從拜的藝術家畢卡索也有提到:
「好的藝術家抄襲,偉大的藝術家偷竊。」(Good artists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今天這件事就好像在吵素描裸體在別人面前是不是妨礙風化一樣,很無聊好嗎...
無題 無名 ID:kZPWa6HA 16/09/20(二)10:47:36 No.435286
>435281

身為一個新路人
又說別人"也該鬧夠了"
跟前面的人還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照片描圖行之有年
所以咧
去描合法授權的東西啊
未授權使用別人的創作
民智未開時的做法
好意思講那麼理所當然

前面抱怨別人提什麼道德
說講法律就好
現在又要提出藝術來講?
都給你講就好啦

藝術好棒棒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1:11:13 No.435288
回覆: >>435308
身為一個島民當立場占不住腳就開始戰ID嗎?
拍攝照片的著作權本來就跟其他創作有區別,
不然為何還要規定個合理使用?
如果沒有這些規定就會產生即使你不用描繪只要法院認為你有原圖參考的影子就有罪了耶
不然為何要防止著作權的擴張,
不要說你有沒有在畫圖了,根本就是吃飽沒事幹
無題 無名 ID:RDft1mLg 16/09/20(二)12:14:25 No.435290
回覆: >>435291
要描照片為什麼不自己拍呢?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2:19:04 No.435291
>No.435290
要吃飯為何不吃池上便當呢?
問這種問題不就是標準住海邊管太多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RDft1mLg 16/09/20(二)12:23:41 No.435293
附圖
那就當作描他人照片沒有問題好了
現在逛K島有574人
那會畫圖的就有...
574人wwwwwwww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2:47:25 No.435294
附圖
有人懂樓上在高潮什麼嘛?(´・_・`)
無題 無名 ID:Pzr9th.c 16/09/20(二)12:56:44 No.435295
回覆: >>435296
>照片描圖創作在漫畫界已經是行有餘年的事情
同時描圖創作的行為被大眾抓出來鞭也是行之有年的事情
藝術家想描圖就去描圖,沒什麼大不了
但觀者也是想鞭你就會鞭你
藝術這東西你只要拿出來給人看就同時給予了觀者批評的權力
選擇使用描圖這種爭議手段時就注定要承擔你的手段所帶來的後果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3:11:55 No.435296
>No.435295
>同時描圖創作的行為被大眾抓出來鞭也是行之有年的事情
這部分也不排除抄襲廚的可能性,
而且多半外行人吵的越兇,
甚至連原本就是素材的東西別被說成抄襲,
確定有爭議的大部分都是直接盜作他人畫的成品,
而且爆料照片描圖之後的聲浪也比其他來得小,
反而有更多人認為這種爆料行為很無聊,
從井上雄彦與冨樫義博的例子可以看得出來
無題 無名 ID:RDft1mLg 16/09/20(二)13:19:55 No.435297
附圖
無本文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aPfVDrII 16/09/20(二)13:35:18 No.435299
抄襲盜圖這種萬年月經文 可以去同人黑或同人避難嗎?
這版可以留給討論畫技或技術嗎?
無題 無名 ID:P.Tu3.lU 16/09/20(二)13:44:13 No.435300
回覆: >>435307
抄襲廚道德廚每經歷一段時間就會出來亂版真的很煩耶ww
2012年版上討論井上雄彥就講過的東西真的很無聊,如果你不能接受漫畫家跟大眾娛樂以這種方式表現作品,你還是滾回你的藝術圈別出來亂吵好嗎?
無題 無名 ID:Pzr9th.c 16/09/20(二)14:48:16 No.435303
>而且多半外行人吵的越兇,
藝術的觀者決大多數都是外行人
任何一個商業藝術家想要成功都必須讓些外行人信服
就像我上面說的,要抄襲要描圖都沒有問題,問題只在於你有沒有實力讓你的觀者買你的帳而已
如果觀者不買你的帳,那就是你自己的錯而已
沒有失敗的觀者,只有實力不足的藝術家
觀者沒有義務要去懂你的作品或你的手段,讓觀者懂你的藝術是你身為藝術家的工作
做藝術這行觀者永遠都是對的,如果有人詬病你的手段,那就是你身為藝術家的失敗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5:13:58 No.435304
回覆: >>435308
>No.435303
其實是需要一種尊重吧,這也是現在人最缺乏的,
就像是吃健康食品或吃素的人去厭惡吃肉或是吃化工食品的人,況且就某樓有提到的漫畫大眾娛樂會跟你所說的藝術是相同的嗎?
只因為好像跟藝術有一點相關就套用在插畫的習慣理先入為主的認為描圖就一定是錯的?
你這跟強國人的觀點有什麼兩樣?
因為你有過中秋節所以你也是中國人?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kZPWa6HA 16/09/20(二)15:46:12 No.435307
>435300

你有耐心點重頭看
>以著作權法來說,將照片畫成漫畫並沒有侵權的問題
一開始是有人堅持這種觀點
是想誤導誰?
一堆未經同意瞄別人照片
最後搞到道歉下架的例子
還要別人去捅這個馬蜂窩?

>435303
http://www.diyphotography.net/painter-found-guilty-plagiarism-painting-photo/
判例昨天晚上就找出來了
這不只是觀感問題
事實是已經牽涉到法律問題

是不是藝術很難定義
如果連基本法律觀點都背離的話
那這種藝術只是在自彈自唱而以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kZPWa6HA 16/09/20(二)15:47:17 No.435308
回覆: >>435314
>435288

指出你們講的話完全一樣而已
這樣叫戰ID
那你下面說別人是強國26
不就好棒

>435304

說人缺乏尊重,你在說你自己嗎
435285裡面舉那什麼狗吃大便的例子
可以請問你在哪看到狗吃大便嗎
>那為何你不去吃O?
最後一個字碼掉幹嘛
怕我告你?

舉這種莫名奇妙的例子
最後又不敢把字打出來
笑死人

擔心什麼
又不會因為這種小事告你
當我跟你同一種人嗎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6i9X52ho 16/09/20(二)16:00:29 No.435309
回覆: >>435311
話說井上雄彥明明就是當初「被抓包」才有比對圖
怎麼會反過來拿「被抓包」的圖來護航w
你會拿祭止尤盜圖的比對來說嘴嗎w

而且灌籃高手30幾集幾千格打籃球圖片才找到這幾張比對圖
當初作者為什麼要這樣做我不知道
但島民大家都知道護航的一直鑽這個點想幹嘛
想要畫圖的時候「每張都參考」對吧wwwww
這才是島民想戰的點啊~~~ 因為大家都心知肚明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kZPWa6HA 16/09/20(二)16:12:17 No.435311
>435309
有些人或許是真的搞不清楚
認為畫不順的東西可以抓張照片
加個濾鏡來用或照描都沒問題

不是要堅持描圖一定是怎樣
但宣揚描圖沒事的觀點
才容易引發畫家跟別人的爭端

真要描的話沒人能阻止
但現在照相機很普遍
真的沒必要搞死自己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6i9X52ho 16/09/20(二)16:21:55 No.435312
>真要描的話沒人能阻止
>但現在照相機很普遍
>真的沒必要搞死自己

前面一直有人說你拉3d或自己拍沒問題啊w
攝影也是作品,自己拿自己作品有三小問題
但問題就是一直有人要強姦別人作品
然後一直舉證合法w

你想的是一張圖旁邊有一小部分是來自於其他地方
但他們那些人想的是一張圖只有一小部分是自己來
文字遊戲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6:29:48 No.435314
附圖
>No.435308
先擅自摘贓描照片就是抄襲不就是你嗎?
還有上面提到的國外法律判例,
或許正是攝影著作權過於擴張的表現,
當然牽扯抄襲還有許多要判斷的部分,
之前也講過了吧?被告有罪的都是因為成品相似度極高,
販售與營利且侵害到原作
所以才直接圖對照是否重製不是嗎?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kZPWa6HA 16/09/20(二)16:35:05 No.435315
回覆: >>435317
435314

你回去看IpX28bsI在No.435236
舉的自打臉判決書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6&aid=2709

>(三)臨摹亦屬「重製」行為之一,屬「以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既屬「重製」,自應徵得系爭攝影圖像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始得為之,否則即構成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情事。

>但如果是依該拍攝結果,直接原樣描繪,
>這種描繪行為既然是重製行為,就應該獲得拍攝結果者的授權

有人說描照片沒問題
我好意警告說這是有問題的
有人拿判決書出來說沒問題
我幫他找重點說你看清楚一點

然後現在你說我栽贓,嗯。
無題 無名 ID:AJIK.ras 16/09/20(二)16:58:30 No.435317
>No.435315
你舉的是原告的主張看看被告的主張怎麼說吧
>攝影是一種高度利用器材對於拍攝物進行重製的一種創作形式,正因如此智慧財產局也才對攝影創作設下諸多規定,攝影著作所保護的僅及於所拍攝之底片、照片、以及衍生出之印刷品與電子數位檔案,亦即沒有直接取用拍攝人之底片、照片以及印刷品進行拷貝複製,無法構成重製要素。而美術創作,同於著作權法所規範的各類藝術創作,屬獨立創作,同受著作權法保護,不應與「其他方法直接或間接重製」相提並論。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kZPWa6HA 16/09/20(二)17:54:20 No.435318
原告會那樣主張,就是依法有據:

著作權法
第一章 第三條 五
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
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第四節 第一款 第二十二條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第六章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
重製權:所有可能想像得到的重製行為,幾乎都是著作權法所稱的「重製」...(ry

法院判被告無罪,不是因為認同被告說描圖不等於重製
而是因為認為被告沒有描圖行為
判決書中也提到有實際檢查過是否有重製情形
無題 無名 ID:gdCV/Drs 16/09/20(二)20:36:03 No.435323
路過單純講一句話:
可以止義了,老師那張圖也不是拿來營利用的;
光是合理使用這點不管有沒有授權權可以描繪已經沒有差別,而且那老師自己有提道如果將來要使用在營利方面他會跟原攝影師買該張版權
無題 A ID:CRGxPtsg 16/09/22(四)14:32:32 No.435358
首先,先容我確立下列幾點觀念:
首先不是曾被拍過的自然物(或人)他人就無法使用,
重點不在物體而是"照片"本身
【拍下那張照片瞬間即發生著作權】
指的是照片本身就是創作物的一種
這是為了保護攝影師本身的技術,構圖,取景,光影都屬於技術
不是隨便說想借用就可以借用的
(台灣人對這方面意識很薄弱)

故,假使他人想要用於營利方面勢必得取得該拍照者本人同意
目前很多人習慣 google找圖參考
假使只是參考當然可以
也就是你可以看資料A的某一部分去推敲別的角度的模樣
不足之處以資料B或C去補
目前業界是容許這樣的作法的
然而即使如此仍有灰色地帶存在
處理得不好也是有被告的可能
例子是榎宮O,雖然你可能覺得很低級
無題 A ID:CRGxPtsg 16/09/22(四)14:35:58 No.435359
描照片沒問題的例子只存在下列三點:
1.拍照的即是畫圖者本人. 2.取得照片所有者許可. 3.免費素材.
google圖拿來當資料前先做好"照片沒人拍是不會有的的想法"
確定自己找的是否有著作權,或者免費素材是保險的方法
聽過最蠢的是人2"抄圖怪原作者不打浮水印"
沒人畫,圖不會自己生出來,不要把google的圖當免費素材

另外是設計圖樣方面,把素材得來的點子用筆畫出來也是OUT
比方JOJO第三部塔羅牌,最後的結果是重畫

回到本串就個人感想而言,其實我是失望的
因為我一開始的反應是這是白紙下去一筆一劃畫出來的,很自然的想法
因此佩服了一下,而後看到這一串也很自然的失望,就這樣
只能說處理得不夠好
但假使如樓上所言往後要用於商業用途的話
會向照片拍攝人取得使用權這方面作者觀念是好的

本人是日本前五大遊戲公司設計師
無題 無名 ID:I7Qyp3LI 16/09/23(五)00:51:07 No.435369
>No.435281
別濫用畢卡索的話,
他說的偷是指偷別人的技術點子加以化用,
而不是像抄襲那種非常表面的剽竊,
而且畢卡索的原話是--
「Bad artists copy, good artists steal」,
事實上他非常不屑抄襲,
更別說把他的話拿來曲解為抄襲護航。
說「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的人叫賈伯斯,
他故意曲解畢卡索的話來為自己設計的蘋果總帶點別牌的影子的狀況辯護。
無題 無名 ID:I7Qyp3LI 16/09/23(五)01:08:45 No.435371
原來台灣的法律比被台灣人看不起的強國還落後?

以下是一個強國著名油畫家抄襲攝影作品被判抄襲定讞的新聞
http://www.ce.cn/culture/gd/201207/11/t20120711_23479986.shtml
無題 無名 ID:Xf876aiA 16/09/23(五)02:44:10 No.435372
回覆: >>435375
附圖
我覺得富堅比較像盜圖
無題 無名 ID:wrBSz.IM 16/09/23(五)12:45:29 No.435374
這串看下來的心得覺得看不是很懂,
抄襲跟盜圖這東西本來就是看用在哪個地方用什麼方法,
上面也提到用在非營利公益性質,
縱使屬於重製或改作,應該也會是合理使用。
一直扯其他有營利的畫家盜作到底是?
無題 無名 ID:wrBSz.IM 16/09/23(五)12:48:35 No.435375
回覆: >>435380
>No.435372
你這問題ptt也有討論過,
拿現實的照片描圖畫''漫畫''
沒有經過拍照者同意,
已經重新再構築,
以個人角度作畫所以不算
https://www.ptt.cc/man/C_Chat/DE98/DFF5/D9A3/M.1407702113.A.C89.html
無題 無名 ID:I7Qyp3LI 16/09/23(五)17:23:56 No.435380
回覆: >>435383
附圖
>No.435375
連線條動作跟構圖都一模一樣叫做"重新再構築"?
新田祐克被處罰兩年罰的真冤!
這張線條動作構圖三者,
至少還有線條疊不上這點可以狡辯,
結果這張因為照片版權所有人背景太巨,
日本自己就先殺狗舔對方的屁眼。
無題 無名 ID:wrBSz.IM 16/09/23(五)19:21:44 No.435383
回覆: >>435385
>No.435380
國情不同也不能說什麼,
而且比起富堅分鏡中的其中一張,
你的例子是漫畫中的插畫頁,
相較起來明顯沒有重新再構築
無題 無名 ID:I7Qyp3LI 16/09/23(五)20:06:18 No.435385
>No.435383
原來No.435372第一張不是封面扉頁?
原來把人頭改成書就是重新再構築?
新田祐克還把男改女把衣服重新設計呢!
可悲的新田祐克輸在不夠紅啊!
所以"重新再構築"這個玩意兒肯定不是新田玩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