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n/JTGzCw 16/05/30(一)10:40:43 No.7852584
評分:0, 年:0, 月:0, 週:0, 日:0, [+1 / -1] 最後更新:2016-05-30 17:01:01
大野狼狼吹倒了豬大哥和豬二哥的房子,
因為沒辦法撞倒豬小弟的房子所以從煙囪爬進去而跌到滾燙的鍋子裡被燙死了!
試問,豬小弟之燙死大野狼之行為成立何種犯罪
無題 無名 ID://6bOCgU 16/05/30(一)10:46:08 No.7852599
有意為之-防衛過當
無意為之-過失致死
無題 無名 ID:P1XA2jEc 16/05/30(一)10:49:42 No.7852604
老話題啊
在家設陷阱 殺害小偷有罪嗎?
答案就是 有
無題 無名 ID:/PEXUOgk 16/05/30(一)10:52:03 No.7852610
首先用的是哪國的法律
無題 無名 ID:seGECwxk 16/05/30(一)10:59:28 No.7852623
第二看你有沒有錢請高級律師 甚至買通法官 收買媒體帶風向
無題 無名 ID:xUffyIjo 16/05/30(一)11:00:29 No.7852627
つ城堡法
宣判 豬小弟之行為 無罪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1:03:35 No.7852638 這表面上是因自我防衛而導致過失死亡
豬小弟已知大野狼計畫從煙囪進入自家
而在根煙囪連接的壁爐上燒開水
其目的就是要燙死大野狼
很明顯的....這是計畫謀殺!!!
無疑是超出自我防衛的範圍了
所以我檢控方控告被告人豬小弟是計畫謀殺大野郎致死
有罪!!應該要被判極刑死刑!!!!
檢控方陳述完畢
無題 無名 ID:gNeM9nxw 16/05/30(一)11:06:45 No.7852644
狼爸跟狼媽:我兒子只不過是想潛入煙囪把你們這三隻小豬給吃到一根骨頭都不剩而已,你們竟然狠心將他給燙死!在此請求萬物之靈、大地之母給個交代!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1:13:10 No.7852664 還有 請大家看看這個鍋蓋跟這個大石頭
這就是那滾燙鍋子的鍋蓋
當大野狼從煙囪掉進滾燙鍋子的時候
被告豬小弟還拿那鍋蓋蓋在上面 不讓大野狼逃脫
為了增加重量 還拿大石頭來壓住鍋蓋增加重量
經過警方調查 鍋蓋跟大石頭上都有豬小弟的指紋
證明了豬小弟的確是用了這些來蓋住滾燙鍋子讓大野狼燙死
辯護律師 你還有話說嗎 哈哈
無題 無名 ID:Pb7F1BYE 16/05/30(一)11:14:16 No.7852669 無題 無名 ID:BWHd8vU2 16/05/30(一)11:19:10 No.7852677
當然是違法野生動物保護法
這麼簡單的問題 到現在還在問
無題 無名 ID:1YV46/C6 16/05/30(一)11:22:19 No.7852686
無題 無名 ID:P1XA2jEc 16/05/30(一)11:25:02 No.7852691
澡盆不是都有蓋子嗎
無題 無名 ID:LXoD/zP. 16/05/30(一)11:27:01 No.7852698
(這樣下去很不妙,總之先拖延時間...)
滾燙的開水真的是豬小弟燒的嗎?
也有可能是大野狼先從煙囪倒入滾燙的開水後,自己跳下去的!
無題 無名 ID:LcyU3R9I 16/05/30(一)11:30:25 No.7852708
狼屍已經被煮成狼鍋吃掉 沒有找到屍體
無法判定死亡 沒有證人
犯罪不成立w
無題 無名 ID:Eb7npZGw 16/05/30(一)11:31:29 No.7852711
!......原來是這樣嗎!
話說我在家想泡澡時也會這樣做呢
無題 無名 ID:P1XA2jEc 16/05/30(一)11:42:14 No.7852740
>也有可能是大野狼先從煙囪倒入滾燙的開水後,自己跳下去的!
那、那個
鍋爐底下還有燒過的木柴的說
我們判斷水是當場加熱的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1:44:31 No.7852750
異議啊哩!!
真難堪哪 辯護律師
那我問你 大野狼有甚麼理由這麼做?
難道你認為大野狼喜歡在享受豬肉大餐前洗個熱水澡而不小心把自己燙死?!!
別說笑了
就當被害人大野狼進去被告人家裡好了
怎麼沒有被害人大野狼進去過的痕跡呢
狼毛 腳印 野狼的指紋 一個都沒有
所以辯護方的理論 不成立!!!
檢控方依然指控被告人利用熱鍋來燙死謀殺打算從煙囪進去被告家的被害人大野狼
檢控方陳述完畢
無題 無名 ID:StqBynQ. 16/05/30(一)11:50:36 No.7852771
被告方的情況很不利啊
無題 無名 ID:l2QJJCPQ 16/05/30(一)12:00:04 No.7852809
大野狼不是燙死的.
以木頭加熱到大野狼衝入的時間.
不合常理.
短短不到一.兩分鐘.要把水滾燙.
那根本把整個家都拿去燒.
我推測.
在落下來的時候.
煙囪的煤灰可能嗆入大野狼的肺部.
肺吸入大量的煤灰.引起肺塵病.
而小豬蓋起鍋蓋.則是保護大野狼.
大量的灰塵.會引起閃燃.
因為大野狼先前的吹息.讓門框歪斜.
小豬們差點逃不出去.
所幸沒有引起爆炸被波及.
而大野狼的死.主因是肺塵病導致窒息溺於鍋中.
小豬並沒有蓄意殺人.一切皆是意外.
無題 無名 ID:LXoD/zP. 16/05/30(一)12:08:29 No.7852835
的確有一個理由讓大野狼這麼做
那就是大野狼在跳進煙囪時早就想到下方正在生火的可能性
所以在跳進煙囪前先倒了一鍋水進去
那麼水是在哪裡又是何時被加熱的呢?
豬小弟一天三餐都要使用鍋爐,底下有燒過的木柴也是非常合理的
煙囪的中間有好好調查過了嗎?
辯方主張真兇另有其人,這起案件有必要重新調查!
無題 無名 ID:J/9JS0FM 16/05/30(一)12:10:56 No.7852843
大野狼在外面
小豬就不用吃飯了嗎w
有誰知道會有傢伙這麼白癡看到有煙還硬是爬煙囪進去的阿
>>7852664>>被告豬小弟還拿那鍋蓋蓋在上面 不讓大野狼逃脫你怎麼知道他們一定有可能注意到有狼掉進去?
他們說不定有戴耳機聽音樂也說不定野狼掙扎的聲音被水滾的聲音蓋過去阿
>>經過警方調查 鍋蓋跟大石頭上都有豬小弟的指紋>>證明了豬小弟的確是用了這些來蓋住滾燙鍋子讓大野狼燙死你提的都是小豬家的東西
沒有他們的指紋反而奇怪吧
無題 無名 ID:JQUYmcxA 16/05/30(一)12:14:45 No.7852852 裁判長,法庭紀錄上並沒有顯示有驗傷單此類證據。故被害人在事發的當下並不能證明有對被告有人身財產上損害的傾向
再者
保壘法限應以最小侵害原則為限
是故在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有實際損害到被告人身財產的意圖下,被告使用的過激手段,在可預見會造成我當事人生命的消滅,已超越正當防衛,更甚於過失致死
庭上,我在這邊要以謀殺罪名起訴這三名被告
無題 無名 ID:TBZFsMYc 16/05/30(一)12:15:23 No.7852854
要...要把思想逆轉起來!!!
無題 無名 ID:V3a13naU 16/05/30(一)12:15:39 No.7852856
我不吃狼肉
無罪
無題 無名 ID:cP5veYV. 16/05/30(一)12:18:28 No.7852865
幹www這串在幹嘛啦www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2:18:31 No.7852866
異.....異議啊哩!!!!
痾.....想不出甚麼話......
總之檢控方反對
無題 無名 ID:I9MGT/3c 16/05/30(一)12:21:30 No.7852879
幹wwww快繼續啊wwwww
無題 無名 ID:P1XA2jEc 16/05/30(一)12:22:46 No.7852883 (總、總之 先賴給矢張就對了! 每件壞事的背後都有矢張)
無題 無名 ID:Eb7npZGw 16/05/30(一)12:23:19 No.7852886
檢控方反對無效
無題 無名 ID:bvyS1IDo 16/05/30(一)12:25:22 No.7852892 >我不吃狼肉
是嗎?
可是我們在大野狼的哀鳳裡面找到這些影像
無題 無名 ID:l2QJJCPQ 16/05/30(一)12:29:21 No.7852903
>>7852852異議!
以邏輯而言.
大野狼會不知道煙囪下是爐灶嗎!?
難不成在場所有人.
認為煙囪下也可能是冰箱或地下室.主臥室?
大野狼執意跳入的動機.
難道不用議論嗎?
難道不是知道.水一定來不及滾燙.
他就算下來也不會出事.
我依然保持先前辯述.
小豬們沒有蓄意殺人.
而是大野狼侵入家內後.自己意外致死.
無題 無名 ID:JQUYmcxA 16/05/30(一)12:32:16 No.7852910
無題 無名 ID:J/9JS0FM 16/05/30(一)12:35:52 No.7852921
>>7852892異議阿里
這張照片很明顯跟證言矛盾
明明依證據而言
大野狼進入到家裡的時候已經掉進鍋裡了
就算他的iphone是防水的小豬也不應該會拿菜刀去剁已經鍋裡的食物
所以這很明顯的是在這次事件之前拍的
而大野狼當時也並沒有報警說小豬們試著吃他或拿菜刀砍他
所以我合理懷疑這根本他們的play
大野狼有很明顯的被食癖
所以這次極有可能是大野狼趁小豬不注意的時候用煙囪跑進他們操開的鍋子裡play
結果小豬們沒注意就把它煮熟了
無題 無名 ID:SPhE9viA 16/05/30(一)12:38:17 No.7852930
大野狼是自殺身亡
結案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2:40:08 No.7852936 異議啊哩!!!
審判長
我有證據
證明其實被害人大野狼是被告人豬小弟人給叫來的
你看看這個 一封由被告人豬小弟署名的信
上面說
"我有事情要跟你說,
一定要在今天做個了結
甚麼事情 你是最清楚的 豬小弟"
因此把大野狼引來
在大野狼來的時候
被告豬小弟跟他的兩個哥哥把門窗全被封起來
為了能謀殺被害人 被告一行人還特地新買了能裝下被害人的大鍋!!!!
這個!!鍋爐的收據也顯示這大鍋是案發前一天買的!!!
無題 無名 ID:uGu.uJEo 16/05/30(一)12:44:14 No.7852945
真宵也差不多該出場了吧,還沒辦法和大野狼通靈嗎
無題 無名 ID:SPhE9viA 16/05/30(一)12:48:48 No.7852961
那只能證明大野狼求死心切
不惜恐嚇他人幫他準備自殺用工具
好啦結案了
退庭
無題 無名 ID:JQUYmcxA 16/05/30(一)12:48:59 No.7852962
辯護律師 法庭上講求的是證據
從法庭紀錄來看
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 原PO提出的 被害人的死亡報告
從這份報告可以看到
大野狼是在滾燙的鍋內被燙死
並非你所說的"水一定來不及滾燙,就算下來也不會出事"
在已知的情形下,被告三人並沒有受到實質上的人身損害
反而是我的當事人,在進入屋內後卻受到的不合比例的對待
請問這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我的當事人,的確犯了侵入住宅罪,但是被告三人
卻是犯了謀殺罪,我在此要求裁判長,給予被告三人最嚴厲之處罰
無題 無名 ID:scGrfNCA 16/05/30(一)12:51:05 No.7852964
好亂啊w
直接跳過收集證據到法院判決原來會這麼亂w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2:53:22 No.7852971
(很好 吾女
只要那個律師不提已經被我們銷毀的證據
一切就等審判長敲下審判槌的那一刻)
無題 無名 ID:J/9JS0FM 16/05/30(一)12:54:38 No.7852977
>>7852936>>我有事情要跟你說,>>一定要在今天做個了結>>甚麼事情 你是最清楚的 豬小弟這封信並沒有註明見面的地點
所以只能證明他們有約要見面而已
>>被告豬小弟跟他的兩個哥哥把門窗全被封起來豬大哥和豬二哥的房子被大野狼吹倒
所以對風吹有恐懼症是很正常的
所以為了安慰他們強化門窗也很合理
>>這個!!鍋爐的收據也顯示這大鍋是案發前一天買的!!!豬大哥和豬二哥的房子被大野狼吹倒
所以搬來跟豬小弟住所以買大鍋子不是也很正常?
如果買的鍋子太小吃不飽怎麼辦?
>>7852952>>並非你所說的"水一定來不及滾燙,就算下來也不會出事"你說的沒錯
"如果大野狼的性癖不是被食癖的話"
這個性癖伴隨疼痛是很正常的事
所以在真的被煮熟之前大野狼很有可能沒注意到他並沒有被自己的"同伴"發現到已經超過能承受的範圍了
無題 無名 ID:XXXESSNk 16/05/30(一)12:55:08 No.7852981
等一下
你把我們陪審團當吃素的嗎?
無題 無名 ID:SPhE9viA 16/05/30(一)12:55:35 No.7852983 燒柴會冒煙
哪個白癡會在煙囪冒煙的時候還爬進去
別說下面鍋子的水滾不滾
光是濃煙高溫就足以會致死
我雖然是隻恐龍法官
這點常識還是有的
都跟你說退庭了還機機歪歪
藐視法庭
全部罰款10萬元
無題 無名 ID:aPrjtzzI 16/05/30(一)12:57:01 No.7852987
神串留名ww
無題 無名 ID:R25oHaHY 16/05/30(一)13:03:29 No.7853004
>>7852983愚蠢的法官!!!
你沒資格講話!!!!
你只要乖乖聽我的話敲下你那個槌子.....
等等!!!!你們這些法警要幹嘛!!!!
放開我!!!!!!放開我喔喔喔喔喔!!!!!!
無題 無名 ID:RxRUvsZ2 16/05/30(一)13:12:00 No.7853030
(要...要把國際象棋盤翻轉過來思考)
無題 無名 ID:TBZFsMYc 16/05/30(一)13:14:38 No.7853038
太好了!成步堂!
我們又勝訴了!
無題 無名 ID:JQUYmcxA 16/05/30(一)13:32:53 No.7853094
>>7852983裁判長大人,請你尊重自己的職位
在講求證據的法庭上應該要以證據為本
現在可以知道的就是
我的當事人確實死於被告三人等的家中
而且被告三人已知我的當事人有侵入住宅意圖
在常識上正當防衛外來種的侵入,此乃實屬正
常
但是正因為被告的防衛行為逾越了正當的範圍
我們才會在此進行辯論
而在最後我們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被告三人等不只在當事人侵入前就已經燒了滾水等候
還使用的鍋蓋等道具強行將我的當事人壓入鍋內
導致了我當事人的死亡
這完完全全就已經是殺人罪的要件了!!
無題 無名 ID:JQUYmcxA 16/05/30(一)13:34:17 No.7853100
資料上顯示在某些案例中,行為人從事足以侵害他人生命的風險性行為,例如,持如滾水之類致命武器,對我當事人進行防衛行為
死亡結果即使不是他們行為的目的,但行為人對死亡結果至少是抱持容忍或無所謂的冷漠。
我在此請求裁判長,
正視這個案件的嚴重性,並給予被告三人最嚴厲的懲罰
無題 無名 ID:LXoD/zP. 16/05/30(一)13:48:45 No.7853157
(已..已經不行了...)
(不! 我還有最後一張牌! 但這樣真的好嗎?)
我...我做不到...
->指控矢張
無題 無名 ID:LXoD/zP. 16/05/30(一)13:54:27 No.7853179
我這裡有一份鍋爐店的監視器紀錄
大家可以看到豬小弟原本想買的是一般小豬都會用的小豬鍋爐
但受到店員死纏爛打的的強力推銷才買了巨魔鍋爐
而且店員在賣掉鍋爐後不久就翹班外出了,非常可疑
還有一份口供顯示,大野狼曾經買了煮小豬用的鍋爐跟店家賒帳不還
很明顯這家鍋爐店對大野狼及小豬各自的計畫都知情
也有預謀殺害大野狼並陷害豬小弟的動機
我認為從中將水加熱的真兇就藏在這家鍋爐店中
我指控當值店員矢張政志就是本案兇手
請傳喚鍋爐店所有相關人員到案說明,隔日再審!
無題 無名 ID:V3a13naU 16/05/30(一)14:09:44 No.7853229
>>7852892你沒看到我只有腳沒有手
我怎麼拿得起菜刀
更何況我只吃餿水
同理可證,這完全是誣告,我只是無辜的被害人
有人想要陷害我!
無題 無名 ID:ZiKXvnIY 16/05/30(一)14:24:59 No.7853269
嗯...
也只好先這樣了
時間也很晚了
今天就先到這邊
本廷宣布 此案延期審理
若有任何新事證請於下次開庭時呈上
下次開庭時間預計下周的今天
即刻起 休庭(磅!!!!!
無題 無名 ID:iqcXBXBs 16/05/30(一)14:32:06 No.7853298
三隻小豬不就正當防衛?
從其摧毀茅草屋,木屋並且衝撞磚屋未果後即可證明他對被告小豬懷有惡意
之後他透過煙囪侵入磚屋落入煮沸的鍋中
被被告蓋上蓋子壓上石頭後燙死
首先預設陷阱之事,以無罪推訂原則來看,壁爐用來煮東西是正常的用法,預設被告以此為陷阱顯然太過跳躍。
再來,大野狼在生理上天生具有爪子獠牙,相對小豬而言是致命武器,當前情形顯然大野狼方比被告方強
由於大野狼有獨力破壞茅草屋與木屋的事蹟
只用蓋子加石頭就想困住大野狼顯然不現實
無法期待在救援趕到前被告能無事
因此暴露在致命風險下的被告選擇殺死大野狼以保護自己並沒有超出正當防衛的範圍
因此被告可以用正當防衛阻卻違法,雖然殺死大野狼但實屬無可奈何,聲請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