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無題 無名 ID:jPc/w3No 2021/09/01(三) 12:53:50.641 No.24033245 評分:-1, 年:-1, 月:-1, 週:-1, 日:-1, [+1 / -1] 最後更新:2021-09-03 02:43:59
交岔路口撞死夫妻 時速高達138公里從重改判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55612
2021/08/31 07:1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余姓男子駕車行經交岔路路口未減速,竟以高達138公里時速行駛,結果撞擊郭姓男子的轎車,郭男和妻子傷重死亡,被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法官認為余嚴重超速,為肇事主因,從重改判1年8月。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31日清晨5點55分,余姓男子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屏東縣新園鄉興安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興安路13之3號前閃光黃燈號誌交岔路口,疏於注意未減速慢行,反以平均時速約138公里速度,嚴重超速通過。
此時,被害人郭姓男子正好開轎車載妻子,沿興安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經上開交岔路口,也未注意對向直行來車並小心通過,即貿然左轉,余男因而煞車閃避不及撞擊,導致郭姓夫婦傷重送醫不治。
屏東地院審酌余男坦承犯行,但迄今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成立調解,及兩造家庭、經濟和工作狀況,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不過,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余也不服判決,雙方均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調查後,認為余男未減速而小心通過交岔路口,情節雖較輕微過失,但其又以時速138公里行駛,為嚴重過失,並是肇事主因,因此從重改判1年8月徒刑,可上訴。
無題 無名 ID:YC8AavXY 2021/09/01(三) 12:56:15.667 No.24033268
無題 無名 ID:RE4NtggA 2021/09/01(三) 13:01:15.975 No.24033319
無題 無名 ID:Br7OtIDU 2021/09/01(三) 13:08:34.529 No.24033384
左轉不讓直行
超過速限50公里以上危險駕駛
兩邊一半一半啦
無題 無名 ID:iBy41bXw 2021/09/01(三) 13:14:37.662 No.24033437
無題 無名 ID:hcLjAe7s 2021/09/01(三) 13:16:04.380 No.24033447
死2個判1年8個月??
無題 無名 ID:gMswzWks 2021/09/01(三) 13:19:34.878 No.24033476
要殺仇人就是這麼輕鬆簡單
一年八個月就好!
無題 無名 ID:ZO/ZwZrw 2021/09/01(三) 14:19:18.913 No.24034110
這就重判阿
法盲不要來秀下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