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873所以一篇就能解決的你為什麼還是硬要拆兩篇?
被告一開始就貼了那張你聲稱半夜被撤下來的足跡圖了不是嗎?
你要把定義拉到這麼細的話他的確沒寫啦,但有沒有公布到店家資訊,你自己說?
我沒有再幫店家說話,實際上除了會去吃之外一點關係都沒有
只是看不慣你這種一開始就從事後資料去堆疊出你自己想要的結果的做法而已
講到這一篇了,你甚至把定義都拉到“被告本人沒有打上鬼金棒”三個字
這樣就很明顯了嘛,對你來說,怎樣把事實兜到你要的狀態比事情本身還重要
所以你從一開始的不起訴書去回推,到現在把定義限縮到要被告有清楚打出來才算數
>>296873這篇說被告手上有資料,質疑鬼金棒老闆為什麼不信是公文
然後最底下又在說被告從沒提過鬼金棒,所以你根本在同一篇講了兩個矛盾的事情出來了
我後來一直在做的,其實就單純是在吐槽你根本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沒有想護航拉麵店,也沒有想檢討被害者,更無法從中自任何一方獲得任何好處和利益
告訴你一件事,其實你比被告更討厭鬼金棒
不起訴書收到的時候,被告自己就在ptt貼文了,他不爽的是民視當初也沒確認就找店家訪問開新聞出來說被告造假
在那篇文他甚至說他只對疾管屬跟民視超不爽的
然後蛋塔跟珍奶這個他也知道,他只說不造成店家困擾他不去拿,也希望不要有人謊稱是他去領
你現在的反應比當事人他當時收到不起訴書的時候還氣憤
當然之後的拉麵文他也有出來靠背鬼金棒,但那也是因為有人護航鬼金棒(其實是勝王的文)太難看他才跳出來開嘴的
我說了,我沒有要護航任何人,不起訴書的證據起碼是在事件後一個月才開始蒐證
這足以讓當下混亂的足跡來源慢慢歸檔了,我想說的從頭到尾就是政府根本沒有在一開始就把足跡確定好造成雙方的誤解
你說的突然下架資料更可以佐證這點,整個就是你打臉你自己
加上根本沒有收到消毒通知,會認為是誤傳的可能性本來就是有的
我一開始就是從當時根本資訊公布就亂成一團的角度開始看整件事而已
是你一直預設立場要事件先從鬼金棒老闆刻意搞事當成起點去拼湊事件
甚至是從更事後的查證去“反證”當初是老闆沒有查證
我會跳出來吐槽你,也是因為你一開始就一直拿著事後的調查報告去拼湊當時的事件根本邏輯上有問題這點
5月中的事件,12月的不起訴書,基本上後續的查證流程搞不好都是6月之後才開始慢慢向各環節確認的
尤其這件事剛好是在台灣第一次失控前發生的,疫情絕對又更拖長查證的進度的
(或者說,當初案1944會這麼亂,其實就是私底下政府已經知道爆炸了,那時候根本沒人有心力去注意資料正確性和是否應該公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