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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台灣主權未定論
https://www.ptt.cc/bbs/Warfare/index943.html
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27522667.A.5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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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27608855.A.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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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Warfare/M.1427801728.A.D5B.html
不喜歡ptt的話,以下是外交部的解釋
http://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53CFB45A329E6B01&sms=8BFD8EF69DF69F75&s=6AF7BADE42537535
http://www.mofa.gov.tw/cp.aspx?n=7BD74A5B2E450071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6260404-1.aspx
https://www.dcard.tw/f/all/p/302079
臺灣主權未定論
http://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A882831462E15694&sms=779A2E76271875CF&s=D9D16583771833FD
http://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A882831462E15694&sms=779A2E76271875CF&s=A421F866010C8490
http://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A882831462E15694&sms=779A2E76271875CF&s=9BDC9C8320E17429
http://lee554433.pixnet.net/blog/post/6508430-%E8%AB%87%E9%96%8B%E7%BE%85%E5%AE%A3%E8%A8%80%E4%B9%8B%E6%B3%95%E5%BE%8B%E6%95%88%E5%8A%9B
1955年2月1日邱吉爾在英國國會答覆質詢時, 明白拒絕將台灣交給「共產中國」(Communist China).1955年2月2日紐約時報記者Drew Middleton也報導前一天邱吉爾拒絕將台灣交給「共產中國」,並報導開羅宣言是由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共同簽署,該報導並不否認開羅宣言的存在,但被台獨人士偽造觀點曲解為沒有開羅宣言.其實邱吉爾本人參加了開羅會議,從會議之後一直到邱吉爾過世,從來沒否認過開羅宣言的存在.
>中華民國也只是執行同盟國美國的第一號命令實行"代管"而已
誤國誤民的民進黨政府台灣地位未定論
http://www.haixiainfo.com.tw/168-7196.html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kXVtiYIKyRMJ:www.haixiainfo.com.tw/168-7196.html+&cd=1&hl=zh-TW&ct=clnk&gl=tw
>開羅宣言不具法律效益
1943年12月公布的「開羅宣言」,以及1945年7月及9月所簽署的「波茨坦公告」與「日本降伏文書」均清楚要求日本須歸還台灣予中華民國,雖然「開羅宣言」遭質疑非為條約,僅為戰時新聞公報,但事實上,任何一位國家元首在其職權範圍內所做的領土決定及針對具體事項所做的承諾等,在國際法上均具效力。前述3項文件均收錄在「1776-1949美國條約及其它國際協定彙編」中,其中「日本降伏文書」更列入「美國法規大全」(Statues At Large)及「聯合國條約集」(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中,顯見該文書是具有拘束力。
>兩邊對第十條的解釋不同就是問題點
http://www.taiwanadvice.com/legal/ttaipei-tr.htm
不論「國民」「住民」還是deemed
台灣國藉問題在1945年國府接受投降時就已經確定
這時再用承認就很奇怪,意思是國府在1952年前的統治是非法的?
http://www.mofa.gov.tw/Mobile/TaiwanStatus_Content.aspx?s=A421F866010C8490
>後面提到因為韓戰局勢跟中華民國單方面宣示主權兩件事也沒有得到國際承認的宣言跟文件
>有本事就拿聯合國公開說支那不擁有台灣跟澎湖合法主權的聲明資料出來
這種心態,難怪有人會相信「在沒確認慰安婦100%非自願前不得寫自願」這種史觀
所以要如何證明自1783年,美國從英國獲得北美領土主權的「聯合國合法主權的聲明資料」或「國際承認的宣言跟文件」了嗎?
聯合國也沒有任何文件承認美國自1783年以來的領土主權啊拜託 所以美國在北美領土的主權不存在?
>拋棄即獲得主權的案例
>美國國務院1954年12月13日提及《中日和約》的聲明中似乎認為只有根據和約才能變更領土主權,這點與西方國際法理論不合。在國際法上,戰勝國可以不經和約明文規定,依保持佔有(uti possidetis)主義,合法取得戰敗國領土,例如勞特派修訂的奧本海國際法第二卷第七版的例子:1912年義土戰爭後,和約中僅土耳其單方面宣告放棄北非特里波利與色內利兩地,再由義大利宣告合併該二地。
>日本加入聯合國是1956年
>也就是1949年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領地
>1952年放棄的台灣 1956年加入的日本領地當然不包含在內
無論日本何時加入聯合國,代表日本法人之事實並不會改變
更別說日本愈晚加入,不就是更低於聯合國創始國之一的中華民國對主權的國際承認度?
>關於《降伏文書》的性質及效力,日本外務省在1961年答覆國會議員的質詢
老套了,無論拿出多少美國國會或日本國會對條約的解讀,充其量也是國內的看法
不然,中共都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60多年了,你怎麼不拿對岸的國內看法當事實?(人家還有世界各國的外交公報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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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歸案例
>照你的意思台灣島和賠償金從馬關條約成立時就永久給了日本
>就算馬關條約廢了賠償金跟台灣島依舊是日本的
>中國要靠戰爭的戰敗賠償才能來得到這些已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可是不管是開羅宣言還是中日和約都沒有要求割讓台灣島給中國
>再者既然台灣屬於日本合法的領土 自然也不該歸在日本侵佔中國的領土這項中
所以中共是靠「戰敗賠償」還是英國的主動「割讓」獲得香港的嗎?
>根據滿清政府與英國所簽訂的《南京條約》及《北京條約》,香港島及九龍是永久割讓予英國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5%9B%9E%E6%AD%B8
可不可以片面不承認過去的條約? 可以的
那要用什麼方式填補過去的主權問題? 另立新約
中共於1982拒絕承認清朝條約,用中英聯合聲明取代了
正如中華民國廢除不平等條約,後面中日和約以再確定方式廢除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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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蘭戰爭案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9%AC%E5%B2%9B%E6%88%98%E4%BA%89#.E7.AD.BE.E8.AE.A2.E5.81.9C.E6.88.98.E5.8D.8F.E8.AE.AE
福克蘭戰爭有沒有主權移交問題? 沒有,因為英國開打前就宣誓過主權,阿根廷軍隊打敗就撤退了
福克蘭戰爭後有沒有條約? 有,軍事上的停戰協約
停戰協約是不是聯合國的「合法主權的聲明資料」? 不是
停戰協約有沒有說要透過美國授意歸還英國? 沒有
福克蘭戰爭後有沒有主權重疊? 有,英國跟阿根廷都認為自己擁有主權
福克蘭跟台灣的差別在哪?
主權重疊的福克蘭中的兩國皆受國際廣泛認同
主權重疊的台灣只有中共受國際廣泛認同
中華民國不被國際廣泛認為是一個獨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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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派支持者喜歡拿1950年6月27日杜魯門總統發表「台灣地位未定」
卻絕口不提1950年1月5日杜魯門總統發表「中國擁有台灣主權」
美國對亞洲政策的轉變是由於國府戰敗+韓戰爆發
如果當初國府沒有丟失大陸,今天最好有那麼一堆人挑條約文字中的骨頭
我前面就舉過福克蘭戰爭的例子,條約內容根本極為草率
連一個聯合國聲明都沒有,台獨人士卻從不看看世界各地的主權爭議案例
拿著美國&日本國內對台灣的主權的發言當作國際標準
卻不知兩國在對中國外交公報和圍堵共產勢力的決心早已軟化
針對這一點要強調一下,因為不少獨派人士對歷史非常不熟
國際對台灣問題的轉變始於國府在大陸的陷落,擔心中國地位的轉移
所以採用未定論方式設法避免共產擴張
我知道很多人會說,台灣主權愈模糊愈好,就跟九二共識一樣愈模糊愈好
(某方面來說統派獨派真是殊途同歸啊)
但愈模糊就代表愈愛台灣嗎? 就連未定論始祖的美國現在都在喊一個中國了
台灣人好歹也正視一下ROC曾經被承認直到被拋棄的歷史
不正視自己的歷史,下場很可能就是再被美國拋棄一次
台灣人對自己的國家沒信心,這是最悲慘的事
(好歹是台灣極高民意的蔡英文要當中華民國總統了
難道你們選出的是流亡總統? 未定論總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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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希法國與自由法國案例
兩岸關係最好看成維希法國與自由法國的關係,
這不只是站在美方戰略意義上來講,
也是現在台灣的客觀事實。
那就是,
兩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
互相視對方為叛亂團體,
並且各自都具有主權:
維希法國擁有法國本土之主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亞細亞大陸
自由法國擁有法屬殖民地之主權 -- 中華民國擁有台灣諸島
同時在國際承認上:
在1940年以前,
自由法國只受英國所承認,
而維希法國獲得全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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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關係法》: 定義 第十五條: 為本法案的目的 1.「美國法律」一詞,包括美國任何法規、規則、章程、法令、命令、美國及其政治分支機構的司法程序法; 2.「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群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當局(Taiwan Authorities),以及任何接替的政治實體(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也就是說你要作任何改變成為接替的政治實體之前
你得確認中華民國存在台灣統治的事實
而這是極端台獨派的人連過都不想過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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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決
>聯合國在實踐上僅承認殖民地、託管地及非自治領土的人民始享有民族自決權,且行使民族自決權需先獲得聯合國大會與其相關機構的認定與支持,聯合國大會從未將台灣列為尚未獨立的殖民地或其他類似情形下的人民,故依現行國際公約及國際實踐,中華民國早為主權獨立國家,無需再行使民族自決權。
以上為陳水扁時期批准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條有關「人民自決權」部分加註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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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獨有一個最深的誤解,就是以為自由民主可以改變國際法
或者說,自由民主能改變主權,國家定位,或是聯合國對台灣的承認
但是,第一,中華民國不是國際承認的國家
雖然中華民國的存在和其獨立性質是存在的
國家的主權和獨立性從來不是國際承認的問題
>台灣由於沒有受到「國際承認」所以並非主權獨立的國家,這種觀點將「國際承認」視為是否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並不足取,因為承認是國際法主體的單方意思表示,將作為國際法主體之國家存在與否,繫之於另一國際法主體的單方意思表示,其不妥顯而易見,所以即使在國際法學當中也屬於少數說,而且國際法作為規範國際法主體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以國家的存在為前提,關於國家成立的條件,主要也採取如上所述國家法學的見解。此外即使就國際法的觀點而言,「國際承認」本身也不是一個清楚的判準,例如怎樣才算是獲得國際承認?在數量上要多少國家承認才算?現在有三十個國家承認算不算?在質方面要什麼樣的國家承認才算?而且相對於承認台灣的國家而言,台灣是否會因為其他國家不承認而成為非國家?相對於不承認台灣的國家而言,台灣是否會因為其他國家的承認而成為國家?如果答案皆是否定的,國際承認是否還能成為一個判準呢?難道可以說,因為對於承認的國家而言是主權國家,對於不承認的國家而言又不是主權國家,所以台灣既是又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http://odyssee.freeservers.com/ti.htm
其二,政治上所謂的台灣人,從古至今都沒有所謂的主權
要引用聯合國的民族自決權,這點已經打槍好幾次了,基本上就是無法援引
我知道,很多台獨人士會拿一些哲學啦,或是法學理論上的東西,來探討台灣領土主權的議題
但是,當你抽離這些形而上,且未法制化的概念後,你會發現,這些理論在現實中禁不起考驗
當這些高級知識份子的論述,突破不了現實的高牆,他們能做的事就是在街頭上發洩他們的不滿
因為,他們相信,只要我喊得夠大聲,國際就一定聽得到我們的聲音
這樣,我們「應有的權力」就一定能回到我們的手中
但就如同一位人大教授在公視call in的說法「民粹無法改變物理定律」
你可以繼續欺騙台灣人民,除了中國外的常任理事國,都會為了台灣的人權發聲
或者是,一起咒罵五常流氓噁心的嘴臉,連結到整個國際局勢對台灣完全不利
甚至痛恨歐美見錢眼開,為了中國利益,放棄向中國訴求普世的民主價值,人權尊嚴
如果國內公投就能改變領土主權,那中國國內搞一下公投就能統一全世界啦
更何況當年已經給了台獨機會獨立公投,他們自己不把握住這樣的機會
台獨跟核四議題有個共通點,他們發展了那麼久,說的話還是一模一樣,還是漏洞百出
如同過去核四大辯論李敏教授說的:反核方沒什麼新的東西,都是以前就講過的東西
台獨彭明敏那個時代的理論基礎就已經不完備,但在這數十年的三人成虎跟曾參殺人的推波助瀾下
已經直接變成一句非常簡單易懂的口號:「中華民國滾出台灣」「終結中華民國殖民統治」「台灣人前途由台灣人決定」
台獨正式成為一種信仰,這些人已經不會有任何理性討論跟務實建國的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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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拿個資料來看看說聯合國或是美國之類的承認所謂的"一中"包含台灣在內?
美國:承認(recognizes)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中美建交公報)
承認(acknowledges)(中文版原文使用承認,英文版使用acknowledges)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八一七公報)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俄羅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不接受「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中俄聯合公報)
>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
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聯合王國政府承認中國政府關于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的立場(中國和英國關於互換大使的聯合公報)
>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法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聯合公報)
>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德國:堅持明確的一個中國的政策,支持中國和平統一。反對「台灣獨立」。(聯合聲明)
>反對「台灣獨立」
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日聯合聲明)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馬來西亞、 澳洲、 紐西蘭、 英國、 西班牙等八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5%80%8B%E4%B8%AD%E5%9C%8B_%28%E4%B8%AD%E8%8F%AF%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C%8B%29#.E4.B8.96.E7.95.8C.E5.90.84.E5.9C.8B.E3.80.81.E5.90.84.E7.BB.84.E7.BB.87.E7.9A.84.E7.9C.8B.E6.B3.95
維也納條約
第33條 以兩種以上文字認證之條約之解釋
一、條約約文經以兩種以上文字認證作準者,除依條約之規定或當事國之協議遇意義分歧時應以某種約文為根據外,每種文字之約文應同一作準。
如果需要我翻譯給你聽的話就是簡單的
你他媽的直接看中文條約就好了
因為拿英文條約翻譯之後自爽完全沒意義
條約就是中版英版地位相等
兩者是完全一樣的東西
並不需要你們台毒學者翻譯喔^^
所以請把acknowledge改成承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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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39年(1964年)2月29日,日本首相池田勇人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答詢:「就《舊金山和約》的字面上來看,法律上的解釋是,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但是,考慮到《開羅宣言》以及繼承其的《波茨坦公告》,日本已經放棄台灣,其歸屬是應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而台灣目前則是由中華民國統治。各國對於這樣的支配狀況也認為是過渡性的,依世界目前的現況來看,應解釋為過渡性的施政權。」[14]
2001年,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教授許慶雄說:「我們看許多致力於台灣獨立運動的團體,竟然都從《馬關條約》、《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舊金山和約》等國際條約尋找日本只是『放棄台灣』而非『將台灣交還給中國』的證據,試圖以此來證明台灣可以獨立,要求中國准許台灣獨立、國際社會保證台灣可以獨立。這是很荒謬的。台灣要獨立,為什麼要靠某一個條約放棄了台灣、或者忘記把台灣交給某個國家,所以才能獨立?如果哪一天條約當事國忽然想起,再重新議約把台灣交還給中國,那我們是不是就不能獨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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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8條規定,凡領土已成為聯合國之會員國者,不適用託管制度;聯合國會員國間之關係,應基於尊重主權平等之原則。第80條也規定:一、除依第77條、第79條,及第81條所訂置各領土於託管制度下之「個別託管協定另有議定外,並在該項協定未經締結以前」,本章任何規定絕對不得解釋為以任何方式變更任何國家或人民之權利、或聯合國會員國個別簽訂之現有國際約章之條款。二、本條第一項不得解釋為對於依第77條之規定而訂置委任統治地或其他領土於託管制度下之協定,授以延展商訂之理由。依據憲章精神,即使在聯合國成立前的國際協約,甚至是軍事約定,聯合國也必須尊重。聯合國憲章是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結束時在舊金山簽字,同年10月24日生效後成立,中華民國也即已簽字成為創始會員國。即然中日和約早於1952年簽定,而且日本天皇於1945年8月14日,向日本議會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頒投降詔書及其後日本所簽定的各項和約,就算台灣通過公民投票要求聯合國託管,聯合國依照憲章規定,根本不會接受。現在還主張台灣託管的獨派陣營,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再依據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所簽署的第一號令,內容說明在1945年10月24日,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抵台,於第二天在台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同日,陳儀以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身分對當時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總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下署行政長官公署第一號令,指出該年9月9日,日本已無條件投降。日本最後一任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簽字領受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第一號訓令,規定自1945年10月25日起台灣全省回歸中國版圖,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實在是獨派陣營為替台獨製造正當性而憑空製造出來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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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4/03/140315_taiwan_tkacik.shtml
>楊西昆並表示該計劃是蔣介石以總統緊急命令進行全島性公投決定台灣前途,並由全民選出的民意代表設立制憲機構,據楊向馬康衛表示蔣介石對此"意外的開明並樂於傾聽",但在美國政府展示強大的說服努力前,蔣不會採取行動。
https://www.ptt.cc/man/a-diane/DA52/D221/M.1192702823.A.2A3.html
有人主張換個國名,以新興國家的名義向聯合國提出入會申請。他們忘記了中共以安理會常任理事的資格,隨時可以否決申請案;無論改成什麼名字,都會被大陸封殺。我國的外交空間,仍須和大陸達成某種協議後,才有走出困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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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本來就不承認中華民國啊
之前新聞才報過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
但是可以持其他有效身分證件入內參觀
包含你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6/69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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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聯合國大會跟安全理事會是分開的耶,加入聯合國是大會的事,只要是你沒辦法要求這麼多國家投你票。 (9h1DVZzE 16/02/24 14:15)
(゚∀゚)<: 說穿了不值半毛錢,但事實就是殘酷,你去和外國人、和國際法庭扯ROC&PRC是不一樣滴,人家只會反問你你們是不都是China,然後兩岸一起點頭,結案! (2yd21hXo 16/02/24 14:18)
(゚∀゚)<: 嗯,所以那個外交官的意思也許是指動員邦交國阻止ROC進入聯合國的意思? (bPgcy7TE 16/02/24 14:19)
(゚∀゚)<: 2yd21hXo你只會跳針的話下面四格政治版歡迎你,拿不出東西就別秀下限 (pjFey7vc 16/02/24 14:50)
(゚∀゚)<: 講不過別人就說別人跳針,G點這麼低不健康喔www`,所有日本轉移主權給ROC (2yd21hXo 16/02/24 14:56)
(゚∀゚)<: 的證據,PRC都是適用,這也正是今天老共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張本,國際法就是這麼殘酷 (2yd21hXo 16/02/24 14:57)
(゚∀゚)<: 你去和外國人扯ROC&PRC是不一樣滴,人家只會當你是瘋子 (2yd21hXo 16/02/24 14:57)
(゚∀゚)<: 嗯,所以2yd21hXo 你想表達什麼? (bPgcy7TE 16/02/24 14:58)
(゚∀゚)<: 台灣只有三條路可以選,一反攻大陸,二住民自決,三無限期的拖下去 (2yd21hXo 16/02/24 14:59)
(゚∀゚)<: 一就算了,二國際不承認台灣是殖民地,三就是現在,problem? (bPgcy7TE 16/02/24 15:04)
(゚∀゚)<: 所以說扯什麼台灣屬於中華民國都是假議題,自己在家自慰就算了,還跑到國際上遛鳥,這根本正中老共的道,做人千萬不能這麼智障 (2yd21hXo 16/02/24 15:06)
(゚∀゚)<: 你要這樣講我也無所謂,不管你想不想講,國際對兩岸的議題始終是一個中國,不會因為你想講或不想講改變態度 (bPgcy7TE 16/02/24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