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番捏他]十字架的六人---鬼畜柔道男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35 No.3714793 評分:-1, 年:-1, 月:-1, 週:-1, 日:-1, [+1 / -1] 最後更新:2022-01-22 08:31:27
上一話的最後柔道男被男主搞斷了兩個關節
之後被吊了起來,我本來以為男主打算要直接把久我這樣吊到死
(以柔道男的體重大概也撐不了多久就會慢慢被自己拉斷了)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36 No.3714794
事實證明我想的太天真了
不過這麼多蝦猴是怎麼調來的? 男主所在的地方是山內吧?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37 No.3714795
有看過蝦猴把螃蟹和貝殼敲爛的影片....恩...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38 No.3714796
男主當然不會單純把柔道男放著,開始點火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42 No.3714797
男主準備第一階段收工,留著久我和蝦猴享受泡湯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43 No.3714798
久我以為男主要把他煮成蝦猴人肉湯,不過男主廚當然不會這麼好心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44 No.3714799
看到這只想說uccu,按照你之前毀過的人假如被煮成肉湯算是便宜了你,不過我想那些人很樂意和男煮買碗你的湯喝下去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46 No.3714800
蝦猴們被加熱開始往柔道男體內鑽/逃....恩,我很好奇這種柔道男蝦猴煮起來味道如何,其實男煮應該能把這些烤一烤拿去賣給那些被久我欺負的人
無念 ID:RZxiBFX./Fz9O 21/09/30(木)04:48 No.3714802 下一話應該就是柔道男的便當吧
這樣應該還不夠這個傢伙死掉
無念 ID:5pgTvmYQ/uI/r 21/09/30(木)08:07 No.3714838 蝦猴是哪國的怪稱呼?
我只聽過蝦蛄跟螳螂蝦
無念 ID:7CjbYqDk/hnu1 21/09/30(木)08:19 No.3714844
無念 ID:enQvp7wM/Fz9O 21/09/30(木)08:29 No.3714850
無念 ID:cZLlM3Co/LfU7 21/09/30(木)09:29 No.3714881
以前去台南時吃過,還挺好吃的
無念 ID:H2ypxvhA//aPC 21/09/30(木)09:33 No.3714883 這個凌遲方式
好像以前不知道在哪裡看過類似的
是把蟑螂還是老鼠用杯子蓋在對方身上
然後加熱底部,這時候杯內生物就會為了生存
開始咬破身體想鑽進去避難
無念 ID:yvFMUMRA/wxy6 21/09/30(木)09:43 No.3714889
無念 ID:bD0mk7CY/Fz9O 21/09/30(木)09:48 No.3714891
十字架のろくにん manga1001
打這兩個關鍵字就能去搜到
無念 ID:UtNJXfso/wCSl 21/09/30(木)09:53 No.3714898
無念 ID:GRUbg89Q/qMX9 21/09/30(木)09:56 No.3714901
無念 ID:BVwCZWJw/t4jN 21/09/30(木)12:42 No.3715049
https://pocket.shonenmagazine.com/episode/3269754496502172774
無念 ID:GUS2JgZo/Y2HF 21/09/30(木)13:23 No.3715082
所以那桶水還是海水?
這復仇真夠講究的
無念 ID:etpYZt9k/rpHp 21/09/30(木)13:37 No.3715102 >>No.3714802沒死
被北七馬尾女救了
不過重傷+血跡不可能逃的了多遠,主角也馬上察覺回來了
而且最後因為瀕死而獸性大發,大概再下一回才會被主角正拳一發爆頭之類的
無念 ID:SeY2R5M6/0HKC 21/09/30(木)13:53 No.3715144 無念 ID:47Y/HvrU/tG1X 21/09/30(木)21:47 No.3715520
本文なし
無念 ID:RK2xeJS6/AW6x 21/09/30(木)22:34 No.3715565 >>No.3715144要是我看到也會救
私刑本身非正義 還是虐殺
自以為慈悲為懷這種話還是算了
一整個因為礙到身為讀者的洩憤施虐心才這麼說很可悲
這部不是在講那些大道理 作者、主角不是追求那個
也應認知到反過來不該對符合常理、一般道德的角色行為說嘴
無念 ID:SeY2R5M6/0HKC 21/09/30(木)22:43 No.3715572 >>No.3715565我知道正常情況下會救,算是我自己也會
但是這位被施刑的到底有多人渣是有目共睹的,而且臭名遠播到那個地區的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所以
清楚對方是人渣的情況自己很肯定,不是會當作不知道,就是看到情況不對靠近都不會靠近
無念 ID:XIT0NY4./dYbL 21/09/30(木)23:02 No.3715596
無念 ID:s2/84Y4o/lWYd 21/09/30(木)23:04 No.3715598 老實說,正確的私刑才是最公道的懲罰,
誰規定傷人只坐牢幾年的,誰規定參與謀殺計劃是只有主謀要坐牢一輩子的?
是為政者為社會穩定決定的。
因為私刑行為可能無上限,不受控,被濫用,
怕自己成為下一個目標,
所以我們才會被教導不能行私刑,不可認同私刑。
那怕是公平審訊,只是坐牢也不能令犯人得到受害人嘗過的痛苦,
他們坐牢的孤獨和放出來後的人生也不一定會還受害人親眼看到,
也許的確有受害人會單單從坐牢年期就感覺對方已經受到跟自己同等的傷害,
但有更多人的氣憤只能透過親自挖犯人的血肉,磨爛對方的內臟才能得到平息。
私刑做過頭? 惡人的一整具肉體也不會夠善人的一根指頭寶貴啊。
無念 ID:9bbwQczI/qm63 21/09/30(木)23:44 No.3715656 >>No.3715598你要公道就是得公開,那不就跟私刑自相矛盾了嗎,還是說你所謂的公道是像黑道兄弟間對相熟的小部分人有交代就好的那種
無念 ID:2qXk95Hw/S44G 21/09/30(木)23:46 No.3715658 無念 ID:RK2xeJS6/AW6x 21/09/30(木)23:53 No.3715667
>>No.3715598>正確的私刑才是最公道的懲罰
可是沒那東西
"私"了就無謂談"公"道 矛盾了
(法律缺陷的不平等那是另一層面的問題 法律也不等同公道)
別把公道跟平息怨恨劃等號
公道:公正的道理,大公無私的道理
>為可能無上限,不受控,被濫用
這個對 但後面一句
>怕自己成為下一個目標
實在是沒必要 是能算部份原因
但這樣當總結用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
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重視的其他人事物
或著理想、大義道德的追求等等
善人惡人的價值無法有準確定論
這個寶貴的程度僅是你覺得如此而已 沒有根據可言
刑罰的制定有個要點是依據
私刑本身的性質就促成難以詳談那個的狀態
無念 ID:1dGwY9E2/lWYd 21/10/01(金)00:10 No.3715679 >>No.3715658她是小時候有跟柔道男一起玩的,
童年回憶加持下,她一直說“他本性不壞,都是別人教壞他的”(某程度上沒錯,教壞他的正是她表姐)
然後重遇後自己白送,還要被暴力對待,卻仍然說“他其實是個好孩子”
比路人看到有名流氓被私刑就去救還要惡劣。
>>No.3715656公道要公開是誰決定的?
我說的公道是要令受害人能平復傷痛,要還受害人覺得“夠了”才可以停手,這才是1我的公道。
就像你搶了別人的婚戒賣了1000元,你不能說償還1000元就是公道,
那是別人的寶物,背後是感情和回憶,
哪怕你找到一模一樣的,那也不是本來的婚戒,
即使就是找回本來的婚戒,那也會讓人感覺被沾污了。
肉體傷口癒合了,精神的傷痛和記憶也不會消失
最重要的是,受害人沒要求過用自己的痛苦交換犯人的痛苦。
是犯人先一步為自己的利益或快樂而先當加害者的,
他們沒資格要求自己只能受到同等傷害。
這漫畫裡被報復的5人都是人渣,
小時候就策劃了交通意外殺了主角父母,弟弟重傷。
長大後也是一個比一個渣。
但書名是十字架的六人,可能主角最後想殺掉自己這個連累家人被殺的人。
(主角被5人欺凌,告訴父母後,但沒報警和說出五人名字,只想盡快離開這地方,父母為他搬家,搬家出行時被故意搞交通意外。)
無念 ID:KwzNcFR2/AW6x 21/10/01(金)00:18 No.3715683 無念 ID:1dGwY9E2/lWYd 21/10/01(金)00:25 No.3715688 >>No.3715683你自己說的,大公無私的道理,
不能把受害人失去的奪回來,或是不能讓犯人受到同等的痛苦,算甚麼大公無私?
不能把傷痛撫平,何以能說大公,
是甚麼道理要讓受害人先受害?
只有受害人才能明白到“他接受這懲罰,就等同我的傷痛的份量了”
所以真正的大公,反而是個由受害人掌握對方的生殺大權,甚至可施以比死更深的痛苦。
無念 ID:GQSvYYzg/Et8. 21/10/01(金)00:32 No.3715692 無念 ID:lcjpGh32/S44G 21/10/01(金)00:34 No.3715695 >>No.3715679太夭壽了吧……?
殺別人父母,被報復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何況是人渣中的人渣,壞事做盡了,法律還是拿這些惡人沒轍嗎?
無念 ID:1dGwY9E2/lWYd 21/10/01(金)00:34 No.3715696 >>No.3715692有何不可?
當然,雖然這樣本來的受害者也會成為新的加害者,但這就是真正的公道,
然後有倖存者也能再跑去殺回去,這也是公道。
無念 ID:cr6rr3tU/8fe7 21/10/01(金)00:37 No.3715698
算了吧,看一些人自以為聖人的,
真遇到這種情況,
如果不知道對方是罪大惡極之人那也就算了,
如果是碰到例如像附圖這位人渣真的被人私刑,
雖然不至於親自去下手但也不會還去報警幫忙救人啥的
無念 ID:zrgKw67Q/pRVZ 21/10/01(金)00:38 No.3715700
馬尾與其說聖母 不如說已經是斯格摩爾症候群了
雖然說主角女裝去找她的時候 馬尾女也是哭得唏哩嘩啦的
無念 ID:GQSvYYzg/Et8. 21/10/01(金)00:39 No.3715702 所以你嚮往的就是大家以暴制暴的世界呢,
你根本不在乎對方無辜的人被復仇者波及,
被波及的人死掉算他倒楣就是了。
沒人幫他復仇的話也是死者的責任?
無念 ID:1dGwY9E2/lWYd 21/10/01(金)00:46 No.3715705 >>No.3715702所以為政者才會訂為法律和設立刑罰準則。
就是為了“不想大家以暴制暴,不然怕有一天會波及自己或其他無辜人”這個私心
這才是為了私心而強迫人不能追求大公。
無念 ID:VGxavjko/S44G 21/10/01(金)00:47 No.3715708
無念 ID:KwzNcFR2/AW6x 21/10/01(金)00:48 No.3715710 >>No.3715688大公無私:
秉公處理,毫無偏私
有些東西少了就無法挽回 同等也無法造就
但無論如何 你說的東西對不上大公無私四個字
那是你覺得要這樣才算公平
而不是對當事人和其他所有人 對社會來說怎麼算到公平
反問用法也不對
受害者受害 正因為不符合道理那才是錯誤或壞事 不該發生的事
份量會因人事時地物和心理狀態變化 故無法測量
不是只有受害者才能明白 而是連受害者都無法明白而是接受
>所以真正的大公,反而是個由受害人掌握對方的生殺大權,甚至可施以比死更深的痛苦。
所以這個所以也不成立 那就是不可控 沒有界線就遑論有公平處置
假設今天A騎車撞到我或我親友 我認定自己是受害者
界線大權由受害者掌握嘛
那麼我就決定對A施予吊掛水煮和蝦猴鑽軀之刑
絕大多數人不會認為這是公道
個人想要希望怎麼做 個人的想法是自己的 那就是私
公歸公 別把自己的私換成大家的公
>>No.3715695就當初沒有查到
用手卸關節那段劇情就知道這部不用管合理性了
>>No.3715696才不是 這只是讚揚復仇
公道的字義自己查 別再指鹿為馬
無念 ID:KwzNcFR2/AW6x 21/10/01(金)00:51 No.3715711
無念 ID:1dGwY9E2/lWYd 21/10/01(金)00:57 No.3715719 >>No.3715710秉公,這個公就是要超然於一切個體,不單是受害人,加害者,甚至是整個社會,
然後從這個完全局外者的角度去觀察到受害人的損失,
從而去彌補這個損失,
而彌補這損失的代價要由加害者付出。
而像是人命這種不可挽回的傷害也不應為這個加害者的付出設上限才對。
以社會秩序為由,強行去為這個償還的過程設限才是真正的私心,只是這個私心來自於“國家”或是“社會”。
無念 ID:KwzNcFR2/AW6x 21/10/01(金)01:34 No.3715748 >>No.3715719私心:為個人利益打算的念頭
所以我說那個字義...
物理有極限 同時因為受害者也是人 心態各異
能使得你定義的彌補會成為不可能
沒有設限 那就是隨便 在本質會與公平與否背道而馳
社會秩序不直接等於公道
可一定程度上超然於受害者 加害者和其餘當事人
卻又囊括他們(社會大眾的一份子)
意義上遠遠比私更接近公
而說到超然 是你先把讓受害者掌握說是真正的大公
無念 ID:ITfoqrQk/esX2 21/10/01(金)02:40 No.3715772 (惡意)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這可是天經地義, 是現今社會把一些單純的事情弄複雜
無念 ID:UDRhhvFg/6AzO 21/10/01(金)04:34 No.3715789
無念 ID:yo65sxBc/fYPc 21/10/01(金)06:27 No.3715801
無念 ID:yo65sxBc/fYPc 21/10/01(金)06:33 No.3715804
>>No.3715696再說互相殺來殺去是公道的話,最後大概是有錢有權先把別人滅門的人會贏,然後法律還會認為這很公道,讚喔!
無念 ID:IYpHuN66/xnKq 21/10/01(金)06:42 No.3715806
談公道就不要用個案,酒駕害人常有不合理的判決
法律有很多妥協的讓步的猜想的概念混在其中,但長年累月宣傳,法律反而變了公道指標
無念 ID:GQSvYYzg/Et8. 21/10/01(金)07:58 No.3715838
>>No.3715772不是社會把單純的事複雜化,
是你的腦袋瓜單純過頭了。
殺人償命,
那殺超過一個人的呢,
你要怎麼讓一個人死超過一次?
像那種下令殺人,但本人沒有動手的要怎麼算?
欠債還錢,
那要怎麼確定這個債務合不合理?
如果債主是趁人有困難時放的高利貸呢?
或是利用對方不識字或是教育程度不高而在契約裡動了手腳呢?
這個世界很單純只是你一廂情願的想像。
無念 ID:AedZul3A/Fz9O 21/10/01(金)14:41 No.3716062
>>No.3715102這樣看起來馬尾女沒被強姦大概是看到他的臉就想起至極京
等等這樣看起來至極京到底多強啊...能讓久我一想起就性慾全失
無念 ID:AedZul3A/Fz9O 21/10/01(金)14:45 No.3716064
我忘了是告白還是甚麼的電影,總之有提到日本有保護法,就算確定是他們幹的大概也是少管所了事
無念 ID:uB7BS1b./juxU 21/10/01(金)17:12 No.3716153 主角強成這樣怎麼會被欺負?劇情需要?
無念 ID:1VXXX3Ig/Cpdn 21/10/01(金)17:13 No.3716154
無念 ID:1dGwY9E2/S0QY 21/10/01(金)17:14 No.3716155
無念 ID:AedZul3A/Fz9O 21/10/01(金)17:31 No.3716169
>>No.3716153一開始就很超過的小孩霸凌
然後到後面劇情越來越超過,那五個人的老大把男主父母殺掉外加弟弟搞成植物人,男主原本是想拿他爺爺的獵槍去殺那幾個渾蛋
他爺爺聽到男主父母是被那群小孩殺掉後一開始也是要男主去報警,看到男主那副表情後就覺得還是讓男主親手報仇算了
無念 ID:1dGwY9E2/S0QY 21/10/01(金)17:39 No.3716174 目前餘下 柔道男 和 當年的孩子(女)王=京
京是個明顯地中二病到真的會去實行殺人計劃的心理變態,
而且還有極度神棍的洗腦級領袖魅力,家勢也顯赫的文武全才。
最初神功大成要開始復仇計劃時,男主有跟祖父約定,假如他們已經從良,就不親自下手復仇。
但「幸運」地,他們還全都是人渣,而且比以前被洗腦得更病。
有把自己女友關起來姦,還當皮條客搞賣淫的,
有看到男主有校花垂青就去強姦(成功)的,
然後這柔道男則是暴力混混,好像算比較正常的了。
無念 ID:p/9wdk62/xRnx 21/10/01(金)17:58 No.3716186 正義魔人:不管怎樣,私刑就是不對的
無念 ID:MYk8HZzg/sKEl 21/10/01(金)18:26 No.3716206
讓我想起貂蟬豆腐。。。
無念 ID:Jn6CG4ZI/vrWf 21/10/01(金)18:27 No.3716208
無念 ID:HSWAPYSQ/tkqZ 21/10/02(土)00:16 No.3716473
無念 ID:S6ToBSUM/JL6s 21/10/02(土)00:22 No.3716475
火線救援裡的台詞
老頭:教會的人說要寬恕
丹佐華盛頓:寬恕是他們與上帝的事,我的工作是安排他們見面
無念 ID:AGOKizG6/Fz9O 21/10/03(日)01:05 No.3717023
>>No.3716174>>然後這柔道男則是暴力混混,好像算比較正常的了。
這幾個玩意都壞到沒辦法救了,那個還沒殺人的千光寺克美的行為也接近連環殺手,假如男主沒殺了他那他只會變成一個開始而已(而且看他那種手段他完全不笨只是男主太出格)
當年就算男主報警我覺得也沒啥用
以至極京家族在當地勢力恐怕也有辦法壓下來(日本警察會吃案的)
無念 ID:I2ZfKf9Y/fjCX 21/10/03(日)01:15 No.3717026 無念 ID:AGOKizG6/Fz9O 21/10/03(日)01:17 No.3717027
>>No.3717026目前劇情看起來應該沒有,因為那女的臉和至極京長得很像,柔道男想上的時候會怕
(目前唯一解釋是柔道男打不過至極京,而且強度差很多)
無念 ID:0SzA/c2M/m1N/ 21/10/03(日)03:47 No.3717063 雖然蝦蛄的前腳確實很有力
但要把人的皮膚、肌肉、脂肪等在短時間打出一個自己能鑽進去的裂口也不容易吧?
而且人體的溫度約37度,對蝦蛄來說也不是適合的溫度
況且要怎樣隔著皮膚、肌肉和脂肪知道人體內溫度比自己待的環境在十幾分後更低也很奇妙
我是覺得當蝦蛄感到不對勁的時候已經沒力竄逃了
無念 ID:Eb/DNOGo/pRVZ 21/10/03(日)04:20 No.3717066 蝦蛄頭胸部有一對螯足,有些物種的螯足外型為像螳螂一樣的鐮刀狀;也有外型膨大如拳頭狀的,撞擊力甚大,足以令捕獵者感到刺痛[4]。這亦是蝦蛄獵食的方法,牠們會利用有力的前腳把獵物刺穿、震暈,甚至擊碎解體。蝦蛄前腳的撞擊力不但可打穿甲殼類動物的外殼,有更大的蝦蛄,更在被捕獲後曾一擊把困著牠的水族箱的玻璃擊穿逃逸[5]。生物學家希拉•帕特曾研究蝦蛄一拳公斤數的極限,測試的極限重達150公斤(330英磅),且因出拳速度過快,產生超空蝕效應,在出拳時會產生衝擊波,產生出的熱能能夠瞬間將水溫加熱至6,700 °C(12,090 °F)。
蝦蛄距今已在地球上生存至少4億年,其化石之形態與現今相差甚少,幾乎沒有演化。
無念 ID:Bt.vahY2/HmVw 21/10/03(日)04:25 No.3717067
感謝推薦
看到這一篇柔道男了
男主把這4個惡人處決時真的好看
無念 ID:KxAqozBE/HczZ 21/10/03(日)05:40 No.3717074 >>No.3715748中二病發作了?
什麼私刑不是正義
這蠢話看了就覺得國中還沒畢業等級的發言
私刑不是正義公道更不是
說實話看到有名惡人倒在路邊半死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到他死在報警就夠了
無念 ID:pvWBTrcs/ZccB 21/10/03(日)11:11 No.3717166 無念 ID:l/9X77Zw/4N/L 21/10/03(日)12:14 No.3717202
現在只怕最後一人報仇時太拖戲,還是等結局再一起看
無念 ID:8JeBcwTM/EeJh 21/10/03(日)14:14 No.3717279
無念 ID:qbMtxeDM/AW6x 21/10/03(日)14:28 No.3717287 >>No.3717074>這蠢話看了就覺得國中還沒畢業等級的發言
這種話對你自己說
私刑會離公的更遠
>無上限,不受控,被濫用
怎麼判定是否為惡人
若是惡人是否又惡到該死?
依據什麼判斷 他這樣死了會影響到什麼?
如果都沒有 只是我覺得就是惡人=自我中心
>中二病,也稱初二病。是源自日本的流行語,泛指一種自我認知心態,
>用以形容一些經常自以為是地活在自己世界、做出自我滿足的特別言行
不願多加思考想保身是你個人的事
無念 ID:sxxECYu6/qc1z 21/10/03(日)16:00 No.3717318 >>No.3717287>>依據什麼判斷 他這樣死了會影響到什麼?
>>如果都沒有 只是我覺得就是惡人=自我中心
所以這傢伙被認為是惡人是"自我中心"?
那是不是要報警時你也可以講"你憑甚麼報警? 是不是認為他是壞人要被捕?"
拜託 這甚麼蠢話阿
那照你的邏輯來看誰都不能被認定是"惡人"的話除非是法官報案
不然永遠都能這樣講好不好
>>不願多加思考想保身是你個人的事
這是你吧
連判定誰是"惡人"都懶得判斷全部都丟給法院
那當你遇到"合法"的惡人的時候就只會乖乖地跟狗一樣聽話?
那你去那種由上層判定誰是壞人的國家最方便不是嗎
反正你要"大家"認定是壞人才能開始腦死確認誰是壞人
無念 ID:nyTYINIo/m1N/ 21/10/03(日)16:30 No.3717322
>>No.3717066人的皮膚、肌肉、脂肪有緩衝能力
要把堅硬的貝類外殼打算,用鐵鎚也能簡單辦到
但要用鐵鎚把人打到臟器外露就沒這麼容易了
無念 ID:w3n/4Tko/Jzjf 21/10/03(日)17:01 No.3717328 >>No.3717318他的認定就是學校最想教的那套
大公無私的「公」停留在 社會 和 政府範疇。
但真正有去動腦筋的,就會明白 由政府發布的法律,所能做的是 泛用性 和 保障整體隱定,以及寧縱毋枉,要依無罪推定行事。
沒人會否定法律的作用和無罪推定原則,否則會造成許多冤罪。
但我們要追求的公道就不單單是這種東西,
亦因此我們才會把 天理 和 公道 放在一起說。
我們都渴求比法院、比政府更超然的「公」
說到底,政府 和 社會 其實也可被視為有私的個體,有句偏激點的中二說法:政府也只是個大一點的武裝組織而已。
真正的公道,就是要有超然存在去衡量受害人的 精神上、肉體上、物質上 所有的損失,
並強制加害者付出代價去彌補、或是承受同等傷害。
這就是「公道所追求的結果」,但法律往往無法做到,
因為法律不是為此而設,最少法律一定無法為刑事案主持公道。
(最膚淺的理解:刑事案件指的是 涉及財物以外 的案件。)
無念 ID:xhxROwCI/TuAu 21/10/03(日)17:02 No.3717329 無念 ID:lrtXGrhA/mN3v 21/10/03(日)17:07 No.3717330 >>No.3717329看你指的是單一私人行為還是所有的私人行為
前者是可能的但後者是不可能的
公與私的最大問題就是分母越多問題就越多
所以討論的時候要先搞清楚想討論的是個案還是全部
無念 ID:nD7dLZTk/62CT 21/10/03(日)17:09 No.371733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abCOzFzMxU&t=96s&ab_channel=Mr.Markus
打破皮膚沒很難吧
無念 ID:xhxROwCI/TuAu 21/10/03(日)17:10 No.3717332 無念 ID:hbeVFpRw/m1N/ 21/10/03(日)17:18 No.3717334 >>No.3717331你那只是打破表皮而已,而且是底下沒什麼肌肉跟脂肪的腳
換成肌肉跟脂肪最厚的腹部,要讓蝦蛄可以鑽進去的話要打到穿刺傷的程度
無念 ID:lrtXGrhA/mN3v 21/10/03(日)17:18 No.3717335 無念 ID:xhxROwCI/TuAu 21/10/03(日)17:25 No.3717338 >>No.3717335知道啊,但這就跟"我剛剛買的彩卷有可能中頭獎"或是"明天習近平可能會死於心臟病發"一樣,是一個在技術上來
講沒錯、但統計上幾乎沒有意義的說詞。
事實是,私刑者憑的往往就只是私刑者自己的道德判斷。所以從社會的角度來說,私刑者就是罪犯--一個
你覺得自己沒錯跟有能力就可以/該去私刑別人的社會對多數人來說都絕對是夢靨。
無念 ID:qbMtxeDM/AW6x 21/10/03(日)17:32 No.3717342
>>No.3717318照上面邏輯那就是要講依據和思考 請別扭向都丟給法律
而報警是一種很好的處理 讓專業的來
No.3717074是這麼說的
>看到有名惡人倒在路邊半死倒在路邊半死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到他死在報警就夠了
這個實話僅是他自己的真實應對 而不是常理該做 但他的說法是在這麼勸人
>>No.3717330前者是"可能"的 有或沒有的二分法當然是有可能性存在無誤
不過法律秩序之下往往會比私更好
無念 ID:w3n/4Tko/Jzjf 21/10/03(日)17:40 No.3717345 在管理者(執法者)角度當然不能容許私刑啊。
但在被害者角度就不一樣了,
因為對大部分被害者而言,他們不需要搞審訊和搜證,通常他們自身就最清楚自己被做了甚麼,對這部份的受害者而言,沒有冤枉的可能性。
然後剛才提過,要有超然存在才能合理評斷受害人損失,
比如醫生的一隻手掌,就不是暴力混混的雙手雙腳能彌補的。
而且現實也有很多無法彌補的損失,比如殘疾、貞潔、人命。
那麼我們怎麼樣才能達成最接近「公道所追求的結果」呢?
很簡單,受害人的原諒啊,
因為只有當他們覺得自己的損失被彌補了、對方受到相應痛苦了、憤怒和怨恨消失了,他們才會原諒加害者。
最天真的,有些受害人覺得看到對方被判的坐牢年期就滿足了。
但有更多的人不會滿足,
因為他們的憤怒不會消失,是傷痛造成他們的憤怒的,
「公道追求的結果」就是要連同這份憤怒和傷痛都能撫平,這也是加害者所作下的罪孽。
所以只有私刑能解決,當私刑完結時,不是加害者死了,就是受害人原諒他了。
就是只有私刑才能導向最接近「公道追求的結果」
因為人命無法以數字衡量而不能私刑?
對啊,以這漫畫的男主為例,就死了父母和弟弟死了7成(重傷不能動彈)
光是兩條普通人的人命就不是五個人渣的命可以比較的了。
但你不會因為欠了你1000萬元的欠債人只有100萬在手就放棄討債吧?(不要扯甚麼融資)
反過來說,我們更應想辦法去令加害者在死掉前盡可能延長痛苦,
所以我們才需要五花八門的 凌遲、車裂、五馬分屍 之類的殺法。
無念 ID:lrtXGrhA/mN3v 21/10/03(日)17:42 No.3717348
>>No.3717338所以我才說啦
要看想討論的是整件事還是單一個案
例如要討論的是這部作品的這起案件還是其它
確定範圍是討論的基本
你最開始問的是有沒有可能,我就照你的問題回答你而已
因為有很多人會搞不清楚範圍的差別
就像我說"個案"結果你還是把範圍延伸了一樣
無念 ID:qbMtxeDM/AW6x 21/10/03(日)18:06 No.3717351 >>No.3717345>通常他們自身就最清楚自己被做了甚麼
就連這個都不一定 人的記憶和感受都不能完全相信 是很多冤案的成因
在被害者的想像裡把對方越想越壞是很平常的事
受害的對象更容易情緒化 要求理智思考加害者背後這麼做的原因難上加難
被害者仍不滿足並不代表公眾們覺得對被害者不公
甚至包含冷靜下來或看過類似案件的被害者本人
>就是只有私刑才能導向最接近「公道追求的結果」
這不是公道追求的結果 而是當下被害者追求的結果
公道要公平 但被害者不一定 加倍奉還聽過吧
無念 ID:nD7dLZTk/62CT 21/10/03(日)18:11 No.3717355 無念 ID:w3n/4Tko/Jzjf 21/10/03(日)18:12 No.3717356 >>No.3717351所以我才說「大部份」受害人都知道自己被做了甚麼啊。
不然你要說是「小部份」受害人也可以,雖然我不相信,但我說的重點不是這個。
「公道追求的結果」,就該包括受害人的精神傷害、憤怒和不甘,這一切都是加害者犯下罪孽所造成的,受害人是不應該被迫背負這些悔恨活著的。
所以即使只是受害人當下的氣憤,公道下加害者都必須承受,即使是要悲慘死去。
無念 ID:xhxROwCI/TuAu 21/10/03(日)18:22 No.3717363
無念 ID:hbeVFpRw/m1N/ 21/10/03(日)18:40 No.3717372 無念 ID:uB23EUPg/qm63 21/10/03(日)19:09 No.3717387
無念 ID:qbMtxeDM/AW6x 21/10/03(日)21:25 No.3717489
>>No.3717356精神傷害多大也是因人而異 簡單的一切都歸因於那個加害人也是不行的 所以才需要偵查和對雙方做心理諮詢
加害者必須承受 那算精神損失 一定要有限度 不能是都被害者說了算 否則會背離公平 有失公道
無念 ID:tgYov0WM/iMtB 21/10/03(日)22:16 No.3717522 >>No.3717356>>No.3717328>所以即使只是受害人當下的氣憤,公道下加害者都必須承受,即使是要悲慘死去。
照你的說法,那些惡混對主角和其他出氣包做的也是公道阿。
誰叫主角要犯了"惹他們不愉快"的罪,到這些惡混開心滿意為止,主角被怎麼對待都是活該
>比如醫生的一隻手掌,就不是暴力混混的雙手雙腳能彌補的。
堂堂人上人的心情被賤民糟蹋了,當然要他全家以死謝罪
>真正的公道,就是要有超然存在去衡量受害人的 精神上、肉體上、物質上所有的損失,
>並強制加害者付出代價去彌補、或是承受同等傷害。
你怎麼知道超然存在不會叫你放下苦業、把另一邊的臉頰也給他打或是回你I dot car
超然的東西就是隨人唬爛的,根本不存在,只能用大眾決定的標準妥協
這種打著受害者的名號就可以為所欲為的公道,只會讓人人成為甩鍋達人罷了
無念 ID:S8VDthdU/0Tyx 21/10/03(日)23:47 No.3717577 >>No.3717356也只有偏激的中二認為公道是能彌補受害者損失的超然存在
因為沒有超然存在就能無限上綱對加害者施暴讓受害者消氣?
允許私刑復仇只會使暴力事件碰瓷事故大幅飆漲
社會秩序呢?讓路給受害者(?)的超然公道啦
你是純粹沒動腦筋還是居心叵測?或者是閒著上來嘴砲的國中生?
無念 ID:FEJetT9s/UuiX 21/10/03(日)23:53 No.3717586 >>No.3717577現在精神病無罪人心惶惶
這種想法很正常吧
現在台灣是受害者被打死對方都無法復出代價的時代
什麼是中二 現在大家都怕了
不用替加害者說話OK?
再來幾個保證未來大家直接私刑 因為政府不修法
人民心中的公道現在已經不是法律能給予的了
現在台灣亂象還敢怪人中二
希望你不要被精神病打死
無念 ID:FEJetT9s/UuiX 21/10/03(日)23:56 No.3717588 >>No.3717522你現在住不住台灣啊
現在連法律都無法懲罰了
私刑殺來殺去根本剛好
靠力量拳頭硬才是大道理
技不如人也甘願
日本一堆霸凌無罪的 不比台灣低
現在法律漏洞太大 並非私刑為所欲為
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你們才是學生吧 還是溫室那種
無念 ID:uCJv5eU./TuAu 21/10/03(日)23:57 No.3717591 >>No.3717586喔,所以從統計來說,這種案件的機率有多少?
恐懼?要是所有"被害人"都能以自己的感覺給加害人量刑的話,我跟你保證你絕對會哭爸哭母的啦。
無念 ID:nqIKjTic/JGV8 21/10/03(日)23:57 No.3717592 無念 ID:X54asBRo/y/UI 21/10/04(月)00:06 No.3717599 無念 ID:6LqukccY/H0Ft 21/10/04(月)00:07 No.3717604 >>No.3717591不會,因為此時的加害人都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給被害人死
這就是為何台灣的綁票案一直不敢刑罰加太重的原因
無念 ID:mt/zpmt6/TuAu 21/10/04(月)00:11 No.3717608 >>No.3717599你知道平均來說黑人的定罪率還是比較高對吧?
>>No.3717604對,這又是另外一個法律實行面上常見的問題:你要是什麼都不成比例地重刑的話,那只會讓那些犯罪的人
(不管是本身是壞蛋還是意外/生活問題)會走極端而已--反正怎樣都是死嘛。
無念 ID:X54asBRo/y/UI 21/10/04(月)00:13 No.3717610 無念 ID:mt/zpmt6/TuAu 21/10/04(月)00:29 No.3717619 無念 ID:X54asBRo/y/UI 21/10/04(月)00:47 No.3717638 >>No.3717619明明死刑數據顯示黑白兩邊平等, 但是黑人罪犯數量永遠比白人多, 而且逮捕率也越來越低
自己參悟是怎麼一回事
無念 ID:M7DYtHDk/mA/c 21/10/04(月)00:52 No.3717643 無念 ID:X54asBRo/y/UI 21/10/04(月)00:55 No.3717647
無念 ID:X54asBRo/y/UI 21/10/04(月)01:03 No.3717663 >>No.3717643我稍微大發慈悲給你這井底之蛙解釋解釋
明明被關的罪犯黑人數量遠遠大於白人, 然而死刑犯數量(以2500作統計)則是兩邊平均, 也就是說明明應該黑人的死刑犯數量應該大於白人, 可是卻不是這麼回事
結論就是黑人比較不會被判死刑
無念 ID:PDtxb4Pw/MlxH 21/10/04(月)01:17 No.3717675 無念 ID:B7qMofbQ/AW6x 21/10/04(月)01:24 No.3717677 >>No.3717586不正常
不處死和無法付出代價不能劃上等號
更別提回上面的內容還是
>我們更應想辦法去令加害者在死掉前盡可能延長痛苦,
>所以我們才需要五花八門的 凌遲、車裂、五馬分屍 之類的殺法。
修法會修的 但十之八九不是修成你希望那樣子
大概就精神病院終生延續之類
法治國家的刑法制定優先考量犯罪預防
對受害者是撫慰而不是滿足復仇心
因民眾教育若注重報復心態的養成 理論上容易增加犯罪
且統計證明這種施虐加害人的嚇阻力並沒有過去人們想像的有預防效果
你或許會說你沒提嚇阻 只是覺得那種處罰是公道
但這有矛盾 你要犯罪預防優先 有些罪就不會很重
常聽被強調的比例原則 是因為不以它為優先原則 很多問題就會衍生使秩序垮掉 更令人失去信任 增加社會亂象
嚴刑峻罰 有時反而會使犯罪增加或犯罪事件內容事態更嚴重 或著犧牲掉生活品質與自由
涉及到公眾的生活 不理那些只在乎事件發生時受害人還能稱的上公道嗎?
>>No.3717588哪來無法懲罰 一年還是上千殺人案入獄 刑事沒民事也要賠
因為某事自覺受氣想要懲罰但法律又不聽我的去做 於是自己來
這就是很多加害者之所以成為加害者的原因
你說並非為所欲為 但此種放任終是會導致慘況
漏洞大?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先看看非洲軍閥和南美毒梟黑幫干政的景象
無念 ID:YvxY6fyk/0Tyx 21/10/04(月)01:33 No.3717683
>>No.3717586沒立刻判死刑就是沒代價?法條是你立的啊?
你的眼睛和腦子是被自己給打過以致胡言亂語了嗎?
沒辦法還你公道真是可憐啊,畢竟加害者是你自己嘛~
允許無上綱報復只會讓有意無意事不分大小的加害者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殺人後毀屍滅跡,以及假造事故向受害者施暴的新聞變得極為普遍
你父母沒把你這個製杖中二教訓一頓才沒公道呢
對了,你恐嚇我.但台灣法律如你所說無法懲罰,所以我可以用各種手段搞死你以換我公道.這說法很正常吧
無念 ID:X54asBRo/y/UI 21/10/04(月)01:35 No.3717684
無念 ID:1LkFnMjo/YR5u 21/10/04(月)01:38 No.3717686 >>No.3717677公道跟法律相容性不是很完美
法律為社會秩序一直有犧牲公道
就像罪證確鑿的人
檢控也可能為節省資源或者其他理由有類似認罪協商或者污點證人來減刑
這就是法律在道德上讓步
私刑正義或者稱為報復者
其實也不會想太多要取代律法來規管社會
報復從一開始都是為自己
用法律為了維持社會秩序的觀點來否定私刑報復
應該說是緣木求魚吧
無念 ID:JJcWSnak/hAFy 21/10/04(月)01:39 No.3717687
>>No.3717677>>不處死和無法付出代價不能劃上等號
那完全是你為了自圓其說的妄想。
現在的精神病患沒有任何實際上的人權。不管是參政還是財產,所以能付出的只有他的一條命的情況下,不處死的話他就是不必付出任何代價。而且還是以你所謂的法律成立的情況來講的。
無念 ID:TcQS/pQ6/Jzjf 21/10/04(月)01:43 No.3717688 >>No.3717677我又沒說法律不應存在,
我甚至很直接了當地告訴你,作為政者就是要這樣設立法律,就是不能還受害人公道,就是要寧蹤毋枉,
因為這些才有利治國,有利整體社會穩定,
為上者就是必須去阻止最痛苦的小數受害人討回公道,
從而換取整體社會大多數人的安居樂業感。
但我就不是為政者啊,
我作為個人就是看不過眼要那小數人只能啞忍,或是哭著聽加害者只能被判坐牢,甚至只是進幾年精神病院啊。
所以像這漫畫裡那種人所共知的人渣,或是現實中表面證據確鑿的兇手被私刑,
我絕對不會阻止,心中還會非常讚同。
你說,說不定背後有隱情?
我怎麼知道,
你又怎麼能肯定在罪證眾多的背後有隱情呢?
不阻止私刑就可能是無辜善人被害,阻止私刑可能就便宜了惡人,
說到底我只能在我得到的訊息去判斷而已。
而假如我知道的資訊令我相信加害者確有罪孽,我會選擇甚麼都不做,看著私刑能順利進行而感到滿足而已。(當然是在保證自己不會被牽連進法律問題下囉)
(我不是喜歡跟人談治國,美國,統計數字甚麼的,
我就只是在跟你談人性,人心追求甚麼公道,我思想中追求到盡頭的「公」是甚麼定義而已,
更不用說有些人聊著聊著就偏了,想單從「超然」二字拉人去談宗教,
我都懶得去回應這種故意離題的)
無念 ID:JJcWSnak/hAFy 21/10/04(月)01:49 No.3717690 >>No.3717677>>先看看非洲軍閥和南美毒梟黑幫干政的景象
至於拿上面那兩種情況來支持廢死就真的是又愚蠢不要臉了。
要知道那些組織內部還是有規矩有...某種程度的秩序,經常聽到的大規模死傷是因為複數的組織在對抗的結果。這完全不能拿來說"支持死刑就會變成那樣",甚至也不能當軍閥和黑幫就一定會比廢死要爛的根據。
無念 ID:nbF9v1Fs/osnY 21/10/04(月)02:21 No.3717705
心無法,法便無用
心有法,何須律典
無念 ID:d.sbv0.Q/0B1f 21/10/04(月)08:04 No.3717776 不支持廢死+1
假釋後又出來殺人的案例不是沒有阿...
現在恐龍法官加上裝精神病判輕的問題很大
無念 ID:B7qMofbQ/AW6x 21/10/04(月)08:41 No.3717791
>>No.3717686>用法律為了維持社會秩序的觀點來否定私刑報復
法律存在的意義可以啊 當然你也能從其他觀點
不過畢竟私"刑"行為是在否定法律嘛
>>No.3717690雖然我本身支持廢死(終身監禁替代)
不過那個漏洞說並不是用來支持廢死 也沒提到廢死
而是反對No.3717588
No.3717588覺得台灣法律漏洞太大 支持私刑
我覺得他身在福中不知福 去看看法律漏洞很大的國家
大家私來私去是怎樣
>>No.3717688>須去阻止最痛苦的小數受害人討回公道
先是最痛苦的受害人他不一定言行正確
而是否能給予公道也是不一定
畢竟公正的道理 大公無私 公平 符合這些就是公道
有矛盾在但法律不是都沒能與公道並存
或該說至少比私刑更接近
無念 ID:qXjwEUqo/gsNI 21/10/04(月)12:25 No.3717967 我看的網站也只到吊起來耶, 哪裡有救出的最新生肉阿
無念 ID:IXRHKxtA/rpHp 21/10/04(月)12:36 No.3717979
>>No.3717967當然是官網付費
https://pocket.shonenmagazine.com/episode/3269754496515314844
無念 ID:nEvmP3jw/3g8L 21/10/04(月)14:34 No.3718051 無念 ID:Riu0C.GA/nHJF 21/10/04(月)15:01 No.3718063
無念 ID:a6UYq3dY/gq1A 21/10/04(月)16:02 No.3718094
>就是現行法律和醫療機構不足的結果
>所以要修正阿
不需要修法,只要他的家人願意處裡根本就不會有這件挖眼案
他對家人施暴很多次了但家人都選擇原諒不報案,附近的鄰居聽到他們家乒乒乓乓過去關心他們也說沒事
按現行規定只要家屬同意,那他對人施暴就強制就醫治療,之後
長期在院療養家屬只要付錢就好,家裡太窮也可以申請補助。以
前參訪過的精神病院就有長期收治這種病患。
家屬的姑息才會讓這個人長期在地方為惡。
無念 ID:00FoUiK2/vjAL 21/10/04(月)16:07 No.3718098
>>No.3717776精神病是裝不出來的,大部分精神病患有穩定治療都跟正常人無異。
問題是那堆不乖乖治療,然後出事的也都是這群人
媒體渲染+倖存者偏差導致大眾都覺得出事裝病就好
真的那麼好裝精神病監獄早就沒關人了
無念 ID:1DzwwvxU/05ca 21/10/04(月)16:33 No.3718112 如果能做到零冤罪(至少理論上,那死刑就沒問題
不能,那大方向就是往廢死走
現況就是後者
基本上死刑犯無期坐好坐滿,是不用擔心他出來再犯
當然實際上還是有放出來害人的
只能說把放出來害人這件事減少至零比減少冤罪容易達成
十多年前討論廢死的時候
我提議像鋼彈G一樣,最高刑罰就是冷凍刑,冤罪的可以解凍
但是支持死刑的人就是一定要死,他們就是一個數字
犧牲一個無辜的換取九十九個該死的死,他們覺得道德上沒問題
這種就叫極端右派
要我說,大部分邏輯道德還在線的
都是反對馬上廢死(學歐美馬上廢
但支持大方向就是廢死走(能接受現況就是非常緩慢,不期待有生之年看到
這種就是一般意義上的保守右派
那種馬上就廢死,死刑犯依法處置出來鬧的廢死團體,這種一定要在有生之年達成廢死就叫極端左派
同理同婚也是一樣,現況台灣就被一群極端左派亂搞
而一般的保守右派跟左派,最大差別就在會不會去支持這群人
不過這是因為台灣整體左傾太嚴重
正常國家的人民不應該支持這些人的
就像正常穆斯林不應該支持恐怖主義一樣,但是太多人支持了
變成只要不支持沒有表態支持就被打到另一派的情況
無念 ID:6T/2ZuOM/4e.n 21/10/04(月)17:00 No.3718128 >>No.3718112我ok養這些人的錢你出
你說的是那種事後被抓可能被冤罪的人,那你有想過那種現行犯或著精神變態的殺人犯呢?
你有想過看管這些人要花多少資源?你有想過這些人越獄又有多少人受害?
理想跟現實不一樣,而且還在這種人口爆炸的時代
無念 ID:6T/2ZuOM/4e.n 21/10/04(月)17:03 No.3718134 無念 ID:JR644c.Y/FbSF 21/10/04(月)17:17 No.3718150 >>No.3718134>台灣是犯罪天堂
說這種話的我一律建議搬去東南亞、南亞或非洲隨便一個國家看看,不用太久,一個月就好。
無念 ID:QtxEUkww/ZNGU 21/10/04(月)17:26 No.3718158 >>No.3718128廢死成本可以咕狗 不會比死刑高到哪 甚至可以更便宜
有越加便宜的死刑則往往越代表那國家法治觀念不怎樣
其實還是隨著科技進步 養人這回事越來越不花錢
國家整體生產力水準提升+勞役操作機械
和平不是免費的
也不是能任意選擇內容的自助餐
要政府聽從選擇的作法就是讓學者專家背書哪個更好
或著選票—台灣沒有廢死不就是多數選民不同意
>>No.3718134然而台灣治安在世界上算好的
無念 ID:nPp660js/LGRN 21/10/04(月)17:38 No.3718176 無念 ID:1JBKkyZ./NBJL 21/10/04(月)17:39 No.3718178 我不會說廢死這個想法是不對的
但是難道把死刑廢掉改無期 關押本身難道就不是對無辜者的傷害 難道他們失去的時間和人生就是能補償的?
還不是賠錢處理 我被冤獄20年失去青春的誰要政府賠的臭錢阿
只要出現冤獄 對受到冤獄者的傷害都是必然且不可補償性的 要改善的方向只能是往司法調查的改善令冤獄發生率改善
而不是認為 只要不死就能補償改正 所以要廢死的方向
無念 ID:gcanVoAw/jX47 21/10/04(月)17:44 No.3718184 >>No.3718158>>養人這回事越來越不花錢
笑死
獄卒的薪水不是錢?
你該不會是把犯人當韭菜?
以為他們都會乖乖的不反抗不逃獄?
無念 ID:r6eZov/6/5XZh 21/10/04(月)17:49 No.3718190 無念 ID:MG/JnzvQ/glv7 21/10/04(月)17:49 No.3718191 無念 ID:zVJrZFwQ/hIdz 21/10/04(月)17:53 No.3718197 無念 ID:nSyXDqYo/N21s 21/10/04(月)17:54 No.3718198 >>No.3718191人口依然過盛 要減緩爆炸也要時間
而到平衡崩壞時 就是老年人數量壓倒性超過年輕人
直到.......
無念 ID:B7qMofbQ/AW6x 21/10/04(月)17:55 No.3718199 無念 ID:B7qMofbQ/AW6x 21/10/04(月)17:58 No.3718208
無念 ID:Bobpizcc/5XZh 21/10/04(月)18:36 No.3718241 >>No.3718199喔
醫療費的成長呢 顧全犯人心智的人事費用呢(心理治療)
物價通膨有沒有考慮過 最近建築原料的國際價格一直漲呢
增加場地顧這些人的錢就不是錢?
實際上數據攤開來看顧犯人的成本都是在上升
信誓旦旦說著成本一定會降低然後推給如果論的未來的傢伙怎們看都毫無責任感可言
有夢最美
比起打幻想文先幫台灣挖幾座金礦石油還比較實際咧
無念 ID:3sASDL4k/DLMa 21/10/04(月)21:02 No.3718364
>>No.3718198>>人口依然過盛 要減緩爆炸也要時間
現時在已開發國家早就沒有過盛的情況了,只有人口分配不均衡而已
歐美日等鄉間地區人口衰減到無法維持自治體系的地區所在多有
中國大陸也一樣,地方鬼城空城一堆
無念 ID:6T/2ZuOM/4e.n 21/10/04(月)21:47 No.3718409
要廢死?ok啊~就送到西伯利亞勞改
生不如死
無念 ID:1DzwwvxU/05ca 21/10/04(月)23:03 No.3718478
>>No.3718178很抱歉,法律只看基本的邏輯,沒在管你個人怎麼感覺的
從看守所羈押結果不起訴冤罪一天就是三千起跳
你說你不要這個臭錢,不去申請國賠,那叫你不接受補償,並不叫不能補償
邏輯上只有死亡是不能補償的
頂多看你有沒有繼承人代替你接受補償
你的繼承人有可能是老死不相往來的親戚
試問,你能從棺材裡跳出來說幾個臭錢不准他跟國家要嗎?
其實撇開死刑看整體刑罰
現實就是絕大多數國家都只用隔離刑,只有新加坡來留有鞭刑,或是阿富汗這些執行伊斯蘭刑法的
這就是全世界法律發展的大趨勢,隔離刑最終會取代所有刑罰
使用隔離刑這件事
幾乎沒有甚麼能讓你感覺公不公平的,或讓你批評成本高不高低不低的邏輯空間在
要不要用更高成本更人道更爽的關押犯人
會這麼做主要是為了教化犯人,好讓犯人在隔離結束後能回歸社會
所以這已經是不同的問題了
像以前英國死刑犯就隔離到澳大利亞開荒去,總是有更低成本的做法
無念 ID:1DzwwvxU/05ca 21/10/04(月)23:03 No.3718481 而且現實是監獄只要正常營運,通常沒有甚麼養不養得起自己的問題
換個角度看,其實犯人也算一種公務員或替代役,國家總是能找到屎缺給他們做
你感覺公平不公平的問題更不用提
我把你雙眼打瞎,手腳打斷成人彘
按重傷害罪,最高也才關12年就出來了
試問你覺得這樣換公平嗎?你一輩子人彘完了
我關監獄裡如果行為良好模範犯人,政府還會給我屎缺中比較好的工作
而且我花費都國家的,本來我入獄前邊緣人快餓死,出獄後還能有一筆存款做點小生意回歸社會
當然賠款我也是有慢慢給,但冤獄你都不想要國家幾個臭錢了?
很抱歉正視現實就是如此
全世界的法律專家「沒有人」能提出有效「防範冤獄、防範國家高層濫用公權力暴力」的公平手段,所以HERE WE ARE
所有的刑罰未來都會被消極的隔離刑取代,這不但是現在進行式,而且已經98%了,大多數國家就剩死刑
你們妄想中的「往不會冤罪的方向改善」然後「給予犯人公平正義的懲罰」只有在聖經伊斯蘭經中發生
現實最好的方式,就像管理網路討論區一樣,你搞亂就給你BAN了,做隔離刑就結束了
無念 ID:m7SLKNaY/JGV8 21/10/04(月)23:19 No.3718488 >>No.3718197你是不是傻?
在國外大部分地方犯罪的數量更頻繁
而且警察同樣不會保護你
就算犯罪者會被"更惡的"犯罪者處理
那個"更惡的"的犯罪者一樣不會有警察跟法律來處理
而且還會做出比一般犯罪者"更多的"惡行
用點邏輯好嗎?
無念 ID:0Ii6DgDQ/6hIs 21/10/04(月)23:51 No.3718519
稍稍補充一下
>現實最好的方式 ⨉
>目前最好的方式 ○
科幻作品中有不少在可預見的將來
可行的替代方案
浸入式VR/全面啟動/人工地獄系統之類的
另一方面法律(刑罰)在二戰後
確實有極大的進步
但絕對不是完美
無念 ID:CKIiKrjY/AW6x 21/10/05(火)00:00 No.3718528 >>No.3718241全世界物價逐步上漲
都是錢啊 所以呢? 機械的生產力提高仍然可預期
不單是如果論而是目前世界的演進趨勢
沒有什麼大的災難使文明倒退
大部分人不用工作的時代總會來臨
甚至有些島民可能有生之年就會碰上
甭說無責任感可言 這裡暢談未來本無須責任
只是有離題之嫌
>>No.3718481改善有 就教育和依靠科技 前者還有得摸 後著投資金慢慢等
只不過跟死刑與否沒太大關係了 因為都能做
無念 ID:RDnFpJh2/0Tyx 21/10/05(火)01:17 No.3718590 從上到下說要私刑的就沒一個人提到要求私刑的最低標準(罪名)為何
是要欠一塊錢就能五馬分屍還是車停在我家門前就有權幹翻你女性親屬?
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3_Report.aspx?list_id=1218
歷年新入監人數約為3萬人上下(如果今年不是例外),歷年在監總人數12萬之內
而違反行政法民法是不會坐牢的,刑法若能和解當然也是不會入監的
事不分大小,每年違法人數皆超過3萬.讓保底3萬人最高死刑且涉及家人的想法是神智不清了?
好的,來談談會被某些人嚷嚷著應當私刑報復處置以洩心頭之恨的罪行重大者
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3_Report.aspx?list_id=1165
假設法官不恐龍亦無誤判,並將罪有應得的起訴人全判罪
那暴力犯罪的人數占入監受刑人數比例...不到2成
於是其餘8成多受刑人在部分主張私刑者提議下一併狗帶了.真是可喜可賀~
下表是受刑人的刑期
https://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3_Report.aspx?list_id=776
扣除拘役和易服勞役(罰金)的實際入監人數不到九成
暴力犯罪者占實際入監受刑人數比...也不到兩成.再度可喜可賀~
老把台灣是犯罪天堂掛在口中,好像入監的每個受刑人背後都有幾個重傷謀殺故事
但凡不能保證這輩子不會過失致死的請先給自己留條繩子,說不定有朝一日用得到呢
認為法律不能保護自己就說法院法律沒用.怎麼不說審判過程的律師檢察官法官呢?莫非是看到法院建築物本身會說會動了?還是自知那套私刑理論嘴不過人就想血流成河?
無念 ID:X8kT1bEc/4e.n 21/10/05(火)03:17 No.3718667
廢死者大招
無限上綱
這裡說殺人犯用私刑,廢死聯盟開始巴啦巴啦扯其它犯罪者私刑
好啦~廢死聯盟通通送到西伯利亞勞改,沒有死刑只有勞改
無念 ID:X8kT1bEc/4e.n 21/10/05(火)03:29 No.3718671 >>No.3718590哇又開始扯那些例外案
我知道有些情有可原,但是你這種廢死者只會把所有殺人犯[綁在一起]來講
你有尊重受害者嗎?沒有!你只是他媽的偽善
殺1人和殺10人假設廢死無期頂多25年就出來
Carl Panzram這種變態放出來你能保證他不在犯?
殺人狂也只是槍斃還便宜了他
無念 ID:RDnFpJh2/0Tyx 21/10/05(火)05:29 No.3718688 >>No.3718671 私刑者大招,無限上綱出現啦
在這帖出現的"殺人犯"只出現3次,還都是尾碼4e.n的人寫的
放寬點吧,"殺人"出現11次,但都沒說被害者只限殺人/重傷
那私刑僅用於惡意殺人/重傷犯嗎?不,看若干回文就知道
2者界線在我第一篇回文的No.3717577之前就不見了
私刑應當是有明確人證物證但被戳掉而施行的反抗,不過這篇只見暴力思想的鄉民
如果有人認為私刑後被捕拿不出像樣的證據只是堅持復仇也無妨,復仇後請去死吧
都寫了要搞私刑前如何裁決界定最低標準,沒在看嗎?還是大腦不識字?
本人反對廢死更反對讓你這種只會惱羞扣帽子又不寫出明確標準的人亂搞一通
那個差了900萬(民法)不去盡力討債就搞私刑不寫標準
一堆人群情激憤像是有血海深仇的不舉案例不寫標準
講神經病講公道講法律講超然牽連家人也是不講標準
我寫了個"沒一個人提到要求私刑的最低標準(罪名)為何"就來個他媽的,真行
指出沒個人寫標準就要被噴,天裡何在?
有證人證物的現行重刑犯肯定是要分開,沒問題
沒證人證物照樣還是能判你有罪的99.9定罪率呢
法院冤罪要國賠,有長嘴的都說冤獄不好要究責
若發現私刑弄錯是要怎麼處理,從上到下沒看到
對了,暴力犯罪案件起訴人數"只是起訴"
如若係屬正當防衛罪證不足設局栽贓還是無罪
某些人想像的鬼島可怕程度要降一些,能接受嗎?
深呼吸別激動,要是把你氣死了我可是要吃官司的呀~
無念 ID:hbN2hu52/ixB6 21/10/05(火)08:38 No.3718751
無念 ID:hbN2hu52/ixB6 21/10/05(火)08:46 No.3718753
無念 ID:pRerPVyw/YR5u 21/10/05(火)09:23 No.3718773 >>No.3718688私刑本身就不是制度
一般來說
是法律制裁不到的惡人
才會誘使受害者方對第三者不信任才執行私刑
私刑不走程序正義也沒統一標準
犯人殺人 所以用命來填
犯人強姦某人 但照樣可以殺
這就是私刑
法律可以阻止和懲罰執行私刑的人
但我想這串最根本是說法律不好在道德上譴責私刑正義
就像常見認罪可以獲得減刑...這其實對受害者一方非常不公平
無念 ID:U56yHlf2/5XZh 21/10/05(火)17:40 No.3719112 >>No.3718528所以呢 按你推給未來的詭辯未來鑑定成本也會下降精度可能會提升阿
誤判的可能性可能大幅降低連你們廢死派最喜歡吵的玩意兒都不存在呢
憑什麼就覺得只有養犯人的成本會降低而已
何況你還故意避重就輕掉我講的我講醫療和人事心理治療
故意只提機械化監獄管理成本
笑死
無念 ID:T8Kkg586/.Fmo 21/10/05(火)17:58 No.3719127 廢死成本比死刑低本身就是在騙
無念 ID:RhEClfnk/AW6x 21/10/05(火)20:50 No.3719260 無念 ID:U56yHlf2/5XZh 21/10/05(火)21:10 No.3719282
>>No.3719260也沒什麼讓他們活下來的必要阿
用你最喜歡的推給未來妄想既然誤判可望解決那沒冤了他處理掉不是剛好
廢死仔這麼忌諱殺人為什麼不去把國防武裝拆了阿
殺人髒髒壞壞嗚嗚嗚我出去開國外法律研討會歐美上流sjw都瞧不起我們啦好丟臉喔台灣土著暴民為什麼還是這麼野蠻害我們丟人
呸
無念 ID:tuEMCKRY/ixB6 21/10/05(火)23:11 No.3719378
無念 ID:7vuwhrwE/O8kM 21/10/06(水)10:06 No.3719745
>我是不知道能夠省下財政預算有什麼好騙的
誰不知道宣稱死刑成本高都是廢死低能兒一天到晚針對已經罪證確鑿的案件瘋狂非常上訴加各種行政程序干預來的
這樣來宣稱廢死財政預算比較省 低能中的低能
無念 ID:8a30y7xY/l80L 21/10/06(水)14:01 No.3719913 除非人類發明時光機器
不然冤案是沒辦法解決的
我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講
人類實現長生甚至不老,會比實現大幅降低冤案快
這兩者本質上就不同
長生不老其實就一個問題,科技越進步實現的可能性越明確
冤案相反,冤案的產生可以有無數種可能性,每一件冤案實際上都是不同的問題
科技越進步人們只會發現越多的冤案產生的可能性,以及解決的困難
所以大多冤罪其實都是上面的人有意為之
因為政治上的公平正義,大於實際上的公平正義
這個道理完全就是寫在教科書裡
教科書哪一個冤案不是司法為了給社會大眾一個公平正義的交代
或著是給上面一個交代,所以無視那些對犯人有利的證據硬是辦下去?
這也是為什麼隔離刑會取代其他刑責的主因
你們幻想的「科技越進步,造成冤案的機率越低,所以法律界會更積極的懲罰犯罪」完全就是在妄想
現實是隨著科技越進步,過去自以為鋼鐵的公平正義被翻案根本冤案的例子越來越多
法律界的專家只有越來越意識到人不是神,最後為了保持法律的公平正義,只能用最消極的隔離刑取代其他刑罰
無念 ID:8a30y7xY/l80L 21/10/06(水)14:19 No.3719922 前幾年METOO
歐美才出一個冤案
高中男生強姦被抓進去,後來律師挖出被害社群LOG
證實是一群女生集體說謊指認他強姦
2020的今天,歐美先進大國,辦案還是跟中世紀沒兩樣
只靠雙方口頭言詞,完全一個羅生門,法官就能下判斷毀滅一個十幾歲男孩的未來
完全不能理解,那些深信冤案終能解決的人,他的底氣從哪來的?好萊塢電影嗎?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道理不清楚?
司法的能力隨著科技增加,犯罪的能力也是一樣隨科技增加
無念 ID:tlLciPx2/5XZh 21/10/06(水)14:25 No.3719924
>>No.3719913奇怪了
只允許你們廢死仔妄想處理犯人關押成本一定低廉
無視當代成本持續上漲的事實
看看那隻挪威炸彈魔吵的要求 為了所謂的人權未來雜七雜八的成本增加完全是可以預期的
機械講的好像不需要維護真那麼神東南亞代工早全死光了
都講了要真人的心理諮商完全無視
講不過就一句推給未來
別人嘲諷這種推給未來的低能行為就不准妄想
有沒有這麼雙標的阿
阿 也是拉 就是喜歡開低能雙標才會有廢死仔出現嗎
無念 ID:KAnZX..Y/gYEU 21/10/06(水)14:40 No.3719927 >>No.3719127廢死本來就不可能成本比死刑低
因為會死刑的基本都重罪犯
(冤案是存在但那不關死不死刑的事吧又不是沒死刑就沒冤案)
重罪犯嘛裡面還能社會化的百個裡找可能都沒有一個
講難聽點他不死就是社會成本
所以怎麼可能低
無念 ID:tlLciPx2/5XZh 21/10/06(水)14:52 No.3719932
>>No.3719922推給未來阿 你一定要相信未來會改變不會採用人證
這樣這種因人證而產生的冤案就解決囉
要找就去找你那隻什麼都推給未來的同伴算帳嘿
無念 ID:3E70jxkY/odmz 21/10/06(水)16:36 No.3719972 >>No.3719927兩位要吵這個得要先有至少相同的共識吧?
至少必須要先有[人命或是正義是無價,還是能可以估算成本]的共識,兩位寫這麼多才有意義。
對於相信生命或是正義無價,不容損害的人來說,死刑不可取。因為人死不能復生,人死了就是斷絕了一切可能性,而冤罪的產生不可避免,任一無辜者的死都是對法律的褻瀆。這一套理論也就會附帶跟隨著廢死主張,長期監禁,高稅率與居家服刑等等配套措施。
相信人命或是正義是可以用社會成本換算的人來說,死刑是給活著的人安慰的直接作為。讓社會可以安心的前提下,冤罪或是錯判原本就已被視為是一個可以接受的[代價]。這個主張也會連帶和降低社會安全支出,效率判案,微罪不罰等等措施配合在一起。
無念 ID:3E70jxkY/odmz 21/10/06(水)16:41 No.3719976 >>No.3719972至於現在的台灣會主張死刑的居多,其實就是不想花錢去追求正義。那樣做太貴了。
台灣在社會福利的支出上幾乎都放在健保上。
無念 ID:v32HJPjI/gYEU 21/10/06(水)16:41 No.3719977
>>No.3719972相信正義無價還合理
相信生命那支持死刑支持廢死都有可能
理由很簡單
廢死代表未來這些重罪犯一定會出獄
重罪犯出獄會幹嘛?
有極大比率還是會繼續找無辜者犯罪啊
所以要談生命
那就要看他覺得冤獄比較可憐還是未來可預期受害者比較可憐了
無念 ID:cET2k.os/gYEU 21/10/06(水)16:47 No.3719981 >>No.3719972另外這裡有一個誤區
支持死刑不等於支持冤罪合理
反而是廢死的有可能讓冤罪更合理化
因為廢死了反正人沒死嘛還可以補償啊
而死刑就是判下去就死了沒救
有救與沒救你覺得那邊會更嚴肅對待?
無念 ID:3E70jxkY/odmz 21/10/06(水)17:03 No.3719991 >>No.3719981你這裡就是自動切斷了[冤罪不可能根絕]的思考,直接跳到只
對你主張死刑有利的部分。但是那仍然是因為你的預設是[生命或是正義不是無價的,有個成本可以算出來的。]
對於相信[正義是無價的,絕不能讓冤罪者沒有沉冤得雪機會]的人來說,你讓一個人無辜而死了沒機會活著平反就是失敗,就是不可原諒,因為連一個人的基本都不能保護的正義,也就不配叫做普遍所有人的正義。(這也是世界各國憲法基本人權條文的核心理念,因為先確保了人的個體不被侵犯,才會將傷害與制裁人的權力交給社會集體)
廢死不是認為犯罪者不該受到懲罰是什麼社會的共業,而是為了避免出現[冤罪而死,造成了無法補救的侵犯個人權利,對正義造成最大侵害]的狀況,社會寧可付出成本去預防這種事情發生。
死刑也不是為了所謂正義,是為了活著的人心裡爽快,旁觀者覺得排除了異常可以回到正常生活,是這樣考量下得到的最符合成本手段,這就是死刑。
無念 ID:M5Z5eFTU/gYEU 21/10/06(水)17:10 No.3719995 >>No.3719991你也是只在乎自己有利部分啊?
要談生命無價你就完全忽略重罪犯的再犯率
你談的一直是只有正義無價
不是生命無價
不然我看你也沒有在乎社會成本(無辜受害者的命)啊?
無念 ID:Y/RXDjjI/GPh3 21/10/06(水)17:11 No.3719996 >>No.3719976>>至於現在的台灣會主張死刑的居多,其實就是不想花錢去追求正
>>義。那樣做太貴了。
等等,你的"正義"是指"不能有冤罪"還是"給與罪犯懲罰"?
例如精神病打你一頓,把你眼珠挖出來,讓你孤苦無助,這時候你該執行正義,讓精神病無罪釋放繼續趴趴走,還是?
無念 ID:M5Z5eFTU/gYEU 21/10/06(水)17:14 No.3719999 >>No.3719996這個正義他倒是講得很明確
就是不可能有可以產生不公的情況
所以你說的精神病
以他的正義應該是主張精神病無罪吧
因為不能「不公」
無念 ID:Y/RXDjjI/GPh3 21/10/06(水)17:21 No.3720004
>>No.3719999嗚哇....真是無法理解廢死者的邏輯跟大腦....
對加害者要有正義,但對受害者卻不講正義,真是詭異的思考模式呢,是不是小時候受到什麼不公平的對待呢?
無念 ID:3E70jxkY/odmz 21/10/06(水)17:21 No.3720005
>>No.3719995生命無價就是不能說誰的命比較貴重,犯人的命也是命,不應該有什麼替還沒發生過的事情判決,因為他風險很大所以要先排除掉是不行的,正義無價不容侵犯,所以就是都社會出錢養起來,這是廢死一派的主張。
而你相信生命與正義能算出成本,無辜者的命比較貴重,犯人對社會沒有貢獻所以比較低賤。這也是很好很正確的主張,本來社會資源就是有限的,錢就是這麼多,分配給更有貢獻的人本來就沒有錯,這也是社會能運轉下去的必然之舉。
在我看來,這兩種主張都是正確也都該存在的。追求的前提不同,但不代表兩者就是一者對一者錯。
無念 ID:kb.f0eK./Dzmx 21/10/06(水)17:23 No.3720007 >>No.3719996所謂的正義跟要不要給予精神病患懲罰無關
真正的正義是"確認這人是否真的有精神疾病"
否的話當然是直接給予逞罰
是的話就去追求"讓這精神病患在外亂晃"的人的責任
這才叫做正義
無念 ID:RG29qe5Y/AW6x 21/10/06(水)17:26 No.3720010 無念 ID:3E70jxkY/odmz 21/10/06(水)17:30 No.3720012
>>No.3719999這就法學對於罪行的基礎:犯行與犯意都需要成立才是犯罪。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了犯行,那麼犯罪無法成立。為何必須有這樣的條件是為了避免屈打成招這個最容易出現的冤罪。
因為精神疾病的關係,無法證實他是自願還是因為疾病的不可抗力,因此刑法無法處理精神患者的攻擊行為,應該是精神疾病治療的問題。
但是台灣因為省錢的關係,並不想處理精神疾病患者的長期治療支出(犯人都不怎麼想養了何況是養精神病患者......)
無念 ID:3E70jxkY/odmz 21/10/06(水)17:39 No.3720018
>>No.3720007台灣的狀況其實是無關正義也無關法律,真正問題是沒有錢也沒有人。台灣社會不想在不能指望產值的精神病患者上花錢,而就算有社福人員,社福人員也寧可做些能指望回報或改善的事,而非不能指望改善的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資源本來就少又不能期待回報,最後錢和人都跑去幼兒照護或是學童輔導等等更加有未來性和成就感的社會福利,這部分只能說沒辦法。
無念 ID:4CLdP3Xo/4eCd 21/10/06(水)18:19 No.3720049 個人立場
我個人觀念支持廢死,前提是加害者受到足夠的代價
死亡只是最廉價的懲罰
所以我支持「受害者」的私刑正義
但前提是
執行私刑者同樣也是加害者,所以同樣要付出法律代價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有人傷害了我的家人,
那我會把我想得到的所有復仇手段都加在那個人身上,
直到他失去一切精神跟行為能力之後然後去自首,
接下來你要關要判幾十年都無所謂,
反正我該做的事已經做完,現在就是付帳的時候
當然這種作法肯定政治不正確
但無所謂,我一直認為法律其實不是在告誡人們不能做壞事
而是在告訴你犯罪時所需要付出的代價
有了覺悟,負得起代價,
法律根本就無法阻止你去做你想做的事
無念 ID:Y9Gfww6U/juxU 21/10/06(水)18:46 No.3720072
>>No.3720049>那我會把我想得到的所有復仇手段都加在那個人身上,
如果跟本沒有任何復仇手段,例如對方有錢有權,還跟深層政府首腦一樣真面目不明。
無念 ID:fQ7iNSVU/wcFo 21/10/06(水)18:52 No.3720083
戰啦戰啦戰啦
無念 ID:8a30y7xY/l80L 21/10/06(水)19:26 No.3720103 ?從頭到尾就是某個極端支持死刑的在妄想吧
我只是指出現實,全世界所有的刑罰都在被隔離刑取代
死刑也是早晚的事情罷了
極端支持死刑在妄想終身隔離要很大成本
我早就指出事實,只要監獄正常營運,國家總是有屎缺給犯人做
極端支持死刑一直在跳針人道成本
我也早指出過人道成本是另一個問題,並不影響隔離刑替代死刑的邏輯
真要算的話死刑也有人道成本呀?像大陸處死一個政治犯,然後歐美抓到機會譴責貿易制裁,這個人道成本夠大了吧?
還有甚麼被害者的公平正義,我也提重傷害作例子了反駁了呀
如果你要說用隔離刑替代死刑就是罔顧被害者的公平正義
那現實除了死刑外的刑罰幾乎都是罔顧被害者的公平正義了呀
因為現狀除了死刑外的刑罰都被隔離刑替代了呀
而你活在這個現實世界固執的反對廢死卻不覺得全世界法律都有問題,這是何其矛盾?
你一直提科學進步就能減少冤罪,就能合理執行死刑,那不過是你的妄想,現實完全就是相反
無念 ID:8a30y7xY/l80L 21/10/06(水)19:26 No.3720104 跟你講大家只用隔離刑這是近代才有的情況,人類整個歷史大多數時候,都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正義,隔離刑從來就不是公平正義
看看伊斯蘭法吧,你偷東西那就是剁手,你強姦婦女那就是剁雞雞,你殺人就是死刑
很抱歉,科技越來越發達,法律制度越來越健全,怎麼看這個最終趨勢都是往隔離刑替代全部刑罰(包括死刑)直直奔去
很抱歉,美好的過去不復存在
未來隔離刑會取代絕大多數刑罰,這就是現實
這跟道德主義還是功利主義誰對誰錯無關,就是現實發展而已
不能處理冤罪問題,死刑就會失去執行的正當性,而人不是神不可能解決冤罪問題,這就是法律界的共識
你可以不在乎,但是你必須正視現實,所有的法律學者最在乎的就是法律的正當性,他們研究討論一輩子就是在討論這個
人類已經脫離過去君權神授的時代,法律是一門學術而不再是獨裁者方便統治的工具
無念 ID:tlLciPx2/5XZh 21/10/06(水)19:40 No.3720111
閱讀智障文字打得再多
先搞懂上下文脈絡和連透過尾碼id認人都不會的低能
文字打得多並不能掩蓋智能和眼睛有障礙的問題啦
無念 ID:jJFDWvxI/hAFy 21/10/06(水)19:50 No.3720124 >>No.3720103>>全世界所有的刑罰都在被隔離刑取代
首先完全不是全世界,再來也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那樣就叫文明開化就叫進步。
最後是更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那樣對所謂的教化能有任何助益。
無念 ID:sgXKE9yU/gYEU 21/10/06(水)19:56 No.3720129 >>No.3720010全世界國家有真正終身監禁很少啦
你是不是不知道所謂無期是幾十年後放出來?
因為不可能真正無期
真正無期的話就現實面來說會管不動
反正出不去他根本就不會受管教
除非願意真正把他鎖在牢裡一輩子不放風不做事就關著不然遲早作亂
但這樣搞人權組織又要出來靠腰了www
無念 ID:RG29qe5Y/AW6x 21/10/06(水)21:41 No.3720239 >>No.3720104>都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正義
也是做不到 還從來都是有錢有權不同標準
很多人都有疑問
直到啟蒙時代人類遠比以往更思考如何研究
怎麼統計 構築出理論
不再認同那是正義
>>No.3720124二、三百年來的無數統計確定身體刑嚇阻效果不好
業界認為這就是證據 有進步
你還是不認為這不算證據 那你個人的事
全世界犯罪率還是在以動態平衡逐步下降的
有關和沒關的會再犯罪的可能性差很多
你說這不叫證據 但至少知道隔離過有用吧
>>No.3720129有改善獄中待遇這個做法
不過我們談的是替代死刑嘛
吵終身監禁的問題又是別派系人權團體的事了
無念 ID:Nwat2QdI/HiuC 21/10/07(木)12:10 No.3720784 無念 ID:jRLEYZIA/AW6x 21/10/07(木)12:29 No.3720802
>>No.3720784對自己說吧
對於刑罰學和體罰的理論先多看書
不是完全沒效 但沒有預期成果 有副作用
體罰對矯治真的很有效益就不會越來越少國家提倡反體罰
無念 ID:Nwat2QdI/HiuC 21/10/07(木)15:13 No.3720986 繼續自慰那些垃圾統計有準確吧
連個真的科學的根據都沒有都在瞎猜
無念 ID:NF6RYFQA/7qow 21/10/07(木)15:29 No.3721011 宰掉=0再犯,說死刑對再犯率沒幫助根本自欺欺人,
實際上犯罪率下降跟處罰的方式到底什麼關聯沒人能確定,
不然像新加坡這個世界上少數還有鞭刑的國家犯罪率也是數一數二的低,
新加坡謀殺率是0.2/十萬,智障廢死最愛的北歐都還是新加坡好幾倍,
像芬蘭也就跟台灣差不多而已。
實際上犯罪率降低最明顯因素在於教育,教育越普及犯罪率就越低,
不過廢死智障們會自以為都是他們改掉刑罰帶來的好處,
北歐諸國近年犯罪率攀升大多是移民問題,都處於相同的規定下為何那些人犯罪率高?
說穿了就是教育問題,這就已經證明刑罰制度的差異對犯罪率幫助不大。
無念 ID:jRLEYZIA/AW6x 21/10/07(木)15:48 No.3721018
>>No.3720986統計是這樣
能確認到有高度相關性說明有一定因果關係
到底有什麼根據能連起來則還不一定
這是涉及到有得吵另一議題了 社會科學是否為偽科學
可至於要說是垃圾 瞎猜 那就是不學無術
無念 ID:NF6RYFQA/7qow 21/10/07(木)15:53 No.3721022 統計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一廂情願的覺得一定有,正是不學無術的表現,
就像政府官方數據年年平均薪資等數據都是不斷攀升一樣,
只是拿自己有利的數字來做表看圖說故事,卻少了其中的因果論證。
無念 ID:NF6RYFQA/7qow 21/10/07(木)16:00 No.3721028
至於法律界的共識嘛,
大概是「被告將陰莖插入被害人屍體是因為他認為注入精液可以讓被害人復活」屬於合理的辯護範圍吧。
無念 ID:jRLEYZIA/AW6x 21/10/07(木)16:07 No.3721032
>>No.3721022沒錯 要說絕對、一定 那確實顯得不學無術了
但若照你後面這麼說 那社會科學沒多少東西可以相信 建立不起來
可實際並非如此
它被多數有權威和鑽研此道的人信任 成為大家法律的基礎
於是就回到了是你個人無法信任的問題
質疑本身不是壞事 現今理論就不斷被質疑者推翻過來
不過有辦法就去做更多研究推翻
表示他人他國收集採用的數據不對
無念 ID:NF6RYFQA/7qow 21/10/07(木)16:17 No.3721040 那些統計本來就明擺著是一堆先射箭再畫靶的東西,所謂的權威也不過是群廢死智障而已。
實際上全世界認同那些廢死智障權威的人根本是極少數,
廢死不過就是群自以為經營的人想搞獨裁,實現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已
無念 ID:jRLEYZIA/AW6x 21/10/07(木)16:31 No.3721051
>>No.3721040>先射箭再畫靶
有些是 畢竟想證明某個想法或理論是對或不對
再去收集資料數據 是很常見的做法
>廢死不過就是群自以為經營的人想搞獨裁,實現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已
顯然不是 踏入法界和犯罪學界的多數人會支持廢死就說明不是那個問題
而且"質疑本身不是壞事 現今理論就不斷被質疑者推翻過來"
權威不是好當的 也許理論會再度被推翻
死刑被認定足夠有效 應該執行的時代再來臨也不是不可能
等那時候再說
至於現在不能認同那些有頭腦的人們卻也贏不了
就智障來智障去 太可悲
無念 ID:NF6RYFQA/7qow 21/10/07(木)17:13 No.3721118 實際上贏不了人的就是那群廢死智障,
無法說服多數人支持自己的理論,只好自命權威用各種造假跟偷換概念來達成目的,
比如前面有人講廢死成本比較低,故意忽略那個高昂成本是廢死智障們刻意為之,
不斷干預正當程序造成額外成本後再來宣稱成本比較低的騙術,不過顯然有少部分智障很信這套,
又比如先射箭再畫靶說刑罰改變後犯罪率下降,用來騙人體罰沒有用,
卻故意不說整體社會其他變遷的影響才是主因,
廢死智障就是只會騙。
無念 ID:v89B.Fac/m1N/ 21/10/07(木)17:23 No.3721124 >>No.3721011>實際上犯罪率降低最明顯因素在於教育
不要亂扯偷渡自己的夢想
已經有多個實驗證明降低犯罪率的方式在於「監控」
除非是一時衝動,不然一個人要犯罪前他最終決定是否下手的因素在於他判斷自己會不會被抓
他判斷自己被抓的機率越低,犯罪機率就越高
而學歷根本和犯罪率無關,高學歷犯罪實在太多了
而且高學歷的人往往是知識型犯罪這種不好抓的
無念 ID:GTboLrOw/gYEU 21/10/07(木)17:38 No.3721131 目前廢死最大問題其實還是在無法解決再犯率這件事
不能讓這些死刑犯出來不再犯
也不敢搞真正的終身監禁
就是不願意拿出真的把人鎖在自己牢裡不出來一輩子的方案當替代
還整天覺得可以用各種方式讓犯人聽話當一輩子勞工替代死刑
但問題是就不可能啊www
這些可是有膽犯上足以死刑重罪的死刑犯欸www
以為區區改善待遇
就可以說服他們一輩子安份的待牢裡當幾乎免錢勞工
真的是太天真www
無念 ID:Nwat2QdI/HiuC 21/10/07(木)18:12 No.3721149
無念 ID:TUQ34Xqs/kfAJ 21/10/07(木)18:28 No.3721162
>>No.3720104>>法律是一門學術而不再是獨裁者方便統治的工具
Are you me?! 先不說現一整個香港的所謂國安法擺在你面前,沒得抵賴;就是曾經是民主燈塔的美國,也一樣是法律被權勢集團操控!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上流濁水》那位皮條富豪坐牢坐得跟渡假沒兩樣?!然後他被更上層的勢力滅口。整個司法界完全禁聲
去年的總統大選,明明各州一大票舞弊證據,但是掌握司法權責的一眾法官連審判都未判就拒絕訴訟人民的請求,以法達義成為笑話……扯遠了拉回來
現金社會禁止私刑,全部由司法機關攏斷刑罰;你以為很文明? 被告人有沒有錢請厲害的律師是一回事,冤罪與否是另一回事。
法庭不管被告人是危駕撞得別人重殘,還是毆打恐嚇勒索別人,老是能用認罪扣減刑期的方式,使犯罪(正確說法是傷害他人)成本低得不合理。使受害者或其親人不能消恨;試想想你或你的家人被某人霸凌到留下一輩子心靈創傷的程度,而對方只不過坐過幾年牢,甚至那些少年犯連牢也不用蹲!
除了一如上面看島民說立法的人怕有天重刑來到自己身上,其實有一個更深層的目的--奴化人民!
無念 ID:TUQ34Xqs/kfAJ 21/10/07(木)18:54 No.3721180
本來對於會把快樂建立在他人痛苦身上的人來說,大多就不太害怕學校/社會/法律的一般制裁方式!這些人渣未必都有很硬的後台,在學時就是認為被記一,兩大過不是什麼問題,也不怕會被告至坐牢!
反而被霸凌的人,即使有心反擊,卻又懼怕觸犯學校規(法律),怕見家長,而綁手綁腳!只能單方面被虐;為何社會(議會)/教育界會制造出這種‘懲罰受者’的制度?!
因為那些有能力影響“掌握立法權力的人”,“設立教育制度的人”,的背後集團想要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就要製造出一個“人們甘於為奴”的環境!方法之一就是從小貫輸人們“遭受委屈不準反抗”的意識形態!因此輕責加害者,重罰被害者!
部分霸凌者家底厚實,難以公正處罰自不必說;更多也只是底端的霸凌者,之所以都不怕罪刑,是因為這些人將來也不指望能從事體面的工作,或加入幫派當打手收保護費,或充當高利貸收數人……這些不用很高學歷又切合牠們暴力價值觀的階級。平時被警察“關照”當例行公事,即使犯了嚴重傷害罪事,蹲幾年牢當作豐富閱歷,老大還會附安家費。
無念 ID:TUQ34Xqs/kfAJ 21/10/07(木)18:57 No.3721184
一般平民被搞到生不如死,還要把生活的精力拿去應付法律訟訴;即使能告贏也得不償失
為何行政立法機關會明知如此還包庇這些這些人?因為政、商、官、黑、法同時跟往往是一體多面,搞政黨混議席的靠法律吃飯的,必定會跟黑白兩道打交道;
混官職的總是有機會被商界各種巴結,而商界而巨頭不能碰的髒事,就靠有聯繫的黑道幫牠們辦(例子:香港某田X集團縱火燒舊房害死多人以收地發展,事後調查結果無可疑)要是法律太嚴厲能完全阻嚇這些人,又或是默許人民用私刑對附侵犯他們的人,讓壞人們都不敢作惡!那商黑政集團那來的爪牙可以叫得動?!
提倡「對抗怪物者,注意自身莫成怪物」,使善良的人永遠當羔羊,任人宰割!類似管治手段古今中外俱有,就是東亞社會尤其嚴重!是以為中華文化二千年之狗屁大成:以奸治善民!
無念 ID:jRLEYZIA/AW6x 21/10/07(木)19:14 No.3721196 >>No.3721118權威你不信
也只能請你拿出有力證明說在騙了
每年總有學說和研究被推翻 加油
>>No.3721131廢死不等於反對真正的終身監禁 也是分派系
單要不要廢死 有宗教的 有人權 出於數據的 有為錢的
要怎麼做也能細分
想靠教育慢慢來 先修法的 極端的鑽法律漏洞阻止現存死刑都有
無念 ID:i1tFTu8./gYEU 21/10/07(木)19:20 No.37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