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5054其實很簡單,打從一開始婚姻制度就是不合理的,應該廢止(你怎麼可能設計一個制度是讓所有走進制度的人都痛苦?)
我覺得取而代之的應該是生命代理人制度:
--中心思想--
生命很簡單,不外乎生老病死,但是由於現代人的價值被嚴重剝削到無法在專業之餘繼續經營家庭
因此該把傳統生老病死的家庭功能完全外包出去
--先講老病死,因為已經有既有的solution--
老:安養院,退休金制度
病:健保,重傷殘代理人
死:生前契約,安樂死
--最麻煩的生--
考量到動物界其實只有四種物種有類似一夫一妻制的行為出現(人,鴛鴦,海馬,跟啥來者)
並且都有劈腿行為,以及劈腿後報復的行為出現
打從一開始要把一個公的動物跟母的動物綁在一起一輩子根本就不合理,是傳統社會的"陋習"
所以應該取消婚姻制度,承認愛情也不過就是社會化的無毛猴子在發春跟求偶而已
然後:
1.性產業開放
2.國家出面培養職業父母,按照20年後國家勞動力以及人口紅利來計算生/不生的稅率
人口過剩你還生就抽重稅,人口過少你不生就抽重稅,你在社會低位高你的孩子就更值錢一些
並且由於父母職業化,可以控制孩子受教的最大利益
你愛養你就去考職業父母執照自己養,減少外行的父母亂教一通
你不愛養就交稅丟給國家養,減少沒有能力養育孩子(高工時,單親等等)的父母的負擔
(事實上,反過來你也可以說現行的婚姻制度其實就是一對男女離開工作崗位之後要繼續付出擔任父母的"職業"
也因此,其實現在的人當父母可以視作為兼兩份差,但是第二份差已經不是兩個人承擔得了)
3.然後你就性愛自由了,屆時,LGBT都不會是問題,只要不要生病不要受傷就好
再也不需要簽一個契約是一次就要一輩子的commitment
反而是男女朋友契約,比方你把男女朋友的條款列一列去公證
三五年一期,表現好的下一期就繼續簽,作為性伴侶心理層面需求的法律保障
(或者乾脆就簽性愛契約也可)
然後你一個家庭三個爸爸五個媽媽一起養一個小孩,經濟上來說也比較許可
從此以後你在也不需要找甚麼狗屁生命中的另一伴-你可以找個3/8跟1/8跟4/8一起,隨便你生命愛分幾分就分幾分
婚禮去民俗文化村玩玩就好
4.傳統道德觀念有極大一部份就是為了約束人的自由來維持家庭結構,婚姻制度一取消,就沒有這麼多問題了,真正做到性別平等
(沒有盲腸,就沒有盲腸炎)
5.因為生老病死全部消費化,因此原則上年輕的你只需要扶養老年的你自己就好,扶養比1:1,你要的生老病死品質完全由你的勞動價值來承擔
6.老了退休的人剛好適合當職業父母,有見識,有歷練,剛好可以利用老年勞動力,老人也有事做,有制度化的含飴弄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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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但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把家庭功能一個個外包出去,完全由社會制度取代掉
從此一個個人跟一個社會中間再也不需要有家庭的包袱
廢除婚姻制度,不用履行傳統的夫妻義務,也就更不需要傳統的專情
把你生命各種不能自理,或一個人沒辦法處理的狀況全部一個個去找好代理人,付錢
(事實上,夫/妻真正的意義就是彼此的代理人,沒有辦法一個人生孩子,養育孩子,一個人處裡自己重傷殘/老死時候的代理人
只是這個代理人制度很爛,全部包給一個人做,而且這個社會教育你挑選代理人的方式也很爛,用你年輕一時的發春-也就是愛情,就要挑一個幫你承擔一輩子生命重擔的對象)
然後,你這輩子就自由了