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角色]吳志展 無名 ID:rTA/UP8Q 16/08/03(三)20:27:03 No.9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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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真的很棒,棒到我覺得全世界所有犯罪者都該定居鬼島!
蓄意殺人/襲警、砍到刀刀見骨還能卅萬交保是哪招?!
(而且你能在短時間內湊出三十萬、卻無法繳交六張總計5400元的違停紅線罰單,這不證明了你是有計畫性的嗎?!)
無題 無名 ID:iie0YNuY 16/08/03(三)20:39:41 No.954447 都放任以白色恐怖屠殺無數台灣人和外省人長達數十年的
中國國民黨及其黨員逍遙法外至今了
你什麼時候產生台灣能在犯罪者前伸張正義的錯覺了?
無題 無名 ID:F5P9A.fk 16/08/03(三)20:42:32 No.954449
>新北地檢署今天發動偵查,承辦檢察官呂俊杰認為吳志展有逃亡之虞,再次聲請羈押,新北地院已經裁准,將吳收押。
又被抓回去了
但動不動就交保台灣法院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無題 無名 ID:4C9o8b3Q 16/08/03(三)20:53:38 No.954454
因為黑暗煉金術?
無題 無名 ID:Mf1lAYCk 16/08/03(三)20:55:38 No.954455
法院的想法是收押就花人力去顧垃圾啊
所以才會想能交保就交保吧
無題 無名 ID:yv.pzV.c 16/08/03(三)21:06:03 No.954460
先搞清楚甚麼叫羈押吧
羈押只是怕你跑掉還是妨礙偵查 沒辦法給法院判刑才先把你抓起來
所以羈押有兩個要件 一個是有滅證串供之餘 另一個是有逃亡之虞
今天這個案子 砍人的影片都看的到 罪證確鑿 無法滅證 而且是一人幹的也沒串供的可能
另一個是逃亡 第一個法官認為三十萬就能保證他出庭時可以到場 不論是被押來還是怎樣 至少人找的到
第二個法官就覺得這人有搞失蹤的前例 有逃亡之虞所以羈押
無題 無名 ID:yv.pzV.c 16/08/03(三)21:08:31 No.954462 就算他交保了又代表甚麼 他還是要面對至少殺人未遂的重罪
怎麼好像一交保了就跟最後判三十萬罰金一樣 只要罰金繳了就沒事了
這根本就兩回事 但為甚麼還是一堆人覺得他這樣就無罪了呢
無題 無名 ID:yv.pzV.c 16/08/03(三)21:12:44 No.954463
一堆警察也出來哭 可是我明明記得就算特考的警察都要考一堆法律
怎麼只讀公民的人想得通的東西憲法民刑行政法都念遍了的警察都想不通呢
無題 無名 ID:3PWyZn0o 16/08/03(三)21:21:33 No.954465
畢竟交保還是等於先暫時把人給放出來,等於是有無法監控人的死角
萬一今天這個人真的想不開逃出國外或潛藏山區搞到人走丟怎麼辦?
以前在辦些掏空案或貪汙案時某些大老闆或官員都是這樣,幾千萬的交保費丟出來後立刻找門路跑到台灣法律無法到的了的地方,井天博就是一個案例
無題 無名 ID:4gVo09zQ 16/08/03(三)21:23:14 No.954466
沒接觸過刑訴的人 不懂羈押的條件吧 但是警察也跳出來靠北靠母的就很奇怪了 刑訴都讀到狗身上去了?
無題 無名 ID:3PWyZn0o 16/08/03(三)21:24:31 No.954467
順便說一下這次判交保的法官叫王綽光(手邊沒照片)
上一次的三寶酒駕女把警察撞成殘廢也是他判十萬交保就放人
真不知這個法官是和警察有甚麼過節
無題 無名 ID:baKu4b9c 16/08/03(三)21:29:43 No.954468
還有多少人想報考鬼島警察
無題 無名 ID:Ztof1GEI 16/08/03(三)21:37:31 No.954472
犯重罪=有逃亡可能性不是常識嗎
而且這傢伙砍完人就跑了,如果是砍完立刻打電話自首那你說無逃亡之餘就算了,跑一跑想說跑不掉算了和無逃亡意圖差很遠耶
無題 無名 ID:yv.pzV.c 16/08/03(三)21:41:24 No.954474
交保金要設多少是門學問 要從多方面去考量
舉例說 計程車司機撞死人 然後他只有二十萬流動資產
交保金設超過二十萬就沒意義 擺明就是不想讓人出來
所以要設個能保證人不會跑掉 但又不會逼人跑掉的金額
一般人如果拿不到嫌犯的財產明細 你也不能說十萬三十萬交保不合理
說不定他就只有比那多一點點的財產而已
無題 無名 ID:pIJjW7ig 16/08/03(三)21:41:37 No.954475
再說明一次,羈押不是處罰嫌犯用的,就算犯行再可惡也不是考量是否羈押的原因之一
> 不爽?那就去找立委修法呀,訂個重大犯罪一律先關再說的條文呀
法官的心證本來就是要白的,嫌犯是否有逃亡串證之虞是檢察官要負釋明責任
偏偏很多檢察官一開始請求羈押都很隨便,狀子亂寫又不蒞庭,法官准交保了才在哭夭
像今天新北地院檢察長說的話能聽嗎?
什麼叫做法官不挺警察、不管民眾觀感?刑事訴訟法最好是有這兩個要件啦
你申請羈押不去說他以前搞過失蹤有逃亡之虞,或是可能再犯之類的
說什麼砍完人後先逃跑才投案,所以有逃亡之虞?這種北七理由鬼才會准予羈押啦
一般民眾,甚至警察不懂法律就算了,你一個檢察長說這種話真的很鳥
無題 無名 ID:KLbmBo1U 16/08/03(三)21:57:12 No.954480
現在一般普遍社會印象都是交保了就是給人機會逃或鑽漏洞
首先把人放出來回家有一定自由就會產生疑慮了
如果是有爭議的就算了
但是這種罪證確鑿拍的一清二楚的東西還給他出錢放人
根本擺明招人罵
無題 無名 ID:pIJjW7ig 16/08/03(三)21:57:19 No.954481
> 犯重罪=有逃亡可能性不是常識嗎
不管輕罪重罪,每個人都有逃亡的可能性呀
問題是這可能性是多少?證明是否超過一定比例就是檢察官的工作
其他的同上篇XD
> 而且這傢伙砍完人就跑了,如果是砍完立刻打電話自首那你說無逃亡之餘就算了,跑一跑想說跑不掉算了和無逃亡意圖差很遠耶
除了現行犯馬上被抓到外,所有嫌犯都是犯案完馬上就跑了,難道所有人都有逃亡之虞嗎?
就算是跑一跑想說跑不掉才投案,那也不代表之後會逃亡,一開始逃和投案後是不是會逃是兩回事
不然我就繼續逃亡就好了,吃飽太閒出來投案幹嘛?對我有什麼好處?還多浪費30萬耶
無題 無名 ID:.HAseBgc 16/08/03(三)21:58:23 No.954483 仔細想想這好像是中華民國人的特色:
明明交保不等於無罪,卻出來跳腳說縱放惡人
明明沒有說吸毒販毒無罪,卻出來跳腳說反對毒品除罪
明明太平島對華國而言一切維持現狀,卻出來跳腳喪權辱國
明明沒有人說死刑犯都不用被判刑,卻出來跳腳說反廢死
明明沒有人被逼著說、寫、讀台語,卻出來跳腳福佬沙文
明明韓國日本都對台灣算友善,卻喜歡罵韓狗、日本鬼子
中華民國人就是最喜歡對不存在、沒發生過的事情感到憤怒,我還覺得搞不好他們其實內心很希望這些都是真的,這樣他們才有憤怒的理由,好滿足自己義憤填膺的偽善心。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T9030EJQ 16/08/03(三)22:06:43 No.954487
>>不然我就繼續逃亡就好了,吃飽太閒出來投案幹嘛?
人下的決定如果不會改變的話,就不會有反悔這個詞了
無題 <a href="mailto:sage">無名</a> ID:3PWyZn0o 16/08/03(三)22:07:37 No.954489
無題 無名 ID:wuIE7Cw. 16/08/03(三)22:09:57 No.954490
>>No.954483>仔細想想這好像是中華民國人的特色:
隔壁菲律賓人剛選了一個派執法單位把毒販和吸毒者直接槍殺在街頭的總統......
而且他在擔任地方首長時早有先例,競選總統期間也保證會這麼做,他現在也確實正在這麼做
無題 無名 ID:S1PTd9vY 16/08/03(三)22:11:21 No.954492
原來這篇不是在談政治?
無題 無名 ID:s.Mv4Rhs 16/08/03(三)22:12:06 No.954493
> 但是這種罪證確鑿拍的一清二楚的東西還給他出錢放人
> 根本擺明招人罵
台灣人很有趣
平常問法官是不是要依法審判,每個人都會說yes
但遇到這種案件,卻又要法官不要依法,而是依主觀看法決定
無題 無名 ID:pIJjW7ig 16/08/03(三)22:18:36 No.954499 > 人下的決定如果不會改變的話,就不會有反悔這個詞了
所以證明嫌犯會反悔,有棄保潛逃可能性,非羈押不可就是檢察官的工作呀
但檢察官最初申請羈押只用犯案後先逃跑才投案當理由,其他什麼都不提
試問法官准予交保是誰的問題比較大?
明明抗告就寫得出其他理由,那一開始幹嘛擺爛?
新北地院檢察長找媒體講那種話真的很噁心,他的刑訴老師不用出來道歉嗎
無題 無名 ID:b5XQid7w 16/08/03(三)22:28:33 No.954505
>>954462說來慚愧 沒聽你解釋
我還真不知道到羈押跟定罪是無關的
國中公民課記得沒教過
高中也只翻過小六法 而且主要都在講民法
我想大部分(包含我)的人都是沒啥法學常識的
無題 無名 ID:EZDn1xTs 16/08/03(三)22:35:40 No.954510
台灣的交保=給你時間到處打電話找靠山or滅證
無題 無名 ID:wuIE7Cw. 16/08/03(三)22:43:00 No.954513
>>No.954499大概腦子還活在職權主義的狀態下,準備讓院方接續偵查,自己爽爽躺著當青天大老爺吧......
無題 無名 ID:ft2KRlIU 16/08/03(三)22:50:22 No.954518
羈押要件不完備,我們應該攻擊的對象是「檢察官有沒有努力辦案?」,而不是「法官憑甚麼放人」
法官是「因為我無法憑甚麼押人,所以放人」。檢察官什麼東西都拿不出來,憑甚麼要法官押人?
對法官來說全都羈押下去最輕鬆呀 但依法就是不能這樣搞
這麼擔心串供和逃亡?要不乾脆建議立法諸公修法不管大罪小罪一律無條件羈押
然後就會看到看守所的人口密度超越北監了 不過大家好像都不在乎啦
無題 無名 ID:.DeYttz. 16/08/03(三)22:52:01 No.954519
天下雜誌做的調查,台灣法官是最不被民眾信任的單位
不過法官也有點衰吧?
他明明是依照法條跟檢察官呈遞的證據來下判斷,心證我是不知道占多少....
但真要靠背要先修法條吧
無題 無名 ID:q60bMk.. 16/08/03(三)22:58:12 No.954523
我國的監獄都已經爆滿了,苦的對象不只犯人還有獄卒
無題 無名 ID:Ipd.fu/. 16/08/03(三)23:20:05 No.954526
臺灣人很有趣+1
事關自己時,絕對希望法官依法審判
情緒衝腦事不關己時,又總希望法官照自己的心情判
無題 無名 ID:T8UwqigI 16/08/03(三)23:44:45 No.954545
這法官還有辦案績效卓越的獎勵耶
真棒
無題 無名 ID:0oYlXh7A 16/08/03(三)23:56:18 No.954553 >事關自己時,絕對希望法官依法審判
>情緒衝腦事不關己時,又總希望法官照自己的心情判
因此我們看到這篇一堆不干己事的一直在幫法官找理由
而不是擔心哪天換自己被砍時哭哭法官不幫忙
無題 無名 ID:ySt1r3EY 16/08/04(四)00:16:07 No.954566
> 因此我們看到這篇一堆不干己事的一直在幫法官找理由
> 而不是擔心哪天換自己被砍時哭哭法官不幫忙
羈押是能幫三小,羈押了傷就會好嗎?
前面那麼多人解釋過交保不等於無罪了
還是有人看不懂,這真的很好笑wwwwwwwwwwww
依法審判有這麼難理解?
你都會擔心哪天換自己被砍了,那就不會擔心哪天是自己進法院嗎?
就這麼希望法官不要依法,而是依某些人的意見來決定要不要羈押,要不要判有罪?
這讓我想到前一季的日劇99.9也說過
現代法治的精神是寧可錯放一百,也不要錯殺一人
但民眾的思考方式卻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錯放一人
依法審判就是為了避免錯殺那一人
但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覺得自己不會是被錯殺的人耶
無題 無名 ID:TJSufeeM 16/08/04(四)00:16:28 No.954568 >954553>>而不是擔心哪天換自己被砍時哭哭法官不幫忙
所以你是哪隻眼睛看到法官不幫忙了啦~砍人的被判無罪了嗎?
無題 無名 ID:/gPhVNJI 16/08/04(四)00:31:48 No.954582
無題 無名 ID:fZfsmH9E 16/08/04(四)00:34:12 No.954585
以前看某本探討結構式暴力的書籍
裡面的內容就提到仇恨反而是上層階級控制中產階級和平民的最佳工具
無題 無名 ID:zuamJUeE 16/08/04(四)00:34:45 No.954587
因此我們看到這篇一堆不干己事的一直在幫檢察官找藉口
而不是擔心哪天換自己在錯誤的時間被錯誤的監視器拍到莫名其妙進看守所時哭哭法官都亂裁定
檢察官怎麼好像都沒事? 無名 ID:hweJCwmI 16/08/04(四)01:00:15 No.954594
上次有山難救難隊被判賠 法官也被罵很慘
救難隊因為裝備不夠所以沒下去找(剛好遺體就在那邊)
但是有人就有番判決書出來
因為救難隊的回報並不是裝備不足無法下去找 而是找不到
所以法官認為有疏失而判賠
不過胸部10秒我就不知道了
無題 無名 ID:ySt1r3EY 16/08/04(四)01:27:03 No.954600
> 不過胸部10秒我就不知道了
我記得這個案子也是被媒體炒作的
強制猥褻需要以強暴脅迫等手段而違反意願當要件
偏偏這個案子的受害者是在專心搶拍賣時被偷摸,"完全"沒注意到被摸胸部
因此沒有強制力違反意願的問題,自然不該當刑法強制猥褻罪
如果是現在的話,還有性騷擾防治法能用,但案發時沒有這條法律
基於罪刑法定主義,結果只能無罪,根本和摸幾秒完全沒關係
這案子是法律漏洞的問題,硬要栽依法審判的法官是恐龍也很冤
要說恐龍法官絕對有,而且不少
但歷年來上新聞的大多只是依法審判,卻因為民眾不了解法律規定源由就中彈的
像蘇建和那些冤案,幾十年來歷經多少法官,那些才是真的恐龍
但因為符合人民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錯放一人的精神
媒體不會炒作,人民也毫無感覺,完全沒人要挖那些老屁股出來鞭
無題 無名 ID:qOZ0.jDw 16/08/04(四)04:32:14 No.954615
我也搞不懂警察在哭啥
不羈押=警察沒尊嚴
這怎麼畫上等號的?
有人可以解釋這邏輯嗎
無題 無名 ID:rVow0RIk 16/08/04(四)07:29:43 No.954627
如這個人根本沒有能逃亡的能力
那羈押是有個屁用
當政府錢很多喔
無題 無名 ID:nO4BLBHo 16/08/04(四)17:01:35 No.954768
當年馬狗用行政命令對付阿扁是在替KMT「討尊嚴」啊
竊國之罪 難辭其咎 先關再說 先關先贏
之前不是也才 公務員退休領8萬~事件
大佬表示:給公務員留點尊嚴
所以你知道警察要尊嚴是在要三小了吧?
無題 無名 ID:qL0E3goM 16/08/04(四)20:41:21 No.954836
就是覺得這種半隨機殺人犯根本不能交保阿
六張罰單就要砍警察
那殺人未遂讓他交保出來不就放火燒警察全家了
一開始法官覺得他自首所以可以讓他交保
結果發現根本不想自首 是被兒子苦苦勸說才自首的
這種精神有問題的就不要再放出來了好嗎
無題 無名 ID:Ma.ygFpU 16/08/04(四)22:14:04 No.954880
被砍很正常拉
這些警察為了業績根本甚麼也不在乎
對一些人而言被開六張單可能這個月就過不下去了
就只因為一次違停就被宣判死刑?
連開六張單跟砍人行為沒太大差別
可能警察還覺得好玩咧 我路過就給你開一張
看能開到幾張 當遊戲在玩
踢到鐵板了吧w
砍得好 終於有正義之士制裁了 這夠格入祀忠烈祠了
警察基本都是些垃圾吧 上次不也打群眾打得很爽
還把一個牙醫打到癲癇 警察都是些不會讀書的糞校生
看一個糞校生換好機個菁英 到時整個台灣島上被打到剩垃圾
總算有人出手制裁了 大推! 可惜沒有成功擊殺 遺憾!
無題 無名 ID:W4J0gTAY 16/08/05(五)02:27:55 No.954960
我覺得這位廚師可能會去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